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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信息中心張新紅:共享經濟監管需要大智慧(下)

互聯網與科技新知平台,點此關注

導語

平台經濟作為伴隨互聯網經濟產生的新業態,是未來二十年最重要的商業趨勢之一。其中,共享經濟是平台經濟滲透本地生活服務,極大地擴大了平台經濟的應用場景和範圍,也使得平台經濟成為全球範圍內學術界、商界、投資界的關注焦點。

本文刊載於《清華金融評論》6月刊封面專題,作者為國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師、分享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新紅。本文站在國家監管層的角度分析了共享經濟發展與監管過程中出現的難題,從互聯網經濟、平台經濟屬性下的權責界定、社群治理、監管手段等角度出發,探討了政府、平台企業、行業協會、用戶與資源提供者社群多方的協同治理,並提出了共享經濟監管應堅守協同治理等五個原則及理念、技術等四個創新。

本期發表文章下篇。

監管創新的原則和內容

共享經濟對引領創新創業、促進經濟增長、培育發展新動能、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現代經濟體系等方面作用突出,可以說發展共享經濟對於中國而言具有特殊的意義,是信息技術革命帶來的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2017年11月,習近平主席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談到全面深化改革、持續釋放發展活力時指出:「我們將強化問題導向,堅決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發展活力。」 發展共享經濟也必須創新監管,營造寬鬆的政策環境和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

01

監管創新應堅守一些基本原則

共享經濟還在發展,監管創新也需要不斷推進。監管創新的內容和手段會有變化,但都應該遵守一些基本原則。2017年7月3日,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聯合下發《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的指導性意見》,提出要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發展與監管並重,積極探索推進,加強分類指導,創新監管模式,推進協同治理。意見出台以來,社會各界圍繞監管原則開展了很多討論,逐步形成了一些共識。

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監管的目標應該是維護公平競爭,強化發展保障,支持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探索共享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對共享經濟存在的問題要積極應對、妥善解決,但目的是促進創新保護髮展,而不是相反。很多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通過技術、模式迭代創新和通力合作很快就可以較好解決,不能看到出現一些問題就痛下殺手,在出台准入性政策時一定要慎之又慎。

多方參與,協同治理。政府、平台企業、行業協會、資源提供者、消費者都是共享經濟監管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各負其責,通力合作。政府部門要制定規則,協調各方,提供保障,監督執行。平台企業要履職盡責,強化社會責任擔當,加強內部治理和安全保障,嚴格落實網路主體資格審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協助政府監督執法和權利人維權。行業協會等有關社會組織要推動出台行業服務標準和自律公約,完善社會監督。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要強化道德約束,實現共享共治,促進分享經濟以文明方式發展。

底線思維,彈性平衡。新生事物的特點往往就是新、快、不定型,對共享經濟的監管應該堅守底線思維,只要沒有越過底線,就可以先觀察一段時間。當然底線思維還有另外一層含義——越過底線該管就得管了。政府部門、平台企業、資源提供者、用戶的行為都應該有底線,不該做的事堅決不做。當然,底線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發展階段會有不同的底線,可能需要動態平衡。對於共享經濟而言,留有一定的容錯空間是明智的。

分類施策,區別對待。共享經濟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新模式,也是一種新的發展觀,可以應用到所有資源、所有領域。產品、空間、知識技能、勞務、資金、生產能力等共享經濟六大領域及其細分領域,每一個共享經濟的新模式、新業態都有其特定的對象、標準、利益相關方及其相應的訴求。比如,出行產品共享領域裡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有明顯區別,空間分享領域裡共享住宿、眾創空間、共享辦公、共享田園等特點也各不相同。因此,要合理界定不同行業領域共享經濟的業態屬性,分類細化管理。

有的放矢,精準有效。一方面,對於看不準的問題要認真研究,不能亂用權力胡亂執法;另一方面,對於看得準的問題要果斷出手,務求實效。這方面在網約車、共享單車、餐飲外賣、個體網路借貸(P2P借貸)、房屋短租等領域正反兩方面都有一些執法案例和事件發生,應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其實,網路經濟條件下,大數據等技術也為精準施策提供了新的手段。

02

監管創新要選准著力點

各地在共享經濟監管創新方面做了許多探索,有一些已經顯示了很好的成效。監管創新應選准著力點,建議從理念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制度創新幾方面入手。

理念創新。目前大多數監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監管理念沒有轉變有關係,最核心的問題是對信息革命和共享經濟缺乏認知。因此,理念創新可能要從學習和改變認知開始了。首先,共享經濟發展是大趨勢,也是大機遇。其次,共享經濟是信息時代的新業態、新事物,要了解共享經濟的內涵、特徵、運行機制和發展規律。再次,對共享經濟的監管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應該是促進發展,造福人民,而不是為了管住、管死。

技術創新。共享經濟是一系列信息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的產物,這些技術也為科學監管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比如現在各地利用大數據實施精準監管的實踐就開始多了起來。杭州、南京等城市利用「定點飽和度監測儀」,可以準確測算各平台企業投放單車的總量、殭屍車數量、各停放點飽和度狀況,為政府部門和企業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北京等地在試用「電子圍欄」以期解決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對於一些惡意破壞和盜竊共享產品等行為,大數據也為迅速甄別和破案提供了方便。

模式創新。政府部門之間、平台企業之間、政府部門與平台企業、企業與用戶等加強合作,可以創造出多種新型的監管模式,找到破解難題的新思路、新方法,有助於實現協同治理的目標。深圳機場在2017年1月就正式啟用了全國第一條網約車專用通道和蓄車區,用於網約車候客和上客。上海徐匯區支持智慧停車平台與共享單車企業合作,雙方聯手推出「P+B」(Park+Bike,共享停車+共享單車)解決方案,為車主停車後的「最後一公里」創造了更多便利。一些城市開始依託第三方建立共享經濟平台企業運營服務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作為企業進入與退出、實施精準監管的重要依據。總體上看,監管模式的變化趨勢是:從嚴格監管走向審慎監管、從人力監管走向網路監管、從模糊監管走向精準監管、從事前監管走向事後

監管、從政府監管走向協同監管。

制度創新。多數共享經濟新業態可能不太符合原有的一些法律、規範、標準,處於「合法與違法之間」的尷尬境地。修改完善現有法律制度是必須要做好的一項工作。在新的規則出台之前或制定新規則的過程中,新的議事制度也有很多創新的餘地。成都市在共享單車管理中就形成了「3+7+N」會議協商制度,有成都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三個部門,聯合五城區及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及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參加,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和專家學者等廣泛參與,從規範經營、安全生產、優質服務、社會責任、社會評價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適時做出評估並及時向社會公布。一些城市將「約談」制度引入共享經濟監管,通過政府部門約談相關企業達到了解情況、摸清訴求、達成共識、解決問題的目的。有的地區制定了相應的聯席會商制度、聽證制度等,對共享經濟發展中的問題進行討論協商、匯聚民智。國家發改委指導建立了「共享經濟思享匯」交流平台,並與多家平台企業合作以推進失信懲戒機制的形成。

共享經濟發展才剛剛開始,監管創新永遠在路上。中國共享經濟已經開始引領全球,說明過去的監管方針是行之有效的。對於創新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需要在實踐中創新性地去解決。

(張新紅為國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師、分享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本文編輯/丁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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