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徽簡史——你知道嗎?戰爭時期大部分時間裡我軍沒有軍徽
來源:中國軍網微信公眾號 作者:徐平
【我和軍隊的不解之緣】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徽,也稱「八一」軍徽,是和「八一」軍旗同時誕生的。關於我軍的軍徽,你還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嗎?
戰爭時期絕大部分時間裡我軍沒有軍徽
軍徽作為軍隊的標誌圖案,通常與軍旗緊密相聯。古代軍徽多採用圖騰式樣,近現代以來,軍徽的國家性、政治性逐漸增強,不少軍隊把國徽或政黨徽章作為軍徽的核心圖案。軍徽的意義和作用與軍旗相似,都具有標誌、象徵和作戰功能,其標誌和象徵的精神內涵,與軍旗也是一致的。之後,軍旅中的徽章不斷發展,逐漸發展成象徵軍隊或建制部隊的標誌之一。
我軍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義建軍後,很長時間沒有自己的軍徽。紅軍時期,在1931年統一規定軍旗製作時也曾設計過軍徽式樣,但由於當時戰爭條件艱苦,無法在全軍推廣實行。紅軍雖然頭上戴有紅五星,但那是帽徽,不是軍徽。除了紅五星帽徽,各地還發現一些存世不多的紅軍圓形金屬帽徽,材質有銀、銅、錫、鉛等,圖案為紅五角星加鐵鎚鐮刀。這種帽徽只在紅軍部分部隊中佩戴使用,未在全軍普及。這種帽徽的圖案,是否就是曾經設計的軍徽樣式,還有待進一步考證。
在一些地區發現的紅軍金屬帽徽
抗日戰爭時期,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納入國民革命軍序列,也沒有自己的軍徽。直到解放戰爭後期的1949年,八一軍徽才和八一軍旗同時誕生。
1948年年初提出設計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47年下半年轉入戰略進攻後,全國戰局迅速發生了巨大變化。1948年年初的戰局已經清楚地表明,人民解放軍不久即可向全國進軍,徹底打垮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治。但是,這時人民解放軍尚沒有統一的旗幟和個人佩戴的標誌。因此,設計統一的軍旗、軍徽及帽花(帽徽)、臂章,讓人民解放軍以嶄新的面貌挺進新區就成為迫切需要。
在周恩來的提議下,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等研究決定,由周恩來以中央的名義起草了一份指示電,經毛澤東修改過,於1948年2月21日發給各中央局、各軍區、各野戰軍前委,徵求對設計全軍統一的軍旗、軍徽的意見: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軍徽、帽花和臂章,均尚無正式規定。現我軍向外進攻,發展新區,已漸感覺有此需要。過去使用國民黨黨徽作帽花的,自應宣布一律取消。惟有些部隊已自動帶上紅五角星作帽花,亦顯與蘇軍帽花完全混同,不甚合適。茲特通電,徵求各中央局、分局、各軍區、各野戰軍前委及中工委、中後委意見,望於一個月內外提出你們對於人民解放軍的軍旗、軍徽、帽花、臂章的具體意見。
此後,一個徵集軍旗、軍徽圖案的活動伴隨著人民解放軍的戰略進軍在全軍展開。各單位上報的設計圖樣,送到駐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的中央工作委員會。軍旗、軍徽樣式的彙集、綜合和研議工作由軍委作戰部一局承辦。軍委作戰部部長李濤與作戰部一局作戰室副主任張清化、一局第二室副主任張明商議後,決定由作戰室二科科長江右書具體承辦,所需助手,從一局中隨時調用。
西柏坡中央軍委舊址
1948年5月,周恩來在西柏坡看到一份報告上說:我軍挺進到隴海路南新區後,有的部隊在帽子上縫了布料紅五星,引起其他部隊效仿,以致有些商人趁機製作在市場出售。他在這份報告上批示,各部隊不要自制和在市場購買紅五星。並請李濤擬寫電報,指示各部隊不要自制和在市場出上售紅五星。5月15日以軍委通令形式發出:
「查我大軍自進攻以來,新區人民對我軍容極為重視。軍委現正收集各方所建議之我軍軍旗、軍徽、帽花、臂章標準樣式進行審查,一俟樣式確定,即當通令全軍照式制用。但在未頒發前,全軍望勿自行制用,市場亦應禁止隨意制賣。」
軍旗、軍徽送審的圖案很多,在軍徽圖案中,有以齒輪象徵歷史的,也有以刀、劍、戈、矛、步槍、盾牌、長城象徵人民武裝的……但是,這些圖案中均無「八一」二字。中央領導同志認為這些圖案沒有把人民解放軍的特點充分體現出來,故而所送審的圖案都未被選中。
擬公布的軍徽方案「八一」不在五角星中間
1949年3月13日,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通過了毛澤東起草的《關於軍旗的決議》,其中明確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應為紅底,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之後,周恩來對李濤?張清化和江右書說:「軍旗圖案已經原則通過,但五角星和『八一』兩個字的位置怎麼擺放,你們再具體設計幾個方案,待進一步審議後,確定一種樣式,製作標準樣旗?軍徽。」
