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帶來「單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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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陳麗儀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草案發布以後,就引起了網上的熱烈討論,此次改革的重點除了起征點提高以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
起征點提高比較容易理解,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了,居民的消費水平也有了大幅的提高;那這個專項扣除項目包括什麼呢?草案裡面提到,扣除項目包括有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小編掐指一算,平日里會考證培訓什麼的,偶爾也生生病,每月要付固定的房屋租金,看來這些扣除項目都能夠享受到,唯獨這個子女教育支出……
作為單身一族,對象都沒有,何來的子女教育?這麼看來,同樣工資水平的兩人,結婚生子的A和憑本事單身的B,因為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A可比B少交個稅。有人認為這是變相的「單身稅」,是國家在以稅收的名義催促單身貴族們早日結婚生子,為國家人口做貢獻。
在小編看來,其實國家出的這項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不是有意為之,只是現在的子女教育支出已經成為很多工薪人士日常的開支,是為了減輕稅收負擔。只不過恰巧單身人士基本沒辦法在稅前扣除這項支出,才會衍生出「單身稅」的效果。
其實,在國外「名正言順」徵收單身稅的國家可不少,比如美國密蘇里州為了鼓勵人們結婚,對於21歲到50歲的單身男子每年要多收一美元;韓國政府規定年薪在2000萬到3000萬韓元未婚勞動者每年都要繳納20萬韓元。相比於其他國家的額外徵收,我國只是沒辦法稅前扣除一部分支出,這種方式相對來說還是沒有那麼的「扎心」的。
最後,祝各位單身的看官們早日脫單,結婚生子,享受個稅改革帶來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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