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為什麼喜歡打官司?
專欄| 罪案史錄10
文/趙小昭
《水滸傳》里的世界,從某個角度來看可謂是一個「反法制的世界」。
天子代天牧民,「替天行道」本是朝廷的專利,梁山上的一群犯罪分子卻打出「替天行道」的招牌,很明顯意思就是天道不申,人道奉行,朝廷缺位,我來補刀!
《金瓶梅》卻剛好相反。在《金瓶梅》那個極度荒誕、扭曲的世界裡,所呈現的卻是一個處處有法、事事依法裁斷的「法治世界」——比如西門慶與人做生意,首先想到的是要簽合同,「借款有借票,僱傭有契據,合夥有合同,鹽引有堪合,買丫頭有文契,就連投靠親友居然也要有『投靠文書』。」(格非《雪隱鷺鷥:〈金瓶梅〉的聲色與虛無》)
本期【罪案史錄】將「法律達人」西門慶作為一個觀察和剖析傳統法律文化的社會標本,從另一個角度來領會《水滸傳》和《金瓶梅》的作者想要傳達給世人的真正寓意吧。
一.武松為什麼告不了西門慶
截圖自98版電視劇《水滸傳》
公元1116年,即趙宋王朝的政和六年。這一年正月二十一,潘金蓮用砒霜毒死了武大郎。
潘金蓮殺了武大郎後,西門慶做了三件事:
1、收買法醫何九叔;
2、賄賂清河縣縣長兼法院院長;
2、威脅恐嚇證人,包括左右鄰居,尤其是鄆哥。
這三件事都是圍繞一個目的,就是應對武松打官司。西門慶自己相信法律,所以就認為所有的人都相信法律。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武松是「都頭」,是個懂法律的刑警隊長,即使輸了,武松也會認輸。
很快,出差的武松回到清河縣。迎接他的是武大郎的靈位和「不守婦道」有前科的嫂嫂。
武松很快就得知了武大郎被謀殺的前因後果。果然,他首先想到的是走法律程序,開始搜集證據證人,用法律的武器來為死者討回公道。
當武松作為被害人家屬,拿了一紙辭狀和武大兩塊屍骨到陽谷縣衙自訴,法院院長就是不採信、不受理(明顯已經被潛規則了):
「都頭,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屍、傷、病、物、蹤五件事全,方可推問得」。
打官司這件事,無論是西門慶還是武松,都是用常規的、既定的模式技術化操作。武松所做的一切,都在西門慶的預料之中;而西門慶所做的一切,作為刑警隊長,武松不可能不知道。
在常規的技術化操作階段,西門慶勝利。在清河縣,法律就是為西門慶這類人服務的。
一般人走法律程序遇到這種情況,有兩種選擇:
1、99%的人忍氣吞聲,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發泄;
2、剩下1%,不斷上訪,就是進京告御狀。
武松既不上訪,也不就此作罷,而是自己動手執法——殺人。這就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藝術化操作」。
武松殺嫂 ,圖自98版電視劇《水滸傳》
《水滸傳》里武松很輕鬆就把西門慶殺了,這倒也不誇張,類似案例在新聞里有見過。
但是,《金瓶梅》才是真相。
底層出身的武松,很少有機會去獅子樓這樣的五星級豪華酒店;也沒有機會結識富可敵國的西門慶這樣的上層社會人士。
獅子樓有幾層樓?哪一間是VIP包房?西門慶長什麼樣子?武松都不清楚,還得一路打聽,這場事先張揚的尋仇,當然就有人去給西門慶通風報信,西門慶立馬做出反應——逃跑!
西門慶相當清楚,在武力上自己絕不是武松的對手,要想成功逃跑活命,就要想個辦法拖住他,於是把自己的扇子給了一起喝酒的李外傳。
武松還真的上當了。當他衝進獅子樓,看見一個拿著傳說中西門慶定製的全球限量版扇子的人,不由分說上去就是一頓暴打。打到對方快斷氣了,才搞清楚這人不是西門慶。而此刻捕快衙役們早已趕到,「打虎英雄」變成「殺人者」,武松淪為階下囚。
二.西門慶為什麼喜歡打官司?
