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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諷刺」:小時候讓梨,長大後卻極其「不孝」

說到孔融讓梨,相信這個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詳,孔融作為孔子的19世孫,從小接受了孔家的禮義忠孝的教導。這樣一個書香門第出身的士人,長大後卻因為一句話而被歷史唾棄,甚至很多人認為孔融是一個偽君子,是一個極其不孝的士人。那麼孔融真的不孝嗎?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認為他不孝。


讓梨、爭死,死亡都不怕的人價值觀不會差到哪去

據《後漢書·孔融傳》載:「年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三字經》里也有「融四歲,能讓梨」的記載。一個四歲的小孩子就懂得將大的梨讓給哥哥,自己選擇小的梨,可見孔融從小就是一個懂得謙讓的孩子。面對利益孔融懂得謙讓,面對死亡孔融又是懂得承擔。

真正讓孔融為當時廣大士人所熟知的一件事是當時孔氏一門爭死的事件。孔融十六歲那年,當時的名士張儉被中常侍侯覽所記恨,侯覽私底下命令州郡捉拿張儉。由於張儉與孔融的兄長孔褒是好朋友,便逃到了孔褒家裡。當時孔褒不在家,孔融在不知張儉被通緝的情況下,把張儉安頓在家中。後來事情敗露,張儉雖然逃脫了,但是孔融、孔褒兄弟二人卻因為私藏罪犯而入獄。但當時的郡縣卻不知他們二人誰該獲罪。這時候出現了孔氏一門爭義求死的奇觀。據《後漢書·孔融傳》載:「融曰:『保納舍藏者,融也,當坐之。』褒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請甘其罪。』吏問其母,母曰:『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之。」最後詔書定了孔褒的罪。孔融因為這件事而聞名,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齊名。

面對大義,孔融不懼生死,主動承擔應有責任,一個小時候懂得謙讓,長大後知道承擔責任的人,相信他的價值觀不會差到哪去,這樣一個人說他不孝實在是難以置信。

不尊「孝道」≠不孝

現在很多人說孔融不孝,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因為他說了那句「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莫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這句話在任何時候都是極其不尊孝道的,但是孔融說這句話就等於他不孝嗎?事實上,孔融對待父母並沒有表現出大不敬的情況,他說這句話主要是為了刺激曹操,諷刺當時曹操的「孝道」。在他看來「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忠孝勇恭廉」這些都是一體的,曹操做著「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事,現在反倒是在大力的推崇「孝道」這本身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在這種情況下,孔融才會說出那一句驚世駭俗的父子、母子的理論。此外他對「孝道」的非難,更多的是因為對當時虛偽禮法和真正的父子之情不能相應;他要破斥的,是世俗流行的關於"孝"的價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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