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官員貪污, 朱元璋採取了3個嚴厲的措施, 結果卻令人十分意外
原標題:為防止官員貪污, 朱元璋採取了3個嚴厲的措施, 結果卻令人十分意外
朱元璋生於亂世,父母都是被餓死的,而被餓死的原因除了天災之外,更多的各級官員貪污了賑災糧食,因此朱元璋登基以後,對貪官污吏極度憎惡,希望打造一個沒有貪污腐敗的王朝,為此他採取了幾個非常嚴厲的措施:
一是重刑罰。其實,朱元璋感覺前朝刑罰過重,到了明朝就規定只保留笞、杖、徒、流、死五種懲罰,但如果碰到貪官污吏那就是另說了。洪武二年,朱元璋立法規定凡是貪污60兩以上的官員都是立殺,後來又演變為只要貪污就殺,而且殺的方式極多,其中最有名就是凌遲處死,據說能讓人挨千刀而不死,除此之外還有抽腸、刷洗、閹割、挖膝蓋等,每一種都讓人生不如此。
二是重威懾。為了能夠讓官員心存畏懼,朱元璋規定,貪官被處死後要將皮剝下來,然後填充上稻草,懸掛縣衙大門和二門之間的土地祠內,讓官員每天都能看到。比如說,開國功臣朱亮祖仗著自己有赫赫戰功,而且已經被封為永嘉侯,就在自己轄區廣州肆意妄為,誣告本地區一個非常清廉的縣令,致使該縣令被冤殺。朱元璋查清事實以後,當庭鞭殺了朱亮祖及其兒子,並將其兒子剝皮填充稻草後,掛於鬧市。
三是重監督。朱元璋對官員的監督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發動群眾,朱元璋曾頒布了一條法令,規定只要有人發現了貪官污吏,即便只是普通百姓也可以直接綁起來送到京城問罪,沿途必須無條件放行,膽敢阻攔者誅殺九族。另一方面就是來自檢校的報告,這些檢校遍布全國,而且直接聽命於朱元璋,專門用來監視群臣,只要稍有異動就立刻會傳到朱元璋那裡。
但即便這樣,相比於其他朝代,明朝的貪官污吏一點也不少,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個:首先,朱元璋窮日子過慣了也過怕了,給官員發的工資極低,一個縣令一年的俸祿才90石米,後來還經常不能足額發放,如果家人子女過多的話,夠不夠吃都是問題,據說大清官海瑞去世後,連個下葬的錢都沒有留下。
其次朱元璋太追究絕對了,歷朝歷代沒有哪個朝代是沒有貪官的,關鍵是在控制範圍之內就行,朱元璋妄圖建立一個完全沒有貪污的朝代,只能說出發點是好的,但實施起來是極其困難的。最後,方法過於簡單粗暴,一個朝代的變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想要打造一個理想王國需要足夠時間,而朱元璋偏偏不想等這個時間,很多官員還沒有想明白咋回事就被殺掉了,再上來的人亦是如此,反而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所以才感覺官員無論怎麼殺,貪污腐敗還是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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