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兩年後發現孩子抱錯,親身父母竟然都不願意換回來!
本篇文章說的是因為醫院的失誤,兩個家庭的女孩弄混了。其中一個家庭直到兩年後一個偶然的機會才發現,到醫院調查才找到自己的親身女兒想現在的養父母。可是最後兩個家庭卻達成了不換回來的共識,畢竟對孩子已經有感情了。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擇?我們一起來看看寶媽們的回答吧!
寶媽1;換不換是別人自己的選擇,你認為對當前的孩子有感情了,捨不得換,那也無可厚非。你認為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要換回來那也正常。千萬別因為觀念思想不同就去攻擊和你想法不一樣的
寶媽2:我覺得。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兩家輪著養。參考琅琊榜裡面雙姓之子。如果像這個文章裡面一樣。必須得換回來。及時止損。兩歲的寶寶還不怎麼記事,就是上小學了都是來得及的。我覺得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對我來講更重要。那畢竟是我和我丈夫憧憬來的孩子。
寶媽3:我也會換,呆在肚子里那十個月的不是感情?何況有很多事真的只有親骨肉才心靈相通!錯就錯了,為了捨不得這兩年的付出和感情,還要耽誤往後幾十年的血濃於水嗎??我現在二胎八個月,每天跟他互動,互相陪伴走過孕期的艱苦,如果真的突然發現親骨肉在別人手裡,我會不惜一切代價換回來的
寶媽4:是我很糾結,孩子捨不得,但是親生的又在別人家,有條件兩家住一起做朋友吧,告訴兩個孩子真相。這樣每家倆孩子,前提是兩家人都三觀正都友好,不然亂吃醋亂教導就慘了
寶媽5:我肯定堅決的換回來。未來很長……我捨不得我的孩子在別家受任何苦。就算這個養了兩年感情很深當我知道他不是親生的那一刻起感情就已變質。就算感情上一時捨不得時間長了也就好了。別說我自私。我也是有孩子的,雖然也親親戚朋友家的孩子但永遠只會對自己的孩子更好。
寶媽6:要我肯定換,孩子小,看不到媽媽爸爸會哭,過一段時間,記憶模糊了就忘了,不換回來,孩子長大了,自己親生的會怎麼想,假如兩家條件相當,孩子成長環境差不多還好說,文章說的,自己親生的生活條件差,留守兒童,怎麼能心裡平衡
寶媽:一定換回來,這是原則問題,可以有兩份愛,不知道時間長了,這份對兩個孩子的愛,是不是會有變化,對自己從小帶大的孩子還會那樣關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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