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這3種員工主動離職的,公司全部都要賠上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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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勞動者離職,一般都沒有什麼走人了公司還給一筆賠償的說法。
但是員工如果是這樣走人的,那麼公司就需要賠上一筆了。
NO1:
員工第一種可以要求支付賠償的情況,是公司不給買社保。
這種情況好像很常見,但是根據我國勞動法,員工就職,公司是需要購買社保的。
相關用人單位如果不按照法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NO2:
變相開人。
一般來說,員工會遭遇一些工作上的意外。
如頻繁被調至不熟悉、性質完全不同的崗位。有些員工會被突然單方面降薪,調崗。
各種情況都有,為了讓員工主動走人,公司無所不用其極。
根據司法實踐和相關新聞報道,一般情況下,員工遭遇這樣待遇,是可以要求獲得經濟補償的。
NO3:
很多員工為了保住一份工作,會無條件容忍公司的各種條件要求。
比如說,某些公司為了讓員工加班,如果不加班,會以各種方式剋扣員工工資、加班的話沒有任何補償。
如果有員工遭遇這樣的情況,解除勞動關係,也可要求用人單位給與經濟補償。
好了,說了這麼多,無非就是要讓廣大勞動者知道勞動法對每位員工來說都非常重要,熟知其中法律條文,就是對自己維權路上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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