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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風情業為視角了解古希臘的性觀念

2004年,雅典奧運會的建設者在原計劃建造馬術比賽場地的地方發現了一所仿照傳說中古希臘愛神阿芙羅狄忒(aphrodite)的寺廟建成的妓院。被發掘出來的這個廟宇建築群距離現在已有2500年的時間,是雅典地區所發現的僅有的幾個與愛神活動有關的建築之一。這使我們對於遙遠年代的色情文化重新有了興趣。假如性只不過是一種自然的事實,我們可能都不會去了解它的歷史。賣淫這種古老的職業,往往能夠給與我們人類學與文化學上的啟發。據現有的材料我們可知,古希臘的賣淫業是十分發達的,這和他們注重現世享樂的人生觀有很大關係。古希臘的男子除正妻之外,往往和妓女尋快樂,並認為這是男子應享的權利;冶遊狎妓,不僅無礙於體面,也無傷於道德。令現代人驚奇的是,即便是中世紀的不少基督教哲學家,依然為賣淫辯護。禁欲主義者奧古斯丁說:「假使廢止公娼,熱情的力量將要打倒一切。」「若從人類中消除妓女,你將以淫慾玷污一切。」阿奎那說:「都市的賣淫就像宮殿的陰溝,假使沒有陰溝,宮殿將成為臭惡不堪的地方。」「若沒有下水道,宮殿將堆滿垃圾臭水;從世界上消除妓女,會使雞姦充斥於世。」在他們看來,妓女是社會的安全閥。這就從另一個角度讓我們審視賣淫在人類社會的歷史意義。

一、 古希臘的性倫理

古希臘人對於性是審美的。尼采認為,古希臘人是人能達到的最高境界,人類應該按照古希臘人的方向努力,而且不但要在精神文化和價值取向上成為古希臘人,更要在「身體」上成為古希臘人。古希臘人的審美觀對現代男子身材的影響是深遠的。何為性感很大程度上都取決於古典藝術中所體現的古希臘的審美標準。儘管基督教傳統將肉身視為罪惡的,但是古希臘人設想的完美人體已經完全佔領了西方社會的想像力。

以風情業為視角了解古希臘的性觀念

1. 古希臘人對於身體愉悅的追求

希臘神話中的愛神,是美麗女神阿佛洛狄忒之子,據赫西俄德的《神譜》記載,愛神伊洛斯是最早人格化的神,他是不朽諸神中最美麗的一位,在所有神和所有人的懷抱中舒展肢體,降低他們的理性和智謀,使宇宙充滿生殖繁衍的力量。在古希臘,性是相當開放的一件事情,他們的神話中儘是放縱的神,現實生活中也非常自由。男子所追求的卻是一種無約束的甚至是放縱的生活。希臘民族本身就有一種歡樂和活潑的本性,他們常常是直率地表露自己的情慾,追尋生動而強烈的快感。阿里斯托芬的詩中常常描寫這一類極坦率而風趣的肉體生活。古代希臘人對性生活毫不忌諱,行為放縱,說話也十分分明。他們豁達樂觀,把人生視為行樂,最虔誠的膜拜在希臘人那裡也變成了民眾的娛樂。希臘人心目中的天上是一個永遠不散的筵席,那些快樂而長生的神祇,永遠都在歌舞飲宴,尋歡作樂。

2. 性自由對於家庭倫理的影響

狄摩西尼說了一段很有名的話,充分顯示出那個時代的希臘男子對待女子的態度:我們僱傭妓女,是為了像情人一樣和她們作樂;我們僱傭女傭,是為了讓她們侍候我們;我們娶妻子,是為了讓她們為我們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看管好我們的家產。恩格斯所認為的希臘雜婚制,是指與個體婚制並存的男子與未婚婦女在婚姻之外發生的性交關係。不過就婚外性關係來說,古希臘不同於現在,當時對婚外情的默許更多是建立的男女不平等的基礎上。「對男子來說,婦女不過是他的婚生的嗣子的母親,他的主要的管家和女奴隸的總管」。這是一種以男子為核心的家庭結構,而不是現代的「雙核」。古希臘人結婚以後,男子可以從納妾和藝妓那裡去求得樂趣和刺激,「作為對平淡的婚姻生活的補充」。 在雅典人看來,妻子除生育子女以外,不過是一個婢女的頭領而已。此外,丈夫還常常有女奴隸供他使。用希臘初期人們這樣劃分妓女、女奴和妻子:「男人們擁有黑特拉是為了浪漫的愛情享受,擁有女奴是為了隨時享用,擁有同階層的妻子是為了生孩子和充當忠實的家庭主婦。」古希臘下層自由民的母親會不厭其煩的勸女兒去做妓女,「那是為了獲得金錢和愛情」。這樣,在人的等級森嚴的古希臘,女性首次,也是唯一一次可以不通過家庭和男權而直接參与社會生活。女人因此而可以離婚、參與狂歡和選擇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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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宗教賣淫

