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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考卷的密封是如何完善起來的

從古至今考卷的密封是如何完善起來的

從古至今考卷的密封是如何完善起來的

現如今,高考試卷的上面都有一條密封線,上書「密封線內不準答題」。其實,密封線,是由古代的「彌封」而來。

彌,《說文解字》解釋為「遮蓋」。張衡《西京賦》「彌皋被岡」,注釋「彌」,猶覆也。《現代漢語詞典》說:「彌封,把試卷上填寫姓名的地方折角或蓋紙糊住,目的是防止舞弊。」

在唐代,科舉試卷不僅不「彌封」,而且,在閱卷時,還要參考由推薦人遞上來的行卷。行卷,是參加科舉考試的士子將自己平時感覺比較滿意的詩文加以編輯,寫成捲軸,投於主考官,以便在閱卷時參考。白居易當年就得益於行卷,當主考官看到他平時寫的「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詩句時,大加讚賞。白居易進士及第。行卷,避免了「一考定終身」的弊端,但是,也為作弊開了方便之門,不少人就在行卷上做起了手腳,偷竊抄襲、捉刀代筆之風,一時盛行。武則天當政時期,因吏部招考官員時有舞弊行為,武則天下令,用紙糊上考生姓名,用暗考以定等第。武則天應該是「彌封」的創始人。但是,當時僅在考選官員上運用此法,沒有推廣到科舉考試上來,所以,也沒有形成制度堅持下來。

北宋初年,沿襲了唐代的科舉制度。但是根據存在的問題和弊端,不斷加以完善,形成了一套嚴密的考試體系。

宋太宗時,在科舉考試中,將考生的姓名、鄉貫糊住,決定所錄取的試卷後,才拆開彌封,以後便形成了制度。《宋史·選舉一》記載:「淳化三年,諸道貢士凡萬七千餘人。先是,有擊登聞鼓訴校試不公者。蘇易簡知貢舉,受詔即赴貢院,仍糊名考校,遂為例。」

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宋仁宗下詔至各州,鄉試考選舉人,都要封彌卷首。吳自牧《夢梁錄·士人赴殿試唱名》載:「舊制,士人卷子仍彌封,卷頭打號,然後納初放官。」

在實行彌封制不久,又發現,考官指使舉人在試卷上暗作記號,有時,考官還可以辨認出考生的字體。

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宋真宗特地為河北考生舉行專門的省試,第一次使用了謄錄法。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宋真宗又專設謄錄院,派書吏將試卷抄成副本,考官評卷時只看副本。《宋史·選舉志一》「(大中祥符)八年,始置謄錄院,令封印官封試卷付之,集書吏錄本,監以內侍二人。」試卷彌封謄寫法的實行,達官貴人的特權被取消了,平民子弟和貴族子弟有了同等應試的環境。

因為試卷彌封和謄抄制度,還產生了一次誤會。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歐陽修以翰林學士身份,主持進士考試,點檢試卷官是詩壇宿將梅堯臣。在閱卷時,一篇題目為《刑賞忠厚之至論》的文章,引起了梅堯臣的注意,此文清新洒脫,以忠厚立論,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賞以忠厚為本的範例,闡發了儒家的仁政思想。文章說理透徹,結構嚴謹,文辭簡練而平易曉暢。梅閱此文後,以為有「孟軻之風」,推薦於歐陽修。歐陽修看後,也大為讚賞,本來想評為第一,但歐陽修又一想,世上能寫出這樣文章的人,非自己的弟子曾鞏莫屬,選自己的學生當第一,難免會引起風言風語,甚至遭到言官的彈劾,於是,忍痛割愛,將此文評為第二。拆開彌封后,歐陽修沒想到的是,此文不是曾鞏所作,而是蘇軾所為。蘇軾也因此與狀元擦肩而過。歐陽修多次擔任主考官,他對實行糊名謄錄製度後的科舉制度,大加讚美,在《論逐路取人札子》中說:「竊以國家取士之制,比於前世,最號至公。」

宋真宗時,監察御史張士遜,任考場巡捕官,因為有親戚應試,向主考官提出辭職,以避嫌疑。宋真宗受到啟發,為防止親戚關係舞弊,宋真宗下詔,推行「別頭試」,即讓與考試官有親戚關係的考生移試別頭,換一個考區參加考試以避嫌。考官在此期間,住在貢院,等考試結束後再回家,以杜絕托關係遞條子走後門。由於科舉制度的不斷完善,一些平民子弟脫穎而出,「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宋代的科舉制度延續到元明清三朝。元代設立了受卷官、彌封官、謄錄官和對讀官,各司其職,許可權分明。清代科舉試卷的彌封制更加完備,流程更加嚴密。先由彌封官將卷面打疊封藏考生姓名,用《千字文》編「紅號」。考後由謄錄官將試卷(即墨卷)用硃筆謄寫,稱為「朱卷」,送考官評閱。放榜之日,按取中的朱卷紅號調取墨卷拆封,唱名寫榜。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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