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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精短文學學會遼寧會刊第6期

舊體詩寫作知識——整理製作:清風天渺

詩詞知識

1.定義古體詩

古代詩歌史上古體與近體的分流,始於南齊時期永明體的出現。至初唐近體完全定型,古體與近體作為唐詩的兩種體裁也完全區別開來了。

對唐人來說,古體詩是學習漢魏六朝五言詩的體制與風格,沒有聲律與對仗方面的固定要求。所以相對於近體來說,古體詩在形式上是比較自由的。這種自由主要表現在: (1)用韻上,古體詩是既可以用平聲韻,也可以用仄聲韻的 ;而近體詩只能用平聲韻。(2)古體詩不需要遵守近體詩的平仄格式。

因為產生於近體之前,唐人稱其為古體詩或「往體詩」, 也有稱為古風的。「古風」這個名稱是有歷史演變的, 唐人稱為「古風」的,多是指學習漢魏六朝、具有興寄精神的五言古體詩。與此相對,一般的古體詩則稱「古體」。但元明以後,也有稱七言歌行為 「古風」 的。其與原初的概念有所不同。

古體詩按每一詩句的字數,可大致劃分為五言古體和七言古體。雜言詩也包含在七言古詩中。古人也有把四言詩稱為古詩的,但是從源流上看,四言詩和我們這裡所說的古體詩不是一個系統,還是單獨列為一類比較合適。《詩經》和後來文人寫作的四言詩,在現在的詩歌史裡面,一般直接稱為四言。當然,雜用四言的雜言詩,仍歸於歌行範疇。

對於唐宋的詩人來講,古體、樂府體原本都是漢魏六朝的詩體,他們自己當代的詩體是近體。但是,由於復古及崇尚諷喻比興、注重詩歌的內容價值等思想,在唐宋詩壇上復古的思想反而佔主流。因此,唐宋人十分重視古風、古體與古樂府,而古體這個體裁系統也因此從漢魏六朝一直延續到唐宋元明清。當代詩壇的古體詩寫作,也是這個傳統的延續。不過,當代詩壇的古體詩是比較衰落的。古體詩雖然不講格律,用韻也比較自由,但在語言藝術上有特殊的要求,並且無格律可循,學習起來反較近體為難。

2.定義近體詩

近體詩即唐代的格律詩,有時也簡稱律詩,與今人使用的「律詩」概念微有不同。今人所說的「律詩」專指五律與七律;唐人所稱律詩,包括近體詩的所有體裁,如《白居易集》、《元稹集》中的近體,都標以「律詩」之目。至於「近體」這一名稱,似亦起於唐代,如元稹《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說當時注重古體的詩人「莫不好古者遺近」,這裡的「近」,指的就是近體。又元稹《見人詠韓舍人新律詩因有戲贈》有「喜聞韓古調,兼愛近詩篇」之句,這裡的「古調」即古體,「近詩篇」即近體。稱格律詩為近體,是因為這種講究聲律、對偶的聲律體出於齊梁,於唐人的時代較近,所以稱其為近體,亦即近代之體、或新近流行之體的意思。但我們迄今還沒有發現唐人使用「近體」的例子。今見「近體」一詞,多為宋、明人之語,如宋人李之儀《謝人寄詩並問詩中格目小紙》說道:「近體見於唐初,賦平聲為韻,而平側協其律,亦曰律詩」。近體詩,唐人也稱其為今體詩,如中唐詩人張籍《酬秘書王丞見寄》:「今體詩中偏出格,常參官里每同班。」這裡的「今體詩」就是近體詩。

