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年前,那個賣假藥的奸商,最後被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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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2月28日,杭州人王康年迎來了他的末日。當天上午,他被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並於下午執行槍決。
王康年是誰?他究竟為何會被槍決?這背後究竟是一段什麼樣的往事?
圖中被押解者,即王康年
王康年,1924年出生,浙江杭州人。17歲進入上海大亞電台先後擔任練習生、播音員。依靠其岳父楊得春任的關係,王康年此後在上海西藏路生吉里租賃客堂間開設了一家名為大康行的商號,主要從事毛巾、襪子、雪花膏、萬金油等產品的貿易生意。之後又遷至北京西路434號景星里,改名大康西藥行,開始製造假藥,用玉米粉冒充阿司匹林等藥粉,貽害病家。
抗日戰爭勝利後,王將大康西藥行遷至漢口路456號三樓306室,改名大康藥房,專營西藥投機販賣。由於投機、拋空頭棧單,到期無貨兌現,負債千萬餘元,藥房倒閉。
1949年之後,大康藥房復業,王康年借西藥供應緊缺,而抗美援朝戰爭又急需西藥之機,以空頭承接中國人民志願軍、華東榮軍學校衛生處、皖北衛生行政處等單位定貨,並用金錢和貴重物品賄賂、腐蝕國家幹部等手段騙取定貨款,進行投機買賣。
1951年8月,他接到志願軍某部定購「消發滅定粉」和「氯黴素」等六種前線急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定貨款3億多元(舊幣)後,將用帶菌爛棉花、舊紗布所製作的「急救包」等假冒殘次藥品、醫療器械等抵充交貨,直接貽害志願軍傷病員的治療。他還偷漏國家稅收,用欺詐手法騙取和拖欠國家銀行大量貸款,私套外匯。先後共計盜竊資財26.1億元(舊人民幣),使國家在軍事上、政治上、經濟上都遭受極其嚴重損失。
1952年初,因大康藥房青年店員董淵等檢舉揭發,王康年的醜惡行徑大白於天下。這年2月,他與其他不少奸商一同,登上了全國各大報紙的版面。
1952年2月17日,《吉林日報》關於奸商坑害志願軍的報道,王康年名列其中
有關部門表彰大康藥房職工董淵
王康年相關犯罪行為的得逞,在相當程度上也與相關部門人員被腐化有關。據其供認,曾先後向25個機關的65名幹部行賄。為此,大康藥房專門設立了一個叫做「外勤部」的部門,除請客、送禮外,還招待採購員住宿,招待「家宴」,代付一切費用。王康年還自詡「大康就是幹部的思想改造所」。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65年前,草菅人命,銷售假藥的王康年被繩之以法。那麼65年後呢……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
1、《吉林日報》
2、《上海醫藥志》,《上海醫藥志》編纂委員會編,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7年出版
3、《黃浦區志》,上海市黃浦區志編纂委員會編,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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