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這六個字!你知道嗎?
真正愛上一個人,就等於是把她的名字種在了自己的心上,強行去放下她,
就等於是在用刀子把心臟上印有她名字的位置硬生生挖掉,會有多疼,體會過的人,這輩子都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從高一到現在,我一直默默的深愛著她,也有四五年的時間了,雖然有彼此的聯繫方式,但是僅限於過年過節的群發問候。
這幾年,也斷斷續續的試圖接觸新的人選,但無奈都是三分鐘熱度,在別人身上,我既感受不到愛情,更找不到久違的怦然心動。
在我最無力的年紀,碰到了最想照顧一生的人,不能說不是一個悲劇。
只有她,不會每天都想起,但是無意間想起來會特別難過,揪心的疼。我們現在都單身,但是因為一些客觀的原因,彼此心裡都明白,給不了對方想要的幸福,只能遠遠的選擇觀望,選擇祝福。
她對我而言,是個得不到卻又放不下的人,而我於她,或許也是如此吧。
有人說,放下一個人最好的方式不是刪除,也不是拉黑,而是做到這六個字:「不要見,不要賤」,
我曾把這六個字設成自己的手機屏幕,時刻警醒,可無奈的是,每一次一想到她會和別的人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結婚生子,慢慢變老,就覺得世界末日到來了,分手至今,我一直再找一個像她一般青春靚麗的女孩,
可隱隱又覺得,這輩子再也遇不上第二個她。
昨天晚上做了個夢,裡面有她,夢境里,我和她手牽手去民政局登記,鮮艷的結婚證上印刻著彼此的名字,
兩人握緊右拳,高高舉起,大聲的朗讀著結婚誓詞,每一字每一句都溢滿了幸福,
隨後,我情不自禁的攬她入懷,在額頭上輕輕一吻,然而夢醒了,眼角的淚水清晰分明。
可是,我忘了,我們已經分手了,再也回不去了。在外人看來,我和過去沒有什麼分別。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電影只能我自己去看了,奶茶只能我自己喝了,
餘生只能我自己……
沒有人知道我失去了什麼,只有我自己清楚。有人說,如果深深的愛過,分手了對誰都是一種折磨,
有人說女的沒男的那麼堅強,男的忘記要用一陣子,女的忘記要用一輩子。
可我呢?恐怕是假的。
當我決心放下的那一刻,就明白可能需要一輩子,
但我會努力說服自己,不刪除,不拉黑,做到六個字:「不要見,不要賤」,
我越發感覺到,這是放下一個人最好的方式!(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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