近體詩是與唐人同時使用的古體、歌行體等傳統體裁相對的一種體裁。它對一首詩的句數、每句的字數、一個句子內部以及句與句之間的平仄、句末的押韻都有嚴格的規定。近體在句數、聲律和押韻上的規格都較古體要更嚴格,但隨著它的普及,很快就成為唐宋詩壇上最流行的體裁。唐宋以後的各個時代,近體也一直是文人使用的最主要的詩體。當今詩壇上的舊體詩寫作,主要使用近體詩的體裁,正是這個傳統的自然沿續。在語言使用方面,近體與古體是有所區別的。唐宋人的古體,語言風格趨於古樸、古雅、古奧,而近體的語言風格則趨於流行與平易,更接近唐宋人實際使用的語言。尤其是近體中的五、七言絕句,由於多用於燕樂聲歌,傳唱於口耳之際,所以它的語言風格是唐詩諸體中最為通俗流行的,包含大量口語的成份。

近體詩的體裁,可以分為絕句和律詩兩大類。具體的體制,有五絕、七絕、五律、七律和五排(五言排律)、七排(七言排律)。

3.關於平水韻

宋代劉淵(江北平水人)曾編過一部《壬子新刊禮部韻例》,分107韻,簡稱《新刊韻》,或稱平水韻。後來元代的陰時夫編了一部按韻排列的類書《韻府群玉》,分106韻。陰書將劉淵書的上聲拯韻併入迥韻,所以少了一韻。明代指定平水韻為官韻,以106韻為準。後來清代沿承明代的作法,康熙年間所編兩部韻書《佩文韻府》和《佩文詩韻》及其後不少韻書,都是用106韻的分韻系統。因此,一般人所說的平水韻,指的就是劉淵所編的《新刊韻》,以及它所代表的分106韻的韻書。文人做詩用韻,也都是以平水韻為標準。所以當我們說到明清詩韻,指的也就是平水韻。當今的舊體詩創作,很大一部分作者遵用的,也還是平水韻。

但劉淵和他編的《新刊韻》究竟是不是後代分韻的始祖呢?清人錢大昕的發現,可以說顛覆了傳統的看法。錢大昕曾見到過一部元刻本的《平水韻例》(又名《新刊韻例》,國家圖書館有清鈔本),也分106韻,與《韻府群玉》同。而且書前許古在金正大六年(1229)所作的序,可證此書至遲在那年已完成,比劉淵書早二十三年。可見分106韻的作法並非是像我們從前認為的那樣,在劉淵那初創而為《韻府群玉》修訂成型。也就是說,陰時夫的分韻也只是一種因襲。

那麼,我們能否由此斷定106韻之分始於《平水韻例》的編者王文郁呢?王文郁當時在平水任書籍這一官職,平水韻是否正由此而得名呢?這也很難說。許古的序文說王文郁也是根據「舊本」加以精校,並非新創。而且序文中還說這個「舊本」所載的只是「私韻」,而且流傳「歲久」。但「私韻」的作者是誰,我們不得而知。而且王國維曾見過的金人張天錫《草書韻會》也分106韻,書前載有趙秉文金正大八年(1231)二月序,比王書只遲一年多。王文郁、張天錫,一南一北,抄襲的可能性幾乎沒有。這兩部韻書的存在正說明,它們之前還有一個共同的源頭,可惜我們今天沒有這方面的材料。

4.關於押韻

押韻,也稱協韻或葉(xié)韻。什麼是押韻呢?我們看下面的兩個例子:

黃鶴樓

崔顥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

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

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春宮曲

王昌齡

昨夜風開露井桃,未央前殿月輪高。

平陽歌舞新承寵,簾外春寒賜錦袍。

崔顥《黃鶴樓》詩,每逢偶句句尾,都有一個同韻母的字:「樓」、「悠」、「洲」、「愁」。四個字的韻母分別是ou、iou、ou、ou。除去韻頭i,都是ou。像這樣,同韻母的字在偶句的句尾重複出現的情況,就是押韻。這些在偶句的句尾重複出現的同韻字母,稱為韻腳。第一個韻腳的出現,稱為起韻。有的詩歌,第一個韻腳出現在首句,稱為首句起韻,如王昌齡《春宮曲》這一首,第一個韻腳「桃」字就出現在首句。

