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人冷血無情的泰國,讓中國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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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叫醒你的不是鬧鐘,而是思想!
當中國人大把大把地在泰國撒錢,為泰國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生命安全卻得不到保障,甚至連尊嚴都被踐踏。
7月5日,可以說是黑暗的一天,兩艘遊船滿載中國遊客的輪船在普吉島海域遇見特大暴風雨,導致海難,近五十位同胞在這次事件中不幸遇難。
據國外權威報道,泰國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旅遊國家,近一半以上的旅遊保險都與泰國有關!
旅遊業是泰國的支柱產業。僅憑去年,來泰國的外國遊客總數達到3500萬人次,而中國遊客1000萬人次,是泰國旅遊業的最大金主。
而普吉島沉船事件的後續處理中,發生了極其傷害中國人感情的事情,如泰國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巴逸的「中國人害中國人論」、在泰中國人組織救人竟然被逮捕、泰國主持人Yukhon在節目上說
「中國人自己帶中國人來死」、泰國政府把責任全部歸咎於開旅遊店的中國人上......並大肆宣傳,對政府要承擔的責任閉口不談。
可悲的是,我們中國有些不明是非的人也相信這樣的鬼話!
全世界關注泰方少年足球隊事件,在7月10號全部解救,但我們逝去的同胞中也有十幾個未成年人!泰國派出了海軍、空軍、警察等各方力量,還有「海豹突擊隊」潛水員。國際上我們中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也加入救援行動。
在泰國工作的中籍員工彭大遷,第一時間組織泰國工友冒著海浪去翻船海域搜救,成功營救了艾莎公主號二十位多名遊客,泰國海警此時才剛剛趕到!7月6日至7月8日,彭大遷帶領民間救援船,多次往返鳳凰號翻船地進行搜救。
可是泰國警方隨後逮捕彭大遷,理由是:「該中國人的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指揮船隻出海」。
很諷刺,我們去救泰國的少兒足球隊,泰國政府卻這樣對待不幸的中國人。
雖然法律無情,但彭大遷的行為不是犯罪行為,而且是見義勇為。在特定環境下,人的生命是第一前提,這是國際人道主義精神慣例,是人性的光輝。更何況,中國人救中國人有何不可?這是人之常情。在事件中,泰國官方救援隊伍比民間自發的救援隊伍來得晚,錯過黃金救援時期難道不自責嗎?
因為法規而強制逮捕,逮捕屬於刑事強制措施,比違法行為嚴重,即便對彭大遷的行為定性,也不應該用刑事處罰!
泰國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巴逸的「中國人害中國人論」中,雖然兩個旅行團是非法的「零元團」,旅行游費遠低於市場價格,保障做得不到位,並且中國人是老闆,不顧出海警告,製造了這場悲劇。
「責任發生他們要自己解決」
「這次事故完全是中國人害中國人」
「關泰國旅遊業什麼事?責任在他們」
——以上,是泰國副總理巴逸的冷血言論!
中國人在你海域出事,援救從哪個角度都是義務與責任!這種話只能說明泰國政府冷血無情。
既然是非法的「零元團」,為什麼不嚴格規範或取締?「零元團」屢見不鮮,是泰國旅遊市場的混亂管理造成的,而且「零元團」能吸引更多低價遊玩的遊客,官方是默許的態度!
出海的那天,泰國查龍碼頭掛著綠色的信號旗。在當地,綠色旗幟表示安全出海。如果管理到位了,為什麼還會有這種情況?據說,碼頭上也有其它船隻出海。這種不嚴格的出海制度,泰國政府沒有責任嗎?
加上倖存者的證詞得知泰國船長在船隻傾覆前,命令水手收走救身衣,因為怕遊客淋濕地板,又未能了解風浪,差不多翻船時才發救生衣,導致遊客措手不及,許多人連救身衣都沒有穿上,船翻了。難道失職的泰國船長和水手是中國人?泰國船長和水手的行為與謀殺無異!
據老闆的說法,出海前沒有收到來自官方的預警信號。而政府發出的風浪警告是下午四點,也就是說突然形成,但兩艘船是早上出發的,難道老闆、遊客一開始就懂得有大風浪?還要出海?
泰國官方對綠旗回復稱:「掛綠旗,不代表完全無危險。船長需要自行判斷。」這句話的潛台詞是船長沒有預測好危險,綠旗只是參考,現在責任不在政府,問題出在船長和旅遊社的身上,預警要船長來猜測,危險遊客自己注意,出了事故是老闆和船長的責任,跟我們無關。泰國政府的發言是強盜邏輯!
請泰方不要把責任推卸給中國人,請承擔你們失職的責任!
在賠償方面,泰國擬對每一位事故遇難者賠償210萬泰銖(1元人民幣約合5泰銖),對傷者每人最高賠償101.5萬泰銖。
賠償包括:泰國旅遊和體育部賠付100萬泰銖,遊船乘客意外險10萬泰銖,遊客意外險100萬泰銖,合計210萬泰銖。
遇難者的合法親屬才可以獲得這部分賠償金。至於傷者在泰國期間的治療費用,則將從其賠償金中相應扣除。
此前,泰國旅遊和體育部於9日召開會議,批准本部門關於普吉翻船事故賠償預算共計6390萬泰銖。
在責任懲罰方面,將泰國船長和水手,以及中國老闆提起訴訟,而對政府自身的問題和責任閉口不談。
中國人的命就這麼廉價?沒尊嚴嗎?
在我們中國人的輿論下,怕泰國旅遊業受到打擊,平息中國人和華人憤怒,副總理和道歉了,就不知是不是真心道歉。
面對一個逃避責任的泰國政府,還大言不慚地把責任扣給中國人,冷血、無情、自私的泰國政府讓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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