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
旅行團&魏如萱·專場
魏如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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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Shangri-la)藏語意為「心中的日月」。
世界自然遺產「三江併流」景區所在地
香格里拉市原名中甸縣,藏語稱「建塘」,相傳與巴塘、理塘系藏王三個兒子的封地。
1933年,詹姆斯·希爾頓在其長篇小說《失去的地平線》中,首次描繪了一個遠在東方群山峻岭之中的永恆和平寧靜之地「香格里拉」。
漢時為氂牛羌地。
晉時為馬兒敢地。
南北朝屬党項部
隋屬南寧州總管府。
唐初屬吐蕃神州都督地,唐南詔國為劍川節度使地。
宋大理國為旦當(今香格里拉),屬善巨郡。
元代稱「大旦當」,至元三十年(1293)改屬宣政院轄地吐蕃等路宣慰司。
明中葉後為忠甸,屬雲南布政司麗江軍民府。
清康熙年間吳三桂以中甸地予達賴喇嘛,雍正四年(1726)劃歸麗江府。雍正五年(1727)4月,移劍川州判駐中甸,並劃歸鶴慶軍民府。雍正八年(1730)7月,鶴慶府屬迤西道。乾隆二十一年(1756)5月,於中甸地置中甸廳,設同知,復屬迤西道麗江府。
民國二年(1913)4月,中甸廳改為中甸縣,迤西道改為滇西道,中甸縣屬滇西道。民國三年(1914),滇西道改為騰越道,中甸縣屬之。民國十八年(1929),裁騰越道直屬省。民國三十一年(1942)屬雲南省第七行政督察區(駐麗江縣)。民國三十七年(1948)屬雲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區(駐維西縣)。民國三十八年(1949)屬雲南省第十行政督察區(駐鶴慶縣)。
1950年5月10日,中甸和平解放,屬麗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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