5.切韻的產生

中國古代詩歌的用韻,從先秦一直到唐初,都是依照口語來押韻,也可以說押韻是比較自由的。但似乎也並非毫無講究,如陸機、謝靈運等人的詩,在押韻上也體現出一定的規範。如謝靈運的樂府詩《善哉行》,押的都是入聲韻。而最早以「韻」名書的呂靜《韻集》,雖然其具體的內容及在詩歌創作上的使用情況我們不得而知,但魏晉人在創作詩歌時,對押韻已經有一些人為的規則上的講究,是可以肯定的。六朝時期開始出現韻書,今見《隋書·經籍志》載有韻書多種,如南朝梁代王該所撰《文章音韻》、夏侯詠《四聲韻略》及北齊陽休之《韻略》等,但都已不傳。

現在我們能看到的最早的韻書,是隋代陸法言所撰的《切韻》。《切韻》成書於隋文帝仁壽元年(601),是陸法言在罷官閑居一年之後在家編寫的。在序言中,陸法言交代了編寫的緣起:隋文帝開皇(581-600)初年,陸法言的父親任太子洗馬,當時的著名學者劉臻、顏之推、盧思道、李若、蕭該、辛德源、薛道衡、魏彥淵等人到盧府聚會,討論音韻問題,希望解決前代韻書各自為論的紛亂狀態,建立一個能讓社會普遍接受的正音標準。他們讓陸法言將大家最後商定的審音原則記錄下來,後來陸法言在編寫《切韻》時,也貫徹了這一原則。

《切韻》成書之後,很快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唐自開元、天寶以後,科舉考試中詩賦的用韻,以官方指定的《切韻》為標準。這是押韻以韻書為標準的開始。此後一直到晚清,詩歌等韻文押韻都是依照韻書,不專以口語為標準。《切韻》原本收字不多,對常用字也不解釋字義,所以後來不斷有增補本出現,或增加新字,或補充釋義等等。其中影響較大的是唐中宗時王仁昫(或作王仁煦)的《刊謬補缺切韻》(現在通常簡稱王韻),和開元天寶時人孫偭的《唐韻》,以及唐末李舟的《切韻》。

6.相對律、相粘律

所謂相對律,就是在一聯之中,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應該是相對的。五律的「對」,嚴格地說,只有兩種形式:

(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入韻(也就是說,首句的末字必須是平聲),五律的首聯就成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對」,嚴格來講也只有兩種形式:

(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入韻,七律的首聯就成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所謂相粘律,就是後一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一聯對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具體地說,就是第三句第二字的平仄與第二句第二字的平仄相同,第五句第二字的平仄與第四句第二字的平仄相同,第七句第二字的平仄與第六句第二字的平仄相同。上面所舉五七言律的平仄格式,都是符合相粘律的。以杜甫《閣夜》詩為例,第二句第二字「涯」字平聲,第三句第二字「更」字也是平聲;第四句第二字「峽」字仄聲,第五句第二字「哭」字也是仄聲;第六句第二字「歌」字平聲,第七句第二字「龍」字也是平聲。

聲律詩中的相對律,永明詩人已經明確化,所謂「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就已經奠定了律詩的基本理論。但這裡面還只有相對律的發現。也就是說,永明體只解決了兩句之間的聲律問題,兩句之外的聲律變化仍處於無序狀態。在聲律的發展過程中,相粘的規律逐漸明確。到了初唐近體詩定型,相粘律才完全明確。元兢的《詩髓腦》提出「雙換頭」這樣一個詞,就是對律詩聲律規則的最簡核的概括。所謂雙換頭,就是律詩的八句,從其第三句起,構成兩句一換頭的形式,具體地說,以一首平起的律詩而言,截下它每句開頭兩字,其平仄的排列是這樣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律詩的對粘律,也可以這樣概括:對粘對粘對粘對。這是一個具有朗誦的迴環之美的聲律結構。

