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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新書在香港被列「不雅」級 18歲以下禁購

據港媒報道,在近日舉辦的香港書展期間,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樹的新書《刺殺騎士團長》被香港司法機構淫穢物品審裁處(以下簡稱「淫審處」)評定為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的「不雅」物品,引發香港社會反彈,多個出版社及民間團體發起網路請願呼籲撤銷這一定級。但這並沒有改變結果,這本書仍在26日被正式評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港媒質疑稱這是國際笑話。

《刺殺騎士團長》是村上春樹2017年出版的小說,據報道,書中有幾處性愛描寫,但同村上前幾部作品相比,並不顯得更為突出。

7月初,香港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表示,接到公眾投訴,稱村上的這部小說有「露骨的性愛細節」,因此提請香港淫審處審核。

香港淫審處7月12日發布通告,宣布將《刺殺騎士團長》第一部意念顯現篇及第二部隱喻遷移篇,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與專門賣弄裸女色情的香港刊物《龍虎豹》並列。

根據香港的三級分級制度,第一類為無礙,第二類(不雅)物品發布範圍受限,第三類(淫褻)物品則一律不得發布。

被列為第二類(不雅)物品的書刊,公共圖書館禁止將該書借閱給18歲以下的讀者;書店禁止將此類書籍出售給未成年人,出售時還須加密封套,並附帶統一的警示文字「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違反規定,無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為「不雅物品」,即屬犯罪,初犯最高可判罰款4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判最高罰款80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淫審處完成暫評後,出版人可在5天內要求覆核評級。在7月24日結束的香港書展上,參展商接到指令將《刺殺騎士團長》中文譯本下架。

此舉引起香港社會反彈,多個出版社及民間團體發起網路請願,截止7月26日,有2100人參加聯署,呼籲審查部門撤銷這一定級。

請願書稱,將這部小說定為不雅物品,「令香港蒙羞」,強調這位69歲的著名作家的作品以前從來沒被定為有傷風化。

寫過《刺殺騎士團長》書評的朗天表示「這本作品絕對不是村上春樹寫得最咸濕(色情)的作品」,批評淫審處決定荒謬。

但抗議並沒有什麼用,26日,淫審處正式刊公告,評定《刺殺騎士團長》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淫審處審裁小組成員林兆彬早前直言,事件是國際笑話。

香港媒體報道稱,這不是淫審處第一次將藝術作品視為淫褻物而鬧出國際笑話,1995年英國女雕塑家弗林克(Elisabeth Frink)的裸男銅塑「新人」就被淫審處評為「不雅」,要遮掩男銅像下體,當中爭議點包括銅塑的下體是否「微微勃起」。朗天說,這正反映了淫審處「荒謬之處」。他說,若幽默點看這次事件,可以算是「反宣傳」,越包膠,越吸引人去購買,對作者可能有利。

但有審裁委員辯稱,人手和時間不足是一大問題。一名審裁員說,整個審裁過程聚焦露點及性愛畫面等,沒法看完整本書刊或電影去作判斷,有委員曾經用兩個多小時評審了3本雜誌和2部電影。評審過程多由裁判官主導,著眼評審某些畫面或內容是否涉不雅或淫褻,委員認為現在操作無法像法例要求的讓評審員了解物品整體上產生的效果再評審,有關制度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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