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決的犯人,為什麼家屬不能領回遺體,說了你不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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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了解我國法律的人應該都知道,被處決的犯人會被公安部門直接送到火葬場,家屬不能夠領回遺體。那麼為什麼我國法律會有這種規定呢?其實真相說出來你可能不會相信。
其實我國現在的法律還是非常人性化的,除非你犯了特別嚴重的錯誤,比如說販毒等等,一般的話也不會被判死刑,但是如果真的被判死刑的話,基本上也是逃不掉的。而且如果犯人被判死刑的話,也就只能夠見家屬最後一面,然後就會直接送到刑場被槍斃。然後家屬再見到的時候,也就只剩一盒骨灰了。
其實之所以不讓家屬領回遺體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因為犯人被槍斃以後遺體是非常慘的,因為子彈在擊中人體的時候,不但會穿過人體,而且還會旋轉,所以就會讓傷口變得非常的噁心。有很多剛剛當警察的人都受不了,更何況家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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