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黔南州面向全國徵集黔南旅遊形象宣傳歌曲!
黔南要有屬於自己的旅遊歌曲了!
如果讓你用一首歌推薦黔南旅遊
你會怎麼寫?
現在,
黔南面向大家徵集旅遊歌曲啦~
一等獎有3萬元!!!
展露你音樂才華的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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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準確提煉黔南旅遊資源的內涵和特點,挖掘地方文化、展示地方之美,充分彰顯黔南旅遊形象,打造貴州南部綜合旅遊目的地,進一步提升黔南旅遊的知名度、美譽度、影響力,黔南州旅遊發展委員會、黔南州音樂家協會共同舉辦此次旅遊宣傳歌曲徵集活動。
一、徵集對象
全國範圍內個人、集體聯名或歌曲創作單位(以下簡稱「投稿者」)均可參與投稿。投稿者必須是詞曲著作權的擁有者,詞曲作者為不同作者的,可共同投稿。
二、作品要求
(一)每位投稿者限投兩件作品,作品必須為2018年1月1日以後已完成詞曲創作的原創歌曲。
(二)作品內容健康向上,謳歌新時代、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旋律優美,具有較高的藝術表現力,並易於傳唱,利於旅遊宣傳推廣。
(三)投稿者可根據作品內容自行命題,作品內容須體現黔南旅遊元素,充分展現黔南旅遊特色和時代特徵。
(四)作品題材及語言不限,歌曲時長在5分鐘左右,作品形式不限(獨唱、重唱、合唱歌曲等),提倡多元化、民族化、通俗化。
(五)作品包括歌曲成品(音頻或視頻小樣)和歌詞、曲譜。音視頻小樣、歌詞、曲譜來稿不予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時間安排
(一)活動啟動及徵集階段
投稿日期:2018年7月30日9時至2018年9月30日18時(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二)作品評選階段
1、作品有效性認定及公示階段(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018年10月8日—10月19日
2、專家初評階段及公示階段(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018年10月20日—11月2日
3、專家評審階段:2018年11月3日—11月14日
4、網路投票階段:2018年11月3日—11月14日
(三)獲獎作品公示階段
2018年11月21日—27日
四、獎項設置
本次徵集活動評選13件獲獎作品。設一等獎1件,獎金3萬元;二等獎1件,獎金1萬元;三等獎1件,獎金5000元;優秀獎10件,獎金1000元/件,並對所有獲獎者頒發證書。
五、評選程序
(一)投稿作品有效性認定階段:
1、根據本公告中明確的「徵集對象」、「作品要求」、「投稿日期」等相關內容,對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取消其參評資格。
2、同一作者投稿作品超過兩件的,若無特殊註明,主辦方按順序選取前兩件作為參評作品。
3、不同作者投稿作品內容相同的,主辦方以最先收到的稿件作為參評作品。
4、徵稿截止後,由主辦方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有效性認定,並進行網路公示。
(二)投稿作品初評階段:
初評工作由黔南州旅遊發展委員會、黔南州音樂家協會選派專家組成的黔南旅遊形象宣傳歌曲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為「評委會」)負責,評委會從有效作品中初評出30件作品,並進行網路公示。
(三)初選作品評審和網路投票階段:評委會對初選出的30件作品進行評審和網路投票,並根據評審和網路投票情況分別打分,作品最終得分由評審得分與網路投票得分加權計算得出(評委會票選結果權重為80%,網路投票結果權重為20%)。評委會根據得分情況評選出獲獎作品。
六、投稿方式
信封或電子郵件主題格式為:「作品名+姓名+黔南旅遊形象宣傳歌曲」。來稿另附作品創作說明(300字以內)及作者簡介,並提供個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工作單位或住址。
七、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黔南州旅遊發展委員會
承辦單位:黔南州音樂家協會
八、活動聲明
(一)本次黔南旅遊宣傳歌曲徵集活動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報名費用。
(三)投稿者必須確認擁有所提交作品的版權及著作權,因作品侵權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包括(不限於)知識產權、著作權等糾紛,均由投稿者承擔相應責任。
(四)自作品提交之日起,黔南旅遊發展委員會即擁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資料(創作背景、曲譜等)的無償使用權(僅限用作非商業用途),獲獎作品版權歸黔南旅遊發展委會所有,可用於旅遊宣傳推廣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在官網、微信公眾平台及合作平台播放、進行內容的二次改編等,作者始終享有署名權。
(五)獲獎作品作者需在後續規定的時間範圍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獲獎作品及投稿圖文證明到黔南州旅遊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現場領取證書及獎金。
(六)活動期間,作品不可授權第三方使用(活動期間外不受限制),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經州旅發委及作者許可下,不得將作品用於任何商業性活動。黔南旅遊發展委員會如有商業開發需要,將與版權人進行專事協商。凡提交作品參加評選,即視為接受以上條款。
(七)未盡事宜另行公告。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黔南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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