戴敦邦水滸人物之」西門慶「
兩千多年前,主張「依法治國」的韓非子在《韓非子·備內》里,說:「刑罰之所以誅,常於卑賦,是以其民絕望,無所告訴。」法令所防備的、刑罰所懲罰的,常常都只是的底層百姓,民眾感到絕望,卻又無處申訴。
於是就有了「八字衙門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樣的俗話說,是百姓對「打官司」抗拒、排斥、恐懼的心理的真實反映。
西門慶卻很喜歡打官司,借用法律的武器讓自己「合法」地成為贏家。這比「流氓有文化」要恐怖得多。
在《金瓶梅》17回之前,西門慶所信賴的只有錢,追求的只有色。
「那佛祖西天,也只不過要黃金鋪地」,就算是「奸了嫦娥,奸了織女」,做再多的缺德事,「咱只消盡這家私廣為善事」,多燒幾柱天價香、多買點巴西龜和毒蛇放生、進寺廟或者坐飛機都撒幣,就可以歲月靜好了。
在追求色這方面,高衙內遠不及西門慶。西門慶看上誰的老婆,憑著「潘、驢、鄧、小、閑」就能得手,不需要有個當大官的爹。
西門慶的法律意識,源自一場差點讓他掉腦袋的官司。
《金瓶梅》第17回,西門慶正建造花園、新房,打算將富婆李瓶兒娶回家時,女兒西門大姐和女婿陳經濟帶著全部家當「箱籠床帳」,連夜搬回家來了。
西門慶吃了一驚,趕緊問原因。
親家陳洪是西門慶此前最重要的靠山,因為陳洪是京城衛戍區司令(禁軍提督)楊戩的親家。
楊戩防禦遼國軍事進攻不力,遭到彈劾,進了大牢被監禁審問,其門下親族、親信都發配充軍。聽到消息的陳洪趕緊讓兒子跑路,去老丈人西門慶家躲避。
這一晴天霹靂把西門慶震得「耳邊廂只聽颼的一聲,魂魄不知往那裡去了。」啥花園、新房全部停工,每日將大門緊閉,全家人都不許外出。
老婆吳月娘寬慰他,這事到底跟咱們沒直接關係,別擔心。西門慶惱了,你這婦人懂個P!
坐以待斃不是西門大官人的風格,他立即派人到京城哨探,果然----朝廷名單上「鷹犬之徒,狐假虎威之輩」里,有「親黨陳洪、西門慶」,要被「置之典刑,以正國法」。
在蔡京兒子和管家指點下,西門慶家人拿「白米五百石」(白銀五百兩)去賄賂當朝右相李邦彥,「邦彥見五百兩金銀,只買一個名字,如何不做分上?即令左右抬書案過來,取筆將文卷上『西門慶』名字改作『賈廉』」。
這場官司讓西門慶後怕不已,他終於明白:靠山山會倒,還是法律比較直接、更加可靠。
三.西門慶的法律武器
李瓶兒(葉仙兒飾演)-1996台灣經典TV劇《金瓶梅》
這一場差點掉腦袋的官司有驚無險的過去了。西門慶繼續之前的修建工程,花園照舊還蓋。
一抬頭,西門慶卻看到天空中一隻煮熟的鴨子飛過——已經定下親事的李瓶兒,居然改嫁給了蔣竹山,還倒貼錢在西門慶家對面開了一家生藥鋪。
「奪妻之恨」加上「同行是冤家」,西門慶氣得「在馬上只是跌腳」!
話說混混出身的西門慶發達後,並沒有無情無恥無理取鬧,也沒喝「不要和不同階層的人做朋友」這碗雞湯。
清河縣兩個「道上混的」知名人物,草里蛇魯華,過街鼠張勝,就一直得到他的資助。聽說有人送西門大官人綠色的帽子,兩人立刻要求幫他出這口氣。
越是用不法手段左右法律得到利益的人,就越依賴、相信法律。所以西門慶並不是讓這兩人去把蔣竹山打一頓,或者殺了,這是犯法的。即便是要弄死他,也要走法律的途徑。
這天,蔣竹山的藥鋪里來了兩個「吃的浪浪蹌蹌,楞楞睜睜」的顧客---魯華、張勝,要買兩樣根本不存在葯:狗黃、冰灰---冰又不是草木、煤炭,哪來的灰?