根據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的記載,我們知道曾經希臘每一個婦女在她的一生之中必須有一次到阿佛洛狄忒的神廟的聖域內去,並和一個不相識的男子交媾。「……這裡總是有大群來來往往的婦女。在婦女中間,四面八方都有用繩子攔出來的通路,而不相識的人們便沿著這些通路行走來作他們的選擇。一經選好了位子的婦女在一個不相識的人把一隻銀幣拋向她的膝頭並和她在神廟外面交媾之前,她是不能離開自己的位置的。但是當他拋錢的時候,他要說這樣的話:我以米利塔女神的名字來為你祝福。因為亞述人是把阿佛洛狄忒叫做米利塔的。銀幣的大小多少並無關係。婦女對這件事是不能拒絕的,否則便違犯了神的律條,因為一旦用這樣的方式拋出去的錢幣便是神聖的了。當她和他交媾完畢,因而在女神面前完成了任務以後,她便回家了,從這個時候開始,不拘你再出多少錢,便再也不能得到她了。……」希羅多德說到婦女為神獻身後,「不拘你再出多少錢,便再也不能得到她了」。但是古希臘時候的一般婦女在兩性關係上也是隨便的。「塞普勒斯的許多地方也有類似的在神廟裡交媾的風俗,呂底亞普通人的女兒們一向以賣淫來為自己置辦嫁妝,直到正式結婚。」可見普通的婦女子婚前的生活也是放蕩的。

盧奇安描寫了比布魯斯寺廟的情況:「我在比布魯斯也看到了一座規模很大的阿佛洛狄忒神廟,並慢慢認識到,在那兒狂歡濫飲是一種很常見的事情。阿多紀斯在我們的國土上被公豬咬死了,所以每年在紀念他時,他們自己的頭髮修剪成埃及人悼念阿匹斯時所梳的髮型。只要是把自己頭髮剪去的女子都要嚴懲不貸。在某個特定的日子裡,她們只好在市場上出賣自己的肉體,而只有外鄉人方可以去這個市場。不久,人們便把這些女子送進阿佛洛狄忒神廟。」在這個例子中,性行為被當作一種懲罰,這同前文所述的狂歡式的希臘性生活不一致。性的本性是自然或神賜予的奇異的禮物,帶入了與神的神秘接觸境界,性慾應該得到滿足。為了表示感謝也必須把祭品敬獻給女神。而作為懲罰性的性交,賣淫的對象被局限在了「外鄉人」。這也與阿佛洛狄忒的神廟的賣淫有著巨大的區別

