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一男子辱罵、推搡民警不算,派出所內瘋狂恐嚇,「明天出去就整死你!」
6月7日0時30分許,四平市公安局鐵東公安分局七馬路派出所接到牛某報警稱:朋友劉某在某歌廳唱歌時面部被麥克風劃傷,要求公安機關出警處理。接到報警後,七馬路派出所民警蔡雪松、王辰龍出警趕到現場。在現場詳細了解情況後,因劉某自己被麥克風劃傷,民警決定對該起糾紛進行現場調解。經過調解,歌廳經理同意免去劉某等人唱歌產生的費用,還帶劉某到醫院進行處置。劉某、楊某、牛某對民警的調解結果不滿意,民警提出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和解,可到法院進行訴訟。這時,劉某等人情緒激動,對民警蔡雪松推搡、拉拽,將蔡雪松摔倒在歌廳的包房內。
出警民警立即向指揮中心及派出所彙報,七馬路派出所副所長王思嘉帶領李寶泰趕到現場增援。但劉某等人依然大吵大鬧,對民警指指點點、推推搡搡,民警對其強制傳喚,將劉某、楊某、牛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劉某、楊某、牛某的囂張氣焰仍然不減,劉某還威脅民警,揚言:「我不是放誑語,明天出去就整死你,你死就是我整死的!」同時,恐嚇民警說:「明天我就看看你家在哪,你別回家,回家我就整死你,整死你能xx咋地,你們所長來我一樣整死!」劉某在派出所辱罵、威脅民警近一個小時。
案件發生後,所長崔忠嶺立即向分局督察部門彙報。隨後,四平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指導鐵東分局督察大隊第一時間啟動維權機制,會同分局治安大隊、法制大隊對案件開展調查。6月8日,鐵東分局依法對劉某、楊某、牛某分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處罰。
由於涉嫌恐嚇執勤民警和妨礙公務,派出所及時將情況向分局政委王金友彙報。王金友政委高度重視,立即召集相關人員召開專案研究會議。最終,在檢察院的指導下,認定劉某涉嫌妨礙公務罪。
目前,劉某已轉刑事拘留。
(小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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