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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不結婚,不生孩子,錯了嗎?」

?嘿 我要講個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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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自己的歌

南下專線

李宗盛

00:00/04:38

文/綠蔭 圖/網路

音樂/《給自己的歌》

「小的時候,羨慕過親戚家的姐姐結婚了,嫁了個好男人,兩人後來還有了可愛的寶寶。我就想著,以後也要嫁個好人,有個可愛的寶寶,」

珍跟我說,「可是,後來啊,就越來越不想結婚了,覺得一個人真的也挺好。」

她說這話的時候,態度出奇地平靜,內心也似乎毫無波瀾,帶著洒脫不畏懼的表情。

珍快奔三了,也有過幾段感情,我本以為她會在遇上更好更合適的人時候,全心全意地把自己交出去,可她卻說,感情這件事真的勉強不得,自己已經想過千萬遍了,自己想要的不是隨便組成家庭後,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

與其過著對自己來說意義不大的生活,不如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去生活。

她確實也很優秀,很早就實現了經濟獨立,愛走南闖北,性格也是直來直去,洒脫不羈。但在生活和感情上,她從不將就。

她把自己安排得很妥當,會鼓勵自己定時學習新技能,在工作上嚴格要求自己,會定時給自己放個假,去旅遊,去放鬆。

她說,經歷了一些之後,真的覺得一個人挺好的,活得自由,洒脫,不拖泥帶水,不用操心家庭瑣事,敢拚命干,也敢拚命照顧好自己,還可以隨時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我起初也是不理解她的,因為如果真的不結婚,不生孩子,不組建家庭,那這樣的人生會不會有些遺憾,在老去的路上,越來越孤獨,會不會後悔自己沒擁有一個家庭呢?

後來我可以明白了,

其實真的沒有標準答案,答案也是因人而異,我們實在不應該拿社會所謂的一種「正確人生標準」去定義每個人生活的快樂與否。

有的人就是覺得這一生能自己滿足了自己,可以不去操心必經的瑣事,充實自己,照顧自己,就是件很簡單快樂的事,沒必要為別人而活。

但珍說,雖然自己這樣打算,但也不能太自私,她還是把想法告訴了父母。本著傳統的思維方式,父母最初也是不接受的,後來傳到親戚耳朵里,親戚開始大肆批評:

「女人這一生不結婚又不生娃,還想幹什麼?」

「你這是不孝,不道德的啊。」

「這麼大逆不道的事情都幹得出來。」

那些聒噪的聲音瀰漫著她,好像就在說絕對是她做錯了。不知道是周圍的人反響太激烈還是怎麼,父母還是站在了自己女兒這一頭,也去理解她,幫著她去反駁那些說三道四的親戚。

其實那些指責她的無非是思想過於老套腐化的人,他們認為女孩子只有結婚了,有孩子了,肯好好顧家,才是真正體現女性價值的時候。

可是,哪條法律規定人人都得這樣走呢?這個社會早就不比以前了,女性在當今社會越來越獨立,她們想要的會自己努力爭取,安全感能自己帶給自己。

而不再是言聽計從老一輩迂腐的觀念:嫁個有錢人你這一輩子才有保障。」

如果婚姻在一些人眼裡是妥協,是犧牲,是愛情的墳墓,是不幸福,疲憊,又累贅的代名詞,那這樣的人生何來保障?又何來幸福?

畢竟我想要的自己能為自己爭取,也只想真的只為自己好好活。

每個人的觀點不同,想選擇的人生和生活方式也是不同的,我們都不能說每個人都必須要走哪條路,不走哪條路就是違背道德,違反社會準則。

這樣的結論未免太偏激。

她們其實在經歷中也會比較,也在做打算,也有了獨到的見解,在她們眼裡,結婚生子,繁衍後代並不是一個女人的終極目標,也不該被灌輸為這是人生必經之事。

而家人也能做到理解,同意,那就更不該是違背道德準則的事了。至少,沒有傷害到其他任何人,也沒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頂多被無聊的人說閑話,被自認為抓著「真理」的人責怪。

在現在這個開放且自由的年代,每個人的主權絕不只是說說而已,在真的沒影響到任何人的情況之下,選擇喜歡的方式生活,即使不被體恤,也該得到尊重。

這怎麼就錯了呢?

真正做錯的應該是那些以命令的口吻說著:「你不打算結婚生孩子是想上天嗎?這本就是你該有的義務。」

如果說有了家庭孩子,要做到一部分照顧家庭,撫養孩子是該有的責任和義務倒也沒差。可如果非得說沒結婚,也得給我找個人嫁了,好歹也組個家庭,不然就沒有盡到你做女性的義務。

這哪是什麼義務啊。

這叫強行更改別人的生活意願,把別人的快樂火苗給掐滅了,這才是最不道德的。

結不結婚,生不生孩子,真的是一個人的自由,也許這種自由會受家庭因素的限制。

但如果你真的想了很久,也敢跟自己定下這麼一條特別的人生軌跡,不會覺得在老的時候存有遺憾,覺得這樣活,才會真正輕鬆快樂,就大膽去做吧。

這不是瘋了,也不是有病,更不是幼稚和不成熟。我更覺得這是一種進步,是自我觀念增長、對自我人生思考、及對生活意義多方位詮釋的進步。

不想去妥協,不想去犧牲自己,不想淪為婚姻和家庭的奴隸,好像被說得挺自私,可人有時候就得自私,畢竟,我不喜歡這種生活,自私點何嘗不好?憑什麼讓自己不快樂?

要知道,只為傳宗接代而結婚,而生孩子,沒什麼幸福和意義可言。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委屈了自己的事,不想做,是人的天性。

不要臉點地說:

世界上很多條條框框,可我不必格格都入,來這一趟不容易,就想為自己自私一回。我這麼有意思的人,跟自己過依舊有趣味。不會想不開,不會想上吊,不會傷害到別人,但也請不懂我的人別去傷害我。

ps:其實這篇文章,寫得挺糾結的,也寫了好久,草稿改了又改,發現周圍一些年長的親戚朋友有這樣的想法,並且忠於這種想法。曾經我也挺不理解,覺得這樣生活好怪的。可後來覺得,誰規定每個人都必須按照某些規定來。活著,本就沒有固定的標準,只要不覺遺憾。

生活,沒有對錯之分,只有合適不合適,喜歡不喜歡。

END

天空黑暗到一定程度,星辰就會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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