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撿到鬥牛犬,將狗歸還途中狗狗車禍死亡,反遭狗主人天價索賠
劉先生最近逛公園的時候,遇見了一隻流浪狗。當時小狗身上非常的臟,劉先生等了一會,發現周圍也沒有什麼人,就把這隻狗狗帶回家撫養了。
帶回家以後,劉先生就把小狗悉心照料了起來,可是沒過幾天,他就在手機上看到了一則尋狗啟示,狗主人說,誰撿到了他們家的狗,就付撿到狗的人一萬塊錢。劉先生一看,朋友圈裡的狗跟自己撿到的非常像,經過確認也確實是自己撿到的這條流浪狗。可是劉先生怕如果直接貿然的把狗還回去,狗主人再臨時變卦不給自己報酬,於是提出要對方先付給自己5000塊錢,等把狗狗送回去以後再付給自己另外5000元。
對方按照約定,將5000元微信轉給了劉先生,劉先生就帶著狗準備去往與狗主人約定的地點。劉先生把狗抱在懷裡,可是剛下了車,狗狗就突然從劉先生懷裡跳下來,被路過的車輛當場撞死了。
劉先生看到狗狗被撞死之後,就把五千塊錢退給了狗主人,也向他說明了情況。可是狗主人說,因為劉先生已經收下了這5000塊錢,所以他就有責任也有義務把狗狗安全帶回到自己身邊,所以要求劉先生賠償一萬塊錢的損失費。
據了解,劉先生撿到的這條狗是一隻法國鬥牛犬,養過鬥牛的都知道,這種狗的性子特別的烈。首先,小編也非常理解劉先生,其實劉先生一開始的時候也沒想到還能找到狗主人拿到一萬塊錢的報酬,而是想把狗養起來。可是誰知道正好找到了狗主人,還能意外得到報酬。可是小編同時也認為,對於小狗狗的死,劉先生肯定也有相應的責任的。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像劉先生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有個學名,叫「無因管理之債」,也就是說,從劉先生聯繫到狗主人的那一刻,他就對狗狗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了。像導致狗狗死亡這種事情,屬於重大過失了,所以劉先生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但是關於責任比例的劃分卻不能這樣隨意,關於狗狗的死亡,不止劉先生有責任,撞死狗狗的司機,有沒有在規定道路上行駛,行駛期間有沒有超速,在看到小狗衝出的時候有沒有採取相應的措施,都是有待考證的。所以也希望通過這件事情提醒大家,在養狗狗的過程中,帶狗狗出去一定要看好它,更要拴好狗繩,因為在懷裡抱著也很難控制狗狗的行動。寵物對人類來說可能是一陣子,可是人類對於寵物來說卻是一輩子。希望劉先生和狗主人能儘快處理好相關的事情,有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不喜歡給狗狗帶牙套,鏟屎官們有沒有想到這些?會讓你得不償失!
※小姑娘好心帶狗狗出來遛彎,然後沒想到,自己卻被狗狗給玩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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