三、 國營妓院制度

隨著廟奴在賣淫中對普通婦女的替代,宗教賣淫逐漸失去了宗教的性質,而變成了商業性的買賣行為。最早建立國營妓院的是古希臘的政治改革家梭倫,他為適應當時許多男子的要求,就創設「達克態里翁」於雅典,所謂「達克態里翁」就是國家經營的妓院。如同神廟一樣,養著一群年輕女子,供男子享用,據說只需花一個「奧浦拉斯」就可以嫖一個女人。在雅典城內建立集中的公共妓院目的在於把丈夫的注意力從家內女奴身上吸引開,從而鞏固家庭和婚姻。當時的法律對於妓女賣淫的價格以及繳納的稅率都有明文規定。梭倫定律法是在公元前594年,他創設國營妓院也應該是在這時期前後。據說,人們對他的這一措施十分歡迎,讚揚說:「梭倫,偉大的梭倫,你設立了國營妓院,滿足了男子的要求,保護了良家婦女使之在大街上不再受男子的追逐。」著名的希臘人無人不與妓女交際,並成為他們的一種生活方式。雄辯家狄摩西尼在他的演說中這樣談及雅典男子的性生活:「我們有為快樂而設的娼妓,為身體的日常照護而設的婢妾和為生育合法子女及管理家庭而設的妻子。」這種公共娼妓制有明顯的國家經營性質,大量由妓院所納的稅款被用作贏得戰爭的軍資,而在波斯人攻破科林斯城時,正是由於妓女對他們的殷勤款待而使本城免被夷為平地……在處處瀰漫著浪漫情懷的海風中,希臘美麗的妓女們不但獲得了較高的社會地位,也獲得了男性自由民的好評與歡迎。

四、 妓女的社會地位

1. 作為奴隸的妓女

公元前8-6世紀,希臘人向外殖民,不斷地帶回女俘虜,供其在家內享用。這威脅到剛剛建立的一夫一妻制。儘管女奴不可能與妻子爭奪財產和法律、法律地位,但可以爭奪性交機會,並且往往佔上風。在家庭關係中的性平衡因而被打破了。而在宗教賣淫中,起初為神獻身的事情是各個婦女自己完成的,不管出身高貴貧賤一律平等,後來就由女廟奴代替實行了。廟奴是古希臘和希臘殖民地中神廟裡的奴隸,女廟奴在神廟中從事賣淫。「性的自我奉獻最初是作為一種貞淑的性行為與宗教情感相聯繫的;在愛神神廟賣淫,為金錢而獻身,但所得的金錢全部歸於神廟的財庫,被視為是一種宗教行為。」不管導致這種行為的原因是否帶有欺騙性,是否出於陰謀,神聖的賣淫卻是事實。據記載,公開賣淫的女廟奴並不在少數。

2. 作為高級妓女的藝妓

藝妓的社會地位比妓院的妓女要高一些,這一點被她們高昂的費用所證實。她們的知識水平和肉體的健美也受到人們的崇敬與仰慕,對此人們總是樂此不疲地談淪。幾乎是一切名人,例如君主、將軍、哲學家、藝術家、演說家、政治家等,都親近過妓女。哲學家柏拉圖、雄辯家狄摩西尼、伊壁鳩魯學派的祖師伊壁鳩魯等,都和當時的名妓發生過關係,「風流韻事」流傳很廣。另一個叫阿斯帕西婭的藝妓,她的名聲可能是藝妓中最高的,雅典最大的政治家、民主派的領袖伯里克利從公元前445年左右起,一直與她同居,直到去世。

阿佛洛狄忒女神的祭祀典禮常常得到藝妓們的資助。希臘文學中經常說起,居民的放縱淫蕩帶來了科林斯城的聞名。利西特說:「這個古代貿易都市的生活是熱鬧而放蕩不羈,人們都很有錢而且天生喜好玩樂。這並不是一種誇張的描述。」阿辛尼烏斯寫道:「當城市市民向阿羅狄芙羅狄蒂女神作禱告時,很多藝妓被吸引了,她們也向女神祈禱,而且敬獻祭品。」有些地方,例如科林斯、阿拜多斯和塞普勒斯等,在寺廟進行賣淫活動。奧林匹克競技會卜的獲勝者將作為禮品的姑娘帶到這些寺廟中去。斯特拉博是這樣描繪了科林斯城的阿芙羅狄蒂一波爾內神廟的:「阿佛洛狄忒神廟極其富麗堂皇,裡面可以坐得下一千多名藝妓,這些妓女被人們敬獻給女神。其它地方的姑娘們接連來到那裡,這座城市因此後來變得非常富裕。

