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示!第三方支付牌照再度從新開放申請曙光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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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支付曝光台(zhifuBGT)
根據人民銀行官網出現了一則越蕃商務信息諮詢(上海)有限公司的支付業務許可申請公示信息,按照支付牌照申報流程,支付業務公示說明越蕃商務(World First)距離獲得支付牌照只剩最後一步了。
按照金融開放原則,境外機構在國內申請獲得相關金融牌照將與國內機構一視同仁,那麼,是否也就意味著支付牌照重新開啟申請了呢?總之是一個積極的信號。支付百科數據統計,約有一百多家國內的已公示等拿牌的准支付機構等待了三年。這個越蕃商務的牌照發放也能帶動起國內支付機構拿牌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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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申請公示信息可見,越蕃商務已經通過相關業務、系統的檢測和認證。申請的牌照類型是 互聯網支付牌照與移動支付牌照。
多家境外機構也進行了申請
3月底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7號明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和監管政策,歡迎和鼓勵外資機構參與中國支付服務市場的發展與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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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國大幅放寬包括金融業在內的市場准入,外商參與中國市場的積極性逐漸走高。
5月2日,央行相關人士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已收到World First公司(中譯「越蕃商務信息諮詢(上海)有限公司」)關於申請支付業務許可的來函。
根據公開資料,World First公司2004年誕生於英國,成立之初從事貨幣兌換,隨後逐漸發展出支付業務。
World First公司官網設有中文頁面,並且已經開展了為跨界電商服務的人民幣結算業務。
近一兩年來,中國逐步放開了銀行卡清算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市場准入限制,放寬了外資金融服務公司開展信用評級服務的限制,對外商投資徵信機構實行國民待遇。
根據7號《公告》,外資機構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應具備的條件主要包括:
(1)商業存在:境外機構應當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作為申請支付業務許可的主體。
(2)支付業務設施: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應當在境內擁有安全、規範、能夠獨立完成支付業務處理的業務系統和災備系統。
(3)信息存儲要求: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金融信息應在境內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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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滿足上述條件,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還應符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資本實力、主要出資人、反洗錢措施等要求。
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公司治理、日常運營、風險管理、資金處理、備付金交存、應急安排等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管要求。
7號《公告》還明確了外資和內資支付機構須遵守相同規定,實現統一的准入標準與監管要求,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不斷擴大金融對外開放。這意味著外資機構進入中國支付市場將享受「國民待遇」。
責編丨姜文(微信公號zhifuBGT)
支付曝光台(Baoliaopay.com、zfbgt.com)
*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支付曝光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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