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感情的夫妻,為何遲遲不離婚,經查實竟是因為……
劉雪和張強結婚七年了,孩子五歲,其實兩個人早就沒有感情了,他們的婚姻是父母包辦的,結婚後才發現他們的三觀不合,很多地方存在著分歧。連個人的婚姻早就已經名存實亡了!之所以一直不離婚,是為了孩子!到底該不該為了孩子維持這段婚姻!
他們兩個很少一起出去逛街,或者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場合!甚至他們每天都是分房而睡!他們很清楚這段婚姻早已沒有意義,如果沒有孩子的話恐怕早就離婚了!其實像這種婚姻並不少見,不離婚是對兩個人的折磨,離婚是對孩子的傷害。現實生活中很多家庭都是以孩子為中心,這要孩子能好,其他的都不是事,作為孩子的父母,就沒有自己的生活圈嗎?就不能追逐自己的幸福嗎?
如果婚姻生活是幸福的,倒是可以樂在其中,但婚姻生活並不幸福,還要為了孩子要堅持幾十年。想想都令人恐懼!孩子就像是一隻小鳥,總有一天他會脫離父母。尋找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到那時,父母已經不再年輕了,父母把最好的年華全部奉獻給了孩子。那麼,將來孩子能給父母什麼呢?
其實小編認為,不能讓孩子徹底拴住你自由婚姻,要從頭兩個方面考慮!
一、婚姻的時間長短!如果是結婚兩年左右的話,我建議不要離婚,因為婚姻的三到五年是婚姻的磨合期,在磨合期出現吵架,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要一時衝動選擇離婚,成為對孩子不負責任的父母!如果結婚多年,還是家庭硝煙不斷,誰也不肯改變,那就要考慮離婚了!
二、孩子的接受能力!當你們的婚姻形成維持的狀態,不要以為孩子年少無知。現在的孩子都早熟,孩子的感覺是很敏感的。家庭是否和諧,孩子都能察覺的到。所以離婚與否,和孩子溝通很重要。如果真的要離婚,就要在孩子3——18歲之間,在離婚之前要讓孩子知道,父母離婚的原因不是因為不愛他!而是因為爸爸媽媽再努力也不適合在一起生活,跟孩子沒有任何關係!並且要告訴孩子:就算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生活了,還是像沒離婚之前一樣疼他。並且要兌現!
如果真的為了孩子好,就應該好好珍惜已經擁有的婚姻,努力營造一種平靜、祥和的幸福生活。若要為了孩子的幸福著想,自己就要有幸福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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