3. 名妓

當時的名妓地位很高,有些名妓美貌非凡,具有極大的魅力。 她們一般不隨便賣淫,而是被達官貴人及文人和藝術家所買,在一段時間內較固定的屬於某位主人。哲學家阿里斯特波普斯就經常與黑特拉交往,他與人辯論時說:「你住在別人住過的房子里,或乘別人坐過的船出海荒謬嗎?不!那麼,你和一個許多人佔有過的女人住在一起,也就無可非議了。」社會不把妓女看作罪惡,在科林斯妓院門口赫然銘刻著:「幸福就在此地」。在古希臘的司法史中,有一件很有名的判例「弗拉娜審判」。古希臘人對美的崇拜和司法制度的人性化在這一審判中得到了最浪漫的詮釋。弗拉娜是一名名妓,以自己美麗的雙乳而聞名於全希臘。有一次她被人控告,法庭傾向於判她有罪。面對最高法院的終審,雄辯家西佩里德斯當眾扯下她的長袍作為辯護,她婀娜如柳的身體、光潔如玉的肌膚,尤其是她完美得令人目瞪口呆的乳房,使法官和民眾折服,於是一致將她判為無罪。這便是古希臘赫赫有名的「被赦免的最美麗的乳房」。後來她出錢重建了底比斯城牆,並刻上自豪的銘文:「亞歷山大毀了它,名妓弗拉娜重建了它」。另一位名妓阿斯帕西亞則讓大政治家伯里克力為之離婚,她的勢力與芳譽,甚至使雅典在與薩摩斯的戰鬥中唯獨放過她的家鄉沒去攻擊。名妓的魅力使得男性自由民把她們當作寶貴的商品來狂熱崇拜。

五、同性賣淫

在古代希臘,同性戀是一種廣泛存在的現象,是一種時尚,知識名流、貴族子弟均等,莫不趨之若鶩。男性的同性戀之所以值得尊敬,是因為對希臘人來說,它代表了最為崇高的愛情。我們今天所說的浪漫愛情,或是以雙方的感情為基礎的愛,理所當然是男女之間的事;但在希臘人的觀念里,它主要存在於同性之間,特別是男性之間。有人認為,「同性戀」(homosexuality)一詞用於古代文化時,本身有問題,因為希臘及拉丁文中並沒有和現代概念涵蓋相同的語意範圍的單詞。同性戀的存在,體現在希臘文化的許多方面。古希臘文中有一對專門的詞語,就是用來表述男性間的同性戀:erastes和eromenos。這兩個詞都是動詞「愛」的分詞,都是用來表示「愛人」。所不同的是,前者是主動語態的分詞,意思為「愛者」;後者則為被動語態的分詞,意思為「被愛者」。而且這兩個的分詞都是陽性形式,無疑是表示男性的同性戀關係,而不是異性戀關係。在文獻記載中,扮演主動角色的「愛者」無一例外都有是成年男子,而作為被動一方的「被愛者」則是年未弱冠的少年。壁畫和彩陶瓶畫中對同性戀的描繪也完全符合了這樣的模式:年長男子向少年或青年求歡,而後者總是表現出被動而矜持。義大利南部的貝斯圖姆曾是希臘人的殖民地,一九六八年發現的墓葬壁畫中,酒會上一年長男子試圖親吻同席的青年。彩陶瓶畫中也多有這樣的描繪,最典型的是學者所謂的「上下姿勢」,年長的男子一手撫摸少年的臉頰,一手伸向其下部。古希臘的同性戀,以對美的迷戀開始,以新的男性氣質的成熟結束。這種同性的吸引同樣反映在了賣淫之中。「你們看在娼妓院里坐的那些人,他們坦承操持這樣的行業。雖然淪落到如此境地,卻無論如何仍設法遮蔽羞恥,所以把大門給關上。假如你們從那街道走過,而要有人問:拜託,那個傢伙在幹什麼?你們一定會立即說出這行為,雖然你們並沒有親眼看見,而且也不曉得誰進入這屋裡。」 這段落來自演說家伊斯金尼斯發表的演說詞對研究古代希臘賣淫的一些特殊的意義。 首先,伊斯金尼斯所聲稱的娼妓以及其假設的顧客皆為男性。而我們現代意義上的賣淫者往往是女性;賣淫在當時,和現在一樣,幾乎完全以迎合男性為主。 然而這娼妓的性別卻和今日大不一樣;事實上在古典時期雅典的賣淫通常會僱用到年輕男人以及即青春期的男性。這同樣是古希臘賣淫業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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