掌握了粘對的規則,對於我們熟悉近體詩的平仄格式有很大的幫助。任何一首五七言律詩,只要知道它第一句(首聯的出句)的平仄,我們就可以根據相對律,推出它的對句(即第二句)的平仄,然後根據相粘律,推出第三句(即頷聯的出句)的平仄,如此類推到第八句,整首詩的平仄也就出來了。

詩句的平仄違反了相對律,叫做失對。違反了相粘律,叫做失粘。近體詩中失對、失粘的情況是很罕見的。但是格律詩有一個發展過程,在格律基本明確之後,守律的程度,在不同的詩人那裡也有態度的不同。所以,初盛唐人的格律詩,也有少數作品出現局部不合律的情況。比如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在平仄聲律上,就是一二句與三四句各自成對,只有相對,而沒有相粘,其實是仍然沿用齊梁聲律的作法。這類失粘的絕句,後人稱為「折腰格」。

7.關於三平調

句末三字的平仄為連著的三個平聲,稱為三平調。三平調是古體詩常見的平仄格式,近體詩應該極力避免。在近體詩中,「(平平)仄仄仄平平」這個調型,如果不論其第三字(七言是第五字)的仄聲,其平仄就變成「(平平)仄仄平平平」,就成了三平調了。

三平調之外,末三字為「仄平仄」一種,也是古體詩常見的平仄,近體詩應該盡量避免。「(平平)仄仄平平仄」這個調型,如果不論其第三字(七言是第五字)的平聲,其平仄就變成「(平平)仄仄仄平仄」,末三字就成了古體詩常見的「仄平仄」格式。

上述這兩種調型,在盛唐杜甫等人的近體詩中偶然可見,但在中唐以後就被認為是不合律了。可見在「(平平)仄仄仄平平」和「(平平)仄仄平平仄」這兩個調型中,第三字(七言是第五字)的仄聲和平聲也是非論不可的。足見「一三五不論」的說法過於籠統,並不符合近體詩格律的實際情況。

8.關於詞譜

詞譜是填詞依據的譜本,收入各種詞調,選擇本調的典範之作,註明字數、句逗、平仄(或四聲)、韻腳等項,以供學者照譜填詞。詞原本是入樂的歌詞,原有曲調、律呂各項要素,所以每一首詞,都有其音律譜。如現存的姜夔的十七首自度曲的旁譜,就屬此類。但即使是宋人寫詞,也不都熟諳音律,多是依照流行的曲調或前人留下來的經典之作來填詞。標明文字聲律的詞譜類書籍,也隨之出現。元人虞集《葉宋英自度曲譜序》中就說:「近世士大夫號稱能樂府者,皆依約舊譜,仿其平仄,綴緝成章。」這可能反映了包括宋人在內的大部分不熟悉音律的詞人的填詞方法。所以在不熟悉詞的音律或失去詞樂的情況下,按聲律譜填詞是必然的。只是最早並無完整、嚴格的聲律譜,宋、元、明的詞家多是依據詞集、詞選中的前人作品,依約其聲律而填寫,其中的差異與錯訛是無法避免的。明代流行的詞譜《嘯余譜》,疏誤較多。清代詞學家在詞韻、詞譜方面用力最深。詞譜方面的成果有康熙初萬樹的《詞律》,後又有《欽定詞譜》。兩書可說是詞調之淵藪。這些詞譜書出來之後,研究者不少,成為傳統詞學研究的重要課題。後來舒夢蘭的《白香詞譜》,刪繁就簡,並加考據,是一般的詞作者中最流行的詞譜。龍榆生先生的《唐宋詞格律》,也是最實用、可靠的一部詞譜。

9.詩詞中對仗的源流

對仗,也就是對偶。對仗的「仗」,取義於儀仗,意思是兩兩相對,排列整齊,如同儀仗。對仗是一種修辭形式,它是人們在修辭活動中自然產生的,並不局限於詩歌。對仗古人又稱對屬,又稱儷辭。劉勰《文心雕龍》有專論對仗藝術的《麗辭》一篇。其中闡述對仗發生的原理,對於我們正確理解對仗藝術,是有所啟發的:

造物賦形,支體必雙;神理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辭,運裁百慮,高下相須,自然成對。

在近體詩對仗原則確立之前,對仗藝術已經有一個很長的發展歷史。《詩經》已有不少對仗句,如《邶風·柏舟》:「覯閔既多,受侮不少。」《齊風·南山》:「南山崔崔,雄狐綏綏。」都已經是嚴格意義上的對句了。不過總的來說,《詩經》中這種嚴格的對句並不多,其出現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到了漢魏六朝時期,隨著文人詩的產生和發展,詩歌中的對仗藝術開始成熟。《古詩十九首》中就有不少對仗,如「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青青河畔草,鬱郁園中柳」。魏晉以後,詩人運用對仗的意識更加自覺,詩歌中的對仗就更常見了。曹植、陸機、謝靈運都是在對仗藝術的發展史上做出重要貢獻的詩人。甚至以講究自然作風著稱的陶淵明的詩歌中,也有不少對仗。如他的《歸園田居》其中,就是差不多全篇用對句。謝靈運的有些詩歌,幾乎全篇都是對仗,如其名作《登池上樓》:

潛虯媚幽姿,飛鴻響遠音。

薄霄愧雲浮,棲川怍淵沉。

進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徇祿反窮海,卧痾對空林。

衾枕昧節候,褰開暫窺臨。

傾耳聆波瀾,舉目眺嶇嶔。

初景革緒風,新陽改故陰。

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

祁祁傷豳歌,萋萋感楚吟。

索居易永久,離群難處心。

持操豈獨古,無悶征在今。

齊梁詩人更是將對仗作為詩歌創作最重要的一種修辭技巧,甚至到了濫用對仗的程度。

可見,唐人近體詩的對仗是從古詩裡面發展過來的。近體詩一方面對對仗作出一些格律上的規定,另一方面也對對仗作了改革。在近體詩中,對仗成為律詩的必具要素,但近體詩中規定中間兩聯對仗,首尾兩聯原則上不用對仗,這其實也是革除齊梁體濫用對仗的弊病。所以,近體的修辭藝術,其實是對句和散句的平衡合理地使用。這也是我們掌握近體詩的體制特點時必須注意的。

10.對仗的基本要求

詩詞中的對仗除了一般地要求相對的兩個句子字數相等、結構相似之外,還要求它們字面相對,並且詞性一致。

(一)字面相對。所謂字面相對,就是構成對仗的字詞意義相對或相反。如:

江間波浪兼天涌,

塞上風雲接地陰。

(杜甫《秋興八首》其一)

在這一聯中,「江間」對「塞上」,「波浪」對「風雲」,「兼天涌」對「接地陰」,字面意義都是兩兩成對的;動詞「連」和「接」相對,名詞「天」和「地」相對,字面意義也是相對的。又如:

新松恨不高千丈,

惡竹應須斬萬竿。

(杜甫《將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嚴鄭公五首》其四)

在這一聯中,「新松」對「惡竹」,「恨不」對「應須」,「高千丈」對「斬萬竿」,字面意義正好相反,表達出很鮮明的愛憎。

(二)詞性一致。所謂詞性一致,是指對仗的字詞的詞性要求一致。一般來說,名詞和名詞相對,動詞和動詞相對,形容詞和形容詞相對。如:

欲尋芳草去,

還與故人違。

(孟浩然《留別王維》)

「欲」和「還」都是連詞,「芳草」和「故人」都是名詞,「去」和「違」都是動詞。

(三)另外,近體詩中的對仗,除了上述兩個要求之外,還有不能在對應的位置用同一字。比如「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有點類似於後人所說的扇對,但是在對應位置上出現同一個字,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對仗。這類看起來和對仗很接近的修辭格,在古體詩里較多出現,如「春洲生荻芽,春岸飛楊花」(梅堯臣《河豚魚》)之類。初學者要注意,不要將此類也認成是對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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