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史觀·綱要·王羲之
作者工作之餘以現代視角研讀書法文化,同時撰寫《中國書法史觀》一著,因涉及多學科相關知識的參與,斷續複檢,累積有年。本公眾號將挑選部份章節分批次示眾,共與思考。王羲之一節,分四次。
中國書法史觀
第一篇
書法史縮略了書寫的第一特徵
第一章
書寫標準是文化制度的時代印證
A 王羲之(一)
漢魏之間隸書引出了筆法的豐富性,是對前古跨時制的飛躍,民間將書法演進日常生活里,極具精神寄意和藝術裝飾。而後的政治博弈則推進了書體的統一,緩慢地約制了筆法,這段精彩的歷史也悄然結束。晉王羲之開始,正書經過磨礪被形成楷模,中國書法就像有了一柄標尺,應制度一路丈量到後繼的館閣體,印刷文字,打字機和電腦,至今選用字型都是建立在王字信息碼為正觀的維度上。
其實王羲之算是個體書法,而字型筆畫趨同是社會規制出來的,書法史將兩者混為一體,是現代人將一切書法均等同於藝術的附會,這種態度忽略掉了漢字書法存有的兩個維度:一是華夏思想起源的貼身扶持,簡述為魏晉之前,漢字緣其原始比劃世界的符號,象形、象徵的筆畫之早期代因,在很長時間是書體的精神支撐,從可見的甲骨文到隸書不同程度均有豐碩演示。二是書法約定後對條件化的默認,即人文意識的顯示,思辨語言逐步替換了符號預設的言語,筆畫成為主導漸進為書法程式。漢魏之際的書法應用就是前者的精神傳遺和後者的程式指導,從而達到首次高潮。雖然以楷書程式看王字優美是顯在的,但是一些前置被淘汰了出去,書體變化就是思辨在重構,漢字原始命題在筆法的程式中被減弱,這是文字真正合拍實用語言的新造化。
1 第二維解釋
與語音文字不同,漢字起肇可以看作是華夏觀察世界的第二維,一直在起著由符號內化思想的作用:比如原始科學布局,巫術心境,對自然的命從,意念產生,升格到假設天地到默認權威到整理國邦,無一不是漢字本身進化過程的散射,它和八卦一樣誘發出對物質世界的意想,這樣的元文字是多義的,它從中枝長出思想啟導,在隨著民族基因的漫長過程中,轉換了自然和人文限定的位置,漸漸成了設定世界的觀看,從自由摸索到社會合作趨向,它本身從思維描摹語言導向為純工具性,書法就成為必然。
以書法的雙重延續來看,就是先由意識主宰筆划到第二層筆畫規定意識這樣的反轉,王羲之的書法是後者,已經消失了漢字的前因,因而在史際交接這段時間成功地將書法徹底標準化,這是書法系統劃界磨練出來的主要判斷。今天對書法的認識是避諱了矛盾潛在元素,我在後章節研究里會重點討論,這裡指出的是:書法史重點拿藝術標尺說事本身就是避諱矛盾的選項,此觀念涉及到我們自身的文明發展史就是迴避矛盾的,這裡不詳說。
書法史是維從現代知識教誨的框架里定位,以因循的方法鋪設路徑,對華夏思想緣起斷斷續續的陌生感,是玄學文化的認識慣性。
2 順應文化制度
書法概念建設初期文字的標準化和制度合適性是逐步同等起來,這是華夏的文明一種稀世的組合,語言之上的書寫格式是對制度恭順的雙重複加。當文化和經濟到了物華豐盛的階段才賦予其一個側位的藝術屬性,但在過程中不具有這樣的覺識,因為漢民族將天命世界降托於人治需要規定文制,在書法時代來到時,漢字已經布置好了文化制度的佐向。由此古代文化貴族們對書法的認識,看上去是關於筆法的欣命,實際上是認從一種社會的牽引,它的思想依據就是順理於榜樣形成的範式,這對書法本身也起到了的促進作用,從楷書的標準書型之工具理性化安定下來之後,語言也得到了很大的擴展。因此可以說王羲之無意之中將書法定型的歷史必然歸向點示出來了,造詣很高,但主體導向就是走向實用性。
3 非藝術
在沒有詳細解剖書法全因之前,本文非常慎用藝術這個詞,因為在沒有藝術自覺的歷史階段,書寫技能高超和今天藝術通論的範疇是有區別的,書法到了王羲之時代仍然不能以藝術創建的作為稍先的判斷。書法史總結傳統的用意對於書法學習也許有個支撐邏輯,但是並沒有深解書法綜合性源流問題。書法史是個文化史,面對的不僅是書法參與者;更廣泛的則是華夏文明構成的群體,對於文化作用的理性方向,用藝術先念去描述書法的過程,無時不被某種狹隘的定式裹挾著~~~判斷漢字的原動力包含著更深層的人與社會發展檢視過程,可能會就變得無足輕重,甚至用文字藝術託大社會,為了獲得一種特殊位置的體面,進入了知識反推程序,忽略掉文字首效功用的強迫性徵候。
4 作用在先
因此,先放下這個誘人的前置,書法藝術史觀念之前應當是書法史的進化素史,書法構架純粹的原則下,文字的演進作用才是明顯的,至於書寫的漂亮與否在沒有弄清漢字自在訴求之前,書法藝術史的描述是陳陳相應的,斷識求知的基本原則從一開始就比較含糊。眾人可以指認好惡,但不能保證他們審美的誠實。王羲之是個最大的符號,眾所崇認,但是不能保證文化之恭維在意識裡面摻假。不用說普通人,寫書法的有幾個憑藉個人判斷洞察出王羲之建立的新秩序?
5 標準化
在沒有清晰瞭然漢字書法彙集的知識之前,我們只能做一般的觀察,還是從文字社會化要素中界定其歷史功勛。雖然有比較長的辨識才能深化認識,但是這樣一個基本設定應當不屬於特殊立場:即王羲之書法具有某種必在意義:
1 集成歷史印跡
2 善選的表示形式
3 宜體的新符號
可能還有更多的描述,但卻不是構成本章範圍,我從首章開始以王羲之作為觀察對象並不涉入更多的詳說。即便這三個定義也還是要與讀者共同由書法源中去論證。
漢字史研究本身也缺失很多人與自然構建關係中智力的產生、思想的尋訪和科學求證,中國書法在其成為獨特文化之前最簡單的進階認識,與任何文字作用於視覺形態一樣,存在一般完成的標準顯示,這可謂作用於文化信息碼的正觀維度上,漢字標準化書體出現,王字與館閣體,打字機電腦體均屬通用特徵,這些書體在當時人們對標準直覺在心理上是吻合的。我們還沒有進入精神浸淫這個漫長的審查,只能以一般的價值解讀讓書法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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