這與《水滸傳》里武松為施恩出頭,「醉打蔣門神」是一個套路。
武松喝得醉醺醺的來到快活林酒店,一坐下就嫌酒不好,又嫌老闆姓蔣,「為何不姓李?」然後要老闆娘陪他喝酒---這明顯是調戲婦女。
老闆娘忍不住想去教訓一下這個酒鬼,結果被武松丟進酒缸里。任何一個男人看見自己的女人被人羞辱,都會忍無可忍。這正是武松的目的---迫使蔣門神出手,再把他打服,奪回快活林。
蔣門神是個男人,蔣竹山卻不是。搖鈴賣葯游醫出身的蔣竹山,也有些江湖閱歷,他看出來者不善,是陪著笑臉客客氣氣的解釋:「只有牛黃,那有狗黃?」「生藥行只有冰片,是南海波斯國地道出的,那討冰灰來?」
魯華、張勝意識到逼蔣竹山翻臉是不可能了,再繼續下去可能要聽一堂「藥材知識講座」。於是「只與他說正經話罷」。
張勝說:老蔣啊,你當年死了老婆,沒錢辦喪事,讓我做保人,從我朋友魯華那裡借了30兩銀子,你還錢吧。
「我並沒有借他甚麼銀子。」蔣竹山不得不正面回答,「我不知閣下姓甚名誰,素不相識,如何來問我要銀子?」又補充,「就借你銀子,也有文書保人。」
「我張勝就是保人。」兩人拿出了偽造好的借條,人證物證俱全。蔣竹山「氣的臉臘查也似黃了,罵道:「好殺才,狗男女!你是那裡搗子,走來嚇詐我!」」
蔣竹山一出口罵人,魯華就馬上出手打人,「隔著小櫃,颼的一拳去,早飛到竹山面門上,就把鼻子打歪在半邊,一面把架上藥材撒了一街。」
挨打後,蔣竹山終於想到了走法律途徑:「我和他見官去!誰借他甚麼錢來!」 「魯華又是一拳,仰八叉跌了一交,險不倒栽入洋溝里,將發散開,巾幘都污濁了。」
蔣竹山「大叫「青天白日」起來」,這樣滿地打滾的潑婦行為,引來了聯防隊員「保甲上來,都一條繩子拴了。」
這一切都在西門慶的算計之中。蔣竹山被保甲栓走了,西門慶「即差人分付地方,明日早解提刑院。」
借貸契約、保人齊全,提刑院判決的結果是蔣竹山被杖責三十,並償還魯華三十兩銀子。
李瓶兒很快就跟蔣竹山斷絕關係,將他掃地出門。跟著就乖乖地帶著家財,嫁給西門慶,做了他的第6房小妾。
四.「大明法制建設」
電影《省港旗兵》劇照
《水滸傳》和《金瓶梅》寫的雖然是宋代,成書時間和反映出的真實社會,經現代無數學者考證證實,說的都是明朝的事。
這兩本書似乎都是「道德與法治」的反面典型。特別是《水滸傳》,常常被視為「宣揚暴力犯罪」、「法治精神的缺失」的禁書。
《水滸傳》從來沒有教你殺人放火,裡面的每一個人都在展示,當法律失去公義,一切只剩下道義時,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
所謂「少不讀水滸」擔心看了會變得暴力、墮落的,你也太看得起一本書的力量了。現實生活本身才能教導出人,如果《水滸傳》能教壞人,那一人一本《唐詩三百首》就人人都都能寫詩!給犯人一人一本《道德經》就行了,還要捕快乾嘛?
明代自開國皇帝朱元璋時期就頒行的《大明律》中,就有「講讀律令」的條文。官員不但要講讀律例,還要通曉律意,不然會被責罰;普通百姓在犯了普通罪行時,若能背出一條幾條律文,或家裡能找出一本《大明律》來,罪減一等。
為了加強「大明法制建設」,朱元璋將自己親自審理的案件加以匯總,再加上就案而發的言論,合成了一種訓誡天下臣民必須嚴格遵守的刑事特別法---《明大誥》。
讀書人要讀《大明律》、《大誥》以及《教民榜文》等,科舉考試也會考到相關法律;在井水飲處的鄉間與街頭飯店人情酒禮上,先要宣讀一段《明大誥》里的「元璋語錄」與「大明條律」,才可以cheers;官府定期舉辦巡迴講法團,每到一處,里甲長就吹哨子打銅鑼,聚集村民市民,宣講太祖的「六條」聖諭。
除了官方的宣傳,民間也很重視法律書籍的編撰和出版。甚至,在兒童的識字課本中,也會介紹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
晚清劉樹屏編撰、吳子城繪圖的《澄衷蒙學堂字課圖說》一書中,「斬」和「絞」等刑罰,不但有字面上的釋義,還配有圖像,非常直觀,便於兒童識字和記憶(#清朝童年陰影#)。
效果怎麼樣?西門慶:「呵呵呵,你懂的」。
邵氏電影《金瓶風月》劇照
(未經授權,請勿以任何形式抄襲、搬運、轉載)
參考資料:
《水滸傳》 [明]施耐庵、羅貫,林峻校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版。
《宋刑統.雜律》 《金瓶梅》里的普法運動-《濱海時報》2016-5-12
《從潘金蓮案論宋代法律與實踐的背離》作者潘梅
《金瓶梅》中法律制度叢談-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1-06-30
《「武松斗殺西門慶」故事的法學解讀》-宿州學院學報2007-4月Vol. 22,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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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小昭:現居於成都,大齡未婚問題美少女。專註於一切有趣無意義之事,做浮華時代清醒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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