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關係=因果關係」在社會學學科中的半世紀秘史
薦讀:Abbott, Andrew. 1998.『The Causal Devolution』.Sociological Methods & Research27 (2): 148–81.
如何想像社會學量化的、因果性的理解?
——因果關係=association=休謨式的?那為什麼大家不說association,而非要說是causality呢?這兩個不同的詞被等同起來背後,有怎樣的秘史呢?
如果追溯社會學學科史上的因果關係研究?
——追溯到塗爾乾的《自殺論》吧。那裡究竟是相關關係還是因果關係?
有時候,方法課的老師會說,「其實社會學是把相關關係當成因果關係」,那究竟這個「把……當成……」的歷史過程,在學科史上,是怎麼formation的?
實際上,儘管塗爾干在《自殺論》中把因果分析和量化方法結合了起來,但是對塗爾乾的這種理解,只是在1950年代才開始風行於社會學。因為Fress Press才1951年才翻譯出版了這本名著。
其實,在統計學上,因果性的革命是自於Fisher,但是在統計學要到20世紀20年代才流行起來。
如果考慮到這個時間差,那麼(美國)社會學之初,到底怎麼做量化呢?
Ogburn的social trend分析,Park的生態學分析?——他們都沒有引用過Fisher。
一、二戰前的社會學:anti-causalism,三個學科的影響
到了20世紀30年代,社會學的統計思維,是受到了三個其它學科影響:生物計量學(biometrics)、心理測驗學(psychometrics)和計量經濟學(econometrics)。
時至1930s,生物計量學裡已經積累了Fisher,Pearson等人的回歸方法、路徑分析等等。當時,causality和association的用法是模糊的。例如晚年Pearson就在《Grammar of Science》一書,把因果性=Invariant succession。但是,生物計量學家也是明白,他們往往關注的是怎樣的條件下,農業能增產?所以,要考慮到treatment change和observed results。由於早期的實驗條件不足,往往不是在實驗條件下做研究,導致他們也要區分自己只是得到的是observed results,是succession,是後果分析或描述分析,並非干預情況下的causal explanation。
那心理學呢?
心理學更是不願理解causality是什麼東西。像Thorndike, Spearman做的scale and factor analysis,只關注的是更是descriptive problem(比如被觀察到的數據和直觀性的範疇),怎麼會涉及到causality呢?
經濟學應該會好一些吧?其實在那個時代,也並沒有。早期的經濟學家並不說自己搞的量化,是因果,而只說自己是associationalist。像Yule1912的教材,的index里,都沒有causality or causation這個詞。一些經濟學家也明白,自己做的只是succession,因為causality是only from theory。
二、二戰時期的社會學:反因果性的操作主義
早在1942年,MacIver的Social Causation一書,就批判把causality當成association,並指出當時社會學的這種作法是受到激進的logical positivism的影響。
的確,在接受了邏輯實證論來看,所謂的causality只不過是像是「theological」,而只有association是observed,所以在邏輯實證論對操作論的提供下,當時的量化學者,就變成了anti-causality。
三、二戰後的社會學:把因果性一詞帶回社會學的,並非Lazarsfeld
Lazarsfeld和Rosenberg1955年出版的《the language of social research》為社會學的方法論奠定了現代的基礎,但是這這本書不是分水嶺,形成了當前的這種causality=association呢?
也不是。在當時的用法里,區分了
explanation=multi-variate analysis = general regularities,
以及causal assessment= applying available knowledge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a specific case, be it a person or a collective。
也因此,Abbott還說,Lazarsfeld的這種作法,甚至是empirical analysis of action,更像是Blumer』s象徵互動論了:因果性=特定情境下特定行動。
換句話說,如果說操作化變數的解釋=semantics,那麼面向行動的經驗分析的因果性則是syntax。
——這種因果性說法,完全和現在用法相反了。
真正的變化發生在60-70年代
1965年,Zetterberg在他的關於社會學的scientific manifesto中,已經用了現在的公式:
determinant cause = independent cause
Result = dependent cause
在這段時間裡,path analysis在社會學中的流行,成為了真正的分水嶺。把它帶入社會學的是Duncan and Blalock。1964年,Blalock出版的Causal Inferences in Non-experimental Research一書中,便把因果性作為了現在的量化分析所說的the analysis of the general,是constant conjunction,而不是再對行動的具體的分析。儘管Duncan的做法比Blalock更為謹慎,但並不妨礙學界已經接受了這種說法。
Causality as a predicate of statements rather than reality and as concept not referring to action... As a result, there emerged the full-blown ANOVA concept of causality。
(Sociological理論大缸第219期)
預告:
第220期當我們在跑回歸的時候,預設了怎樣的廣義線性實在?
——薦讀:Abbott, Andrew. "Transcending general linear reality."Sociological theory(1988): 169-186.
第221期當我們在說敘事的時候,社會學在理論和方法上怎麼看?
——薦讀:Abbott, Andrew. "From causes to events: Notes on narrative positivism."Sociological methods & research20.4 (1992): 428-455.
鏈接:
第22期一則秘史:韋伯對統計學的愛恨情仇
——轉載:呂炳強,《凝視、行動與社會世界》,台北:漫遊者文化,2007:227-228
——全文:孫宇凡,2017年,《時間、因果性與社會學的想像力——與成伯清商榷》,《社會理論學報》第1期。
——薦讀:譚康榮,2005,《Crushing the Berlin Wall of Sociology: A Review Essay on The Babel Tower of Ideas》,台灣社會學,第9期,以及呂炳強對葉啟政於2018年出版的《實證的迷思》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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