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男人沒了感情,卻依然不離婚,男人的回答扎心了
跟朋友在一起,談到男人為什麼不離婚?我本想,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離婚對於男人,並不是一個划算的決策,代價太高,回報太少,收益位置,繁殖,繼續婚姻,代價小,彙報稿,收益穩定,風險低。男人為什麼不願離婚?
有離婚律師就說過:「我得承認,我是婚姻的受益方。」
因為女性承擔了大部分家庭工作,比如家務、育兒,男性得已解脫出來,專攻事業,投資自己,於是成為增值品。
他的時間越來越值錢,人越來越有分量。這一部分,妻子是無法分割的。
你能分割房產和存款,但他在婚姻期間的能力增值、時間增值、影響力增值,與妻子無關。
只要婚姻繼續,他在這一點上,就會繼續受益。
一個相熟的男人,70後,和許多中年男人一樣,也有一個婚外情人。
很愛。
可以一個月為他費四次北京,可以為他揮霍千金,精盡人亡在所不辭。
但是就是選擇不離婚。
妻子問:「你那麼愛她,為什麼不選擇離婚,離婚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在一起了。」
他沒有回答。
真正的原因他也說不出口。只是隱約覺得,一旦離婚,好日子可能就到頭了。
他當然是想要孩子的。這樣一來,育兒會消耗他大部分時間,請保姆費錢,重新追求女性,也會浪費大量時間、財富與注意力。
面對鮮嫩的女孩,他寧可短期租賃,也不會願意結束婚姻,去長期持有。
於是,他權衡利弊之後,堅守著一個丈夫的身份。
這種婚姻對於妻子,當然是痛苦的。
假如她還愛,或者說,她還在堅守,希冀從這場婚姻中獲取價值感和安全感。那麼,這就是漫長的凌遲。
當然,這不是這篇文章討論的重點。我們還是繼續談男人為什麼不願離婚。
說完以上觀點後,有人說:「都對。但有一個重要的原因,你沒有說到。」
「什麼?」
「因為妻子比情人,更懂他的痛苦。
只有看見一個人真正的痛苦,你才會真正懂一個人。
也只有分享過彼此深切的痛苦,你們才算是知己,或者說真正的伴侶。」
這個說法可以說是令人耳目一新。
十年前流行的觀點是,婚姻是愛情的歸宿。
近幾年,我們開始認為,婚姻是一場經濟合作。它意味著財務共享,風險共擔,收益平分。
但其實婚姻還有另一重功能:精神的對照,靈魂的相伴。
實現了這一點,婚姻再動蕩,再破裂,也還是有某些東西,像地心引力一樣,讓你們一起站在大地上。
哈羅德曾寫過一個小說,講一個出軌的丈夫,面對妻子的離去,拚命挽留,最後和妻子、情人坐在一起,談各自的感情歷程。
情人與丈夫的感情有多銷魂,妻子與丈夫的感情就有多痛苦。
最後,那個鮮亮的情人明白了,她說:「我在你床上,她在你靈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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