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這個惡勢力犯罪團伙被打掉,抓獲成員9名!
今年4月,高平警方成功打掉了以趙某忠為首的「軟暴力」實施討債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9名,破獲尋釁滋事案件24起。
經查,2015年,該犯罪團伙頭目趙某忠在高平市註冊成立了某小額貸款公司,開始面向社會從事民間放貸活動。2016年以來,該犯罪團伙招募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及前科人員為該公司員工,逐漸形成了以趙某忠為首,趙某搏、張某效、崔某明、邢某娜為骨幹成員,邢某鵬、劉某明、張某、劉某為一般成員的暴力討債惡勢力團伙。2016年以來,該團伙成員駕駛配有統一標識的車輛、佩戴統一工作牌、攜帶攝像設備,有組織的交叉結夥,在高平市多個鄉鎮,多次採用滋擾、糾纏、大門噴字、村中喊喇叭、舉牌子、拉橫幅等聚眾哄鬧的「軟暴力」方式,向數十名被害群眾暴力討債,致使被害人及其家屬心生恐懼,甚至有家不敢回,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你知道什麼是「軟暴力」嗎?
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頒布了《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後稱《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依法懲處利用「軟暴力」實施的犯罪,即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秩序,構成犯罪的行為。
《指導意見》還指出,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託,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於行為特徵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
來源:平安高平編輯:小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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