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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一句「X你老母」攤上大事!要知道在這些地方罵人是要蹲監獄的……

帶你認識一個真實的香港

台灣著名旅遊勝地九份

風景如畫的台灣,一直都是香港人的熱門旅遊勝地,不過出門在外,還是低調點好!這兩天,去年發生的香港遊客因粗口問候台灣警員而攤上大事的「舊聞」,由於案件的最新進展,又被翻了一回舊賬。

事發在去年6月16日下午1點,香港遊客王先生與家人一起到台灣旅遊,期間包了一輛的士參觀新北市瑞芳景點九份,當時人多車多,司機便違規將的士停在巴士站,結果當場被逮個正著,一名謝姓警員截停車輛,抄牌並開發告票。

台灣著名旅遊勝地九份

此時,人在車內的王先生卻為的士司機不忿,怒目望向警員,謝警員見狀問道:「怎麼了?」

誰知這位王先生遏制不住內心的躁動,脫口而出(你們熟悉的那句四字粗口):「X你老母!」謝警員當場即喝令他下車,指他涉觸犯「公然侮辱罪」,要將他拘捕。

王先生還想狡辯:「我在說廣東話,又沒有在罵你!」豈料警員來了一句:「這句香港髒話,台灣人都聽得懂!」

然後用一對手銬將他帶回警署拘留一晚,隔天被送到「基隆地檢署」復訊,獲以1萬元新台幣(約2,560港元)保釋。

潛逃的後果:可能一輩子去不了台灣!

時隔一年多,「基隆地檢署」宣布案件已完成調查,指王先生同時觸犯「侮辱公務員公署罪」,以及「公然侮辱罪」,決定依刑度較重的「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嫌起訴。

根據當地有關法律,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元(新台幣)以下罰金。

「基隆地檢署」發言人指,王先生如果潛逃返港不來出庭,將會被通緝,「在開庭時沒有來,保釋金會被沒收,發布通緝令,那他可能一輩子也來不了台灣。」

發言人重申,對於依法執行公務的警員,任何人包括香港遊客都要予以尊重,不可以襲擊、辱罵警員,這是對公權力的一種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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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嘍,其實除了台灣,在內地和澳門,罵警察都要入罪!(香港卻沒有相關法例,橙子君在後文中會提到)

在內地罵警察,會被拘留蹲監獄嗎?

來看看在內地,辱罵警察叔叔的下場:

去年年初臨近除夕,瀋陽人馬某因違章被貼了罰單而在朋友圈中辱罵警察 「不得好死……」然後,瀋陽警察依法對馬某行政拘留7天,在拘留所蹲過大年三十,到開年才能准許回家。

橙子君查了一下,發現這種辱罵警察被拘留的情況還真不少!2016年,浙江一女車主在朋友圈罵警察「擦亮狗眼」,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兩日,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

這一項指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當事人辱罵的不是警察,是否也需要負相應法律責任?

2016年,遼寧省丹東市一名男子在朋友圈辱罵警察被行政拘留5日。辦案民警回應上述問題稱,「如果一個人是專門針對另一個人進行謾罵、誹謗,造成惡劣影響,這叫侮辱他人;如果這個人是沒有針對性的、廣泛的辱罵一個群體,比如說司機、醫生、教師或警察,就帶有尋釁滋事的性質。」

日常有所針對地罵人,可能只是涉嫌侮辱他人,嚴重的構成侮辱罪,但如果在警察執行公務過程中辱罵警察,情節嚴重可構成妨害公務罪。

香港的好鄰居澳門是怎麼處理的?

針對「辱警」甚至「侮辱公職人員」這種行為,香港鄰埠的澳門是怎麼做的?

澳門街頭

澳門法例列明:將侵犯他人名譽或別人對他人觀感之事實歸責於他人者,即使以懷疑方式作出該歸責,又或向他人致以侵犯其名譽或別人對其觀感之言詞」,即構成「侮辱罪」,最高刑罰三個月。

重點來了——若對象為公務員、教學人員、公共考核員、證人或律師,且是在執行其職務時因其職務而受侮辱,則構成「加重侮辱罪」,最高刑罰加重二分之一。

電影《澳門街》劇照

當然,澳門警方執法時如果遇到市民出言侮辱,一般的指引是先作出勸諭或警告。若再三不聽,才會提出檢控,甚至可能被判入獄,平均每年有大約50宗個案。

其實在不少地方包括法國、新加坡、澳洲新南威爾士等國家和地區,都有侮辱公職人員的罪名。

香港立法會 圖:文匯

香港:還缺個「侮辱公職人員罪」?

在香港,保障執法人員執法的包括《公安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等。市民如在警員執法時,以言語或行為阻撓,可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等罪名。

不過,除了上述這些條例,香港並沒有專門針對侮辱公職人員這種行為的罪名,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及香港警務督察協會早前舉行大會,其中一個討論重點是要求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

非法佔中時期,日日執勤勞累,還要不停忍辱捱罵的警察,一時要清場,一時又要保護示威者。圖:文匯

早年警隊已因示威遊行人士日趨激進的行為而要求訂立辱警罪,但政府未有回應。近年刻意無理挑釁侮辱警察或侮辱公職人員的事件時有發生,而且言行愈來愈激烈。

在非法佔中和旺角暴亂中,市民目睹激進示威者如何侮辱、挑釁、衝擊和暴打警員。

除了大型示威活動,警務人員在日常執勤中,如抄牌甚至進行救援工作時,也經常遭到挑釁或侮辱。

面對人數眾多的示威者,一批警員則手拉手,築成人鏈,以防再有人衝出馬路,示威者則不斷指罵警員。圖:文匯

所以,香港社會有不少聲音呼籲,香港應借鑒及研究,儘快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以扭轉現時激進人士對公職人士進行惡意挑釁或侮辱的情況,維護公職人員的尊嚴及士氣。

(文中圖片來源:文匯報、微博及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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