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湯蘭蘭:妹妹你大膽的往前走,別回頭!
備受關注的「湯蘭蘭案」終於塵埃落定。
7月2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布申訴人湯繼海等10人強姦、強迫賣淫、嫖宿幼女再審審查一案審查結論:原審裁判認定各申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原判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應當重新審判的情形,予以駁回。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源於其十分令人髮指的案情。
2008年10月,14歲的湯蘭蘭向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自己從6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時間長達7年。2008年10月底,60多戶人家的大旺村(化名)陸續有16人被抓,最終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而這些人前前後後不斷的有人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因而不斷的向黑龍江法院提出申訴。最近同時也是最廣為人知的就是今年年初的這次申訴。
今天,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通過為期五個月的充分審查,現已查明:原審裁判認定各申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原判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應當重新審判的情形,予以駁回。
此時此刻,我只想說四個字:大快人心!
湯蘭蘭在遭受了非人的遭遇後,是黑龍江五大連池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婦聯等等等政府社會力量的全方位介入,才給了她新的人生。而近些年,有些以吃人血饅頭為生的人渣卻盯上了這個姑娘,打著公平正義的旗號試圖人肉「尋找湯蘭蘭」,卻渾然不顧受害者曾經的傷痛和法律公平正義的本質:你認為案件不公,按著司法程序找法院啊你找湯蘭蘭到底是幾個意思?受害人反倒成了「罪人」?個別人的輿論什麼都能審判了還要法律幹什麼?
幸好,法律和正義再一次守住了底線。
謝謝當年為湯蘭蘭報警的乾爸乾媽,
謝謝當年能夠對湯蘭蘭案件一查到底的警察,
謝謝當年給湯蘭蘭做監護人的當地婦聯主席,
謝謝當年為湯蘭蘭改名換姓讓她有了新生活的人民公安,
謝謝在不遺餘力尋找證據的人民檢察院,
謝謝頂住壓力秉公執法多次駁回所謂「申訴」的人民法院,
謝謝你們在10年前的中國,就做出了一次教科書般的證人保護。
當有些人渣在一邊喊著「尋找湯蘭蘭」一邊大吃人血饅頭的時候,我們現在終於可以說:
妹妹你大膽的往前走,別回頭!正義永遠站在你身後!
來源:江寧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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