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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簍檢察官」空鉤釣魚

原標題:空鉤釣魚

日記主人:譚森明(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檢察院駐濯水檢察室工作人員)

5月28日,小雨。

「走,釣魚去!」主任(濯水檢察室主任潘珂)遞給我一根空魚竿,一馬當先走出了檢察室。

3天前的下午,接到主任電話。「穿便裝,單位集合,出發下鄉。」主任在電話那頭說。原本以為是平常的背簍下鄉,沒想到會是去釣魚。

「這不對啊,現在是禁漁期啊。」我心裡直犯嘀咕,但還是跟著主任上了車。

車行駛在路上,我才弄明白,原來,剛剛接到村民舉報,反映禁漁期有人在河道內拉網捕魚,檢察室現在就要趕往現場,摸排公益訴訟線索。

下午5點,我們到達現場。

車停在隱蔽處,手持釣竿、身背背簍,我們一行人步行來到河邊,搭起魚竿,擺起架勢,決定現場蹲守。

「主任,怎麼沒有魚餌啊?」

「我們又不是真來釣魚的,帶什麼魚餌。還有,別喊我主任,喊我師傅,小心暴露!」

這裡草深叢密,蚊子貼著我的耳朵飛了過去,我實在待不下去了,問道:「師傅,那咱們空釣多久啊?待不住啊!」

「姜太公空鉤釣魚釣了3年,咱們最多釣一個晚上。姜太公釣的是周文王,咱們釣的是偷魚的,性質不同,手法差不多……徒兒,想聽民間故事不?」

主任一席話,一下子打開了大家的話匣子,你一句我一句的打發著時間。

晚上8點37分,有了動靜。

只見河中間幾個陰影晃動,定睛一看,原來是有幾條小船在拉網捕魚。

有人電魚!

我們心頭一沉,這可是犯罪行為啊!我們立即將時間、地點等記錄下來。回到車上,主任馬上給漁政執法部門打電話,介紹了這裡的情況。

「師傅,咱們可以撤了吧?」

「徒兒,撤啥撤啊,咱們的老本行還沒幹呢,還要守著看執法部門是不是來積極履職。」

就這樣,我們師徒二人繼續蹲守,直到執法部門的人員趕過來。

今天(5月28日——記者注)下午6點,我們再次拿著魚竿,便裝出發。

這次我已經很有經驗了,在黔江區馮家鎮的一處河道,我和主任架起魚竿。

天公不作美,空中飄起了絲絲細雨。

「師傅,撤不?」

「雨小得很,就是落在身上有點冷,不過咱們有準備。」

說著,主任從背簍里拿出一把摺疊傘:「這個有點小,咱倆湊合用。」

又過了一會兒。

「師傅,咱們總挑晚上休息時間過來,到底圖什麼啊?」我問。

「這裡有個工廠,群眾反映他們有偷著排污的現象,咱們來觀察一下水質。」主任頓了頓,調侃我說,「譚太公,當事人也是這麼想的,專挑你休息的時間作案。」

就這樣,我們在雨中作樂,互相鼓勁,摸排線索。

後來,我成了空鉤釣魚的「譚太公」,「譚森明」這個本名倒不太用了。「譚太公釣魚,線索上鉤」,靠著這個方法,我們陸續摸排出好些公益訴訟線索。

 日記點評

卓澤淵(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主任、

博士生導師)

禁漁期捕魚、排放污染物等不法行為,都是對社會公益的侵害。作為國家檢察機關能幹些什麼,是基層檢察機關和檢察官應該思考並能夠有所作為的重要方面。執法不能是被動的,執法監督不能是被動的。「空鉤釣魚」所獲取的不是魚,而是法律的尊嚴與實施。執法的主動性與執法效能往往成正比。用心執法、用情執法、用力執法與應付執法有著根本差異。監督執法的工作是長期的、日常的,需要付出耐心與耐力,許多時候,類似的「空鉤釣魚」都是必要且重要的。

均為本報記者 吳曉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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