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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說物流史:八百里加急,你知道是從何時出現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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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部古裝喜劇《宋快遞》開機,大家對於1000年前人們到底如何「發快遞」產生了極大好奇。那時究竟有沒有「快遞公司」?如何運輸的?以及快遞行業到底是從何時出現的呢?今天這篇文章,就帶你「認知」一下快遞的歷史。

夏商周時期

其實早在4000年前的夏商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實物傳遞,當時大部分是捎帶,比如今天幫張家送個信,明天幫李家跑個腿,賺點小錢貼補家用。但因交通條件的限制,只能靠雙腿走,傳遞的距離不能太遠,快是談不上的。

到了周朝時期,官府發現快遞能提高官員的辦事效率,於是就出現了當時的快遞人員——行夫(快遞官職),對其職責要求是「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

春秋到秦統一全國

春秋時期,對於傳遞的速度上有了要求——快,於是「馬傳」應運而生。近距離的物品傳遞使用「單騎」傳遞,長距離的傳遞則使用「接力」傳遞。

古代快遞員嘉峪關魏晉墓磚畫

秦統一全國後,十里設一亭,而處在交通線上的亭同時具備通信功能,被稱為「郵亭」。這時,快遞有了快慢之分。

一般普通物件對送達日期沒有什麼苛刻要求;但一旦物件上有著「馬上飛遞」的字樣,就必須日行300里,而若寫上了「十萬火急」的字樣,那就要求更快了,速度可達到日行400里,這在當時可謂是神速。

隨著官府職能的日益完善,對傳送人員有了更高的要求。在秦朝時就明確提出了對傳送人員的招募要求,即「隸臣妾老弱及不可誠仁者勿令」。

漢朝和魏晉南北朝時期

漢朝和魏晉南北朝時期,快遞業進一步發展。這時對物品運輸方面,增加了新的規定:物件必須由快遞員騎馬傳送。

如:緊急公文要求每日策馬200里,在隋唐時期更是達到了日行500里。

隋唐時期

到了隋唐時期,快遞業得到了空前發展。

隋唐時期對程限有著明文規定:陸驛快馬一天走6驛即180里,再快要日行300里,最快要求日馳500里;步行人員日行50里;逆水行船時,河行40里,江行50里,其它60里;順水時一律規定100到150里。

唐朝時期,尤其是唐玄宗時期,全國大約有163個驛站,其中水驛260個,陸驛1297個,水陸相兼驛86個。

有學者推算,盛唐時期,從事驛傳的工作人員約有2萬多人,其中驛夫1.7萬多人。而唐代詩人岑參《初過隴山途中呈字文判官》寫下了親眼所見:「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平明發咸陽,暮及隴山頭……」

宋元時期

宋代的急腳遞,是在步遞和馬遞基礎上創立的,最早記載出現於宋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急腳遞並非人力的步遞,也是一種馬遞,要求日行四百里。元代的急遞鋪,更接近今天的快遞公司,程限與宋代一樣。

明清時期

到了大清朝,由於軍機處的設立,驛傳的速度可達到一晝夜六百里甚至八百里。尤其是咸豐和同治時期,一旦打了勝仗,就立即以日行八百里的速度傳遞消息,這就是那時的「紅旗報捷」。也是我們在影視劇里常常聽到的「八百里加急」(清代1里等於510米,800里等於408公里)。

所以,通過了解我們可以發現,古代的快遞主要是為皇家和達官顯貴的人服務的。且由於官方快遞只傳遞官府和朝廷的物件,很少對民間百姓開放。

如果私人想要寄送物品該怎麼辦?於是民間就出現了——鏢局

鏢局的叫法源於明末清初,是一種受人錢財、憑藉武功、專門保護他人財物或人身安全的機構。

清朝早期,隨著金融業(票號)的興起,鏢局的主要業務就是為票號押送銀鏢;到了清朝末期,隨著票號的逐漸衰敗,鏢局的主要業務對象就轉化為一些有錢的客人押送一些衣、物、手飾和人身安全,業務更加豐富。

看了這些,不由得想到那首詩:長安北望綉成堆,山頂千門次第開;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唐·杜牧《過清華宮》)這在當時是多麼的奢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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