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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是輕還是重——卡佛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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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婦去另一對夫婦家做客,看到了一些在他們認為是醜陋可笑或不可思議的東西,以及主人對此滿不在乎的態度。這似乎讓前者對自己的生活感到滿意,——比起別人來,我們或許還沒有那麼糟吧?但是沒完,那一晚的經歷,隨著這對夫婦的生活發生了諸多變化以後,並沒有像他們希望的那樣,給他們更多的應對生活及其變化的自信。他們很不幸地發現:糟糕的只是生活本身,它並不與難看或不難看、可笑或不可笑有關。

卡佛總是很擅長表現生活中的這類痛處,儘管很多人對此並不以為然。在他們眼裡,非國破家亡或妻離子散是算不上什麼痛苦的,婚姻的糾纏,情感的捆綁,溝通的艱難,性格的壓抑,造化的無助等等之類,都是平常且無關痛癢的事情,生活的不如意僅是生活的一部分,接納與和解才是上策,否則就是自尋煩惱或無病呻吟。我倒是挺羨慕這些人,有時候,麻木一點未嘗不是福氣,它至少給人一種「這日子還能過」的感覺,並心安理得地將諸多的不滿推給形而上的命運或形而下的他人。

和愚蠢的寫作一樣,充滿了花招的寫作同樣令人厭煩。好在卡佛從來就不是個聰明絕頂的傢伙,他也從來不會在最容易與讀者達成共情的心理指向上大做文章和指指點點。《羽毛》中絲絲入扣的細節,平實妥當的對話,只是來源卡佛對事物獨特而準確的觀察,然後用恰當的文字及「卡佛式」的語調把它表述出來而已。有過小說閱讀或寫作經驗的人應該知道,「準確的陳述」和「獨有的語調」是多麼稀有的才能,前者決定你是否走對了路子,後者則會決定小說的氣質。我相信,這也正是有這麼多人喜歡卡佛的原因。

在讀到《羽毛》前,我已讀過卡佛的一本集子,還零星地看過一些小二翻譯的卡佛小說,對卡佛的所謂「極簡寫法」印象深刻,可《羽毛》的開頭還是讓我吃了一驚:我的工友巴德,請我和弗蘭吃晚飯。我不認識他老婆,他不認識弗蘭,這倒是讓我倆誰也不欠誰的。就這麼幾句,一下點明了四個人的關係,並為下步的故事推進和場景展示定下了情緒基調。此後出現的怪異的孔雀、爛牙的模型、巨丑的嬰兒這些本來多少有點突兀的東西,也因為雙方對各自生活狀態的對照而顯得自然和貼切。整篇小說在瀰漫了混亂、荒唐、隱忍的氣息中行進,在事不關己的冷漠和你來我往的客套之間,在有意無意的冒犯與進入他人內心的不安之間,在人物一時的性起、硬撐的臉面和註定的妥協之間閃轉騰挪。

當然,好小說並不僅是這些。人生活在現世中,向現世索求意義就成了人的本能衝動,不知幸是不幸,有時候人們會把作家也拉進意義提供者的名單,這顯然也非常迎合多數作家的野心。我不知道卡佛的野心有多大,如果說小說觀就是人生觀的話,我倒是理解作為一個生活中的倒霉蛋,是很少有興趣、耐心和說服力為他人的生活開出什麼藥方的,他只會去寫他看得到和感覺得到的東西,運氣好的話,倒也並不妨礙別人在他看到及感覺到的東西裡面再去看到和感覺到一點別的什麼。說到底,個人生活的痕迹在紛雜、蓬勃、強勢的時代記憶中註定是微不足道的,而小說的任務恰恰是挖掘那些被淹沒的內心印記。小說可能是複雜的,但寫小說真的用不著很複雜,如卡佛說的那樣,作家要有面對簡單的事物,比如落日或一隻舊鞋子,驚訝得張口結舌的資質。

小說是對情緒和慾望的縱容,是對某種特定的狀態的迷戀,它企圖表現人生並揭示人生的真諦,它在追求真相的同時又與真相作對,其意義是賦予本沒有意義的人生以意義,讓人在同路人身上找到溫暖,在陌路人身上找到可能,它是我們帶病延年的良藥。

《羽毛》譯成中文後約12000字,在卡佛的小說中算是長的了。相比之下,他的一些更短、更簡單的小說反而顯得更自然,而寫得「飽滿」一點的,卻反而都有點「硬」。《羽毛》有一點點硬,但仍不失為卡佛小說中的「好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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