遵照周副主席指示,軍委作戰部在設計軍旗樣旗的同時,按照毛主席關於軍旗上要有五角星和「八一」二字的精神,加緊設計軍徽,並很快上報了八一軍徽的圖案。
1949年4月26日,毛澤東審閱、修改了李濤將軍關於軍徽問題的請示報告。並擬於5月1日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命令(草案)公布。
可以看出,擬公布的解放軍軍徽,紅五角星里沒有「八一」字樣。但「圓周圍以寬二厘之紅邊。紅邊之正上方、正左方、正右方各開一寬四厘之缺口,即成『八一』二字。」但是,這「八一」兩字過於抽象,不容易看出。方案最終沒有採用,是因為受到軍旗送審圖案的啟發。
軍徽最終從軍旗的三個方案中產生
就在軍委公布解放軍軍徽之前,組織工作人員將軍旗的3種送審圖案請中央領導審查。
三種圖案中,毛澤東和中央書記們的意見傾向第一種方案;軍徽,傾向於用軍旗的第二種方案,認為將「八一」放在五星中央更好。這一方案正中是一個紅地鑲黃邊的五星,五星中間是「八一」兩個宋體字,雖然這個圖案沒有成為最終的軍旗,但是卻成為解放軍的軍徽。
周恩來在書記處會議後對張清化等同志做了進一步交待。指出制定軍旗、軍徽是國家的一項大事,還應該再徵求一下在北平的中央委員們的意見,請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徵求參加新政協會議的民主人士和各界代表人物的意見。我們解放軍很快就要渡過長江向全國進軍了,不能等到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再批准頒布,要儘可能快些,以便解放軍能戴著新的軍徽,把軍旗插遍全國。
最終確定軍徽的樣式,是將「八一」二字置於五角星中央,字體為宋體漢字;五角星的周邊和字均為金黃色。軍委作戰部迅速做出了樣品,送給了周副主席。周副主席很快批准了他們的設計。
以軍徽形式縮小製作帽花(帽徽)的標準樣品,是由軍委作戰部的作戰參謀趙光琛承辦的。他將圖紙拿到北平前門外西河沿的一家工廠,製作了一枚將五星周邊和「八一」二字鍍成銀色的帽徽。周副主席看過後,說電鍍得太亮、太耀眼。於是趙光琛又到那家工廠製作了一枚塗上黃紅兩色琺琅釉的帽徽,再次送到周副主席的辦公室。周副主席審看後,讓趙光琛把帽徽綴在帽子上,戴上給他看看,趙光琛聽後,先是一怔,他以為只是請首長看看樣品,沒想到周副主席這麼心細,忙說:「帽徽後面穿鐵絲的鐵片還沒有焊上。」
周副主席聽後,說:「固定帽徽不要用鐵絲,鐵絲容易扎傷戰士的頭,還是用棉線固定好。」趙光琛把帽徽放在帽檐上,用手按了按,周副主席仔細端詳了一陣子,滿意地點點頭,說:「現在這樣可以了,就按這個上報中央,徵求意見吧。」
隨後,趙光琛拿著這個樣品,去徵求在京中央委員們的意見,朱德、聶榮臻、李先念等人都對這一軍徽樣式非常滿意。
正式公布軍徽樣式
1949年5月30日,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長周恩來名義下發了《啟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的命令:
各野戰軍,各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並各級軍政首長:
茲頒發軍委制定之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及軍徽樣式七百份,請即點收,並請各野戰軍、各軍區遵式制發各所屬部隊,並定於六月十五目全軍正式開始啟用。隨電附發之軍委命令及軍旗、軍徽圖樣……政治機關應按照軍委命令在部隊中廣泛地進行教育,闡明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軍徽含義,務使全體指戰員有深刻的了解,並自覺維護我人民解放軍光榮旗幟的嚴肅。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
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簽署《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樣式》:
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命令
茲公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及軍徽樣式如下:
第一、軍旗(略)
第二、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之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
(甲)軍徽用作帽花時,其製法及尺寸如下:
(一)五角紅星的圓周半徑為十五公釐(略作二公釐高之凸形)每個角均為三十六度,外鑲一點五公釐寬之金黃色邊。
(二)「八一」篇宋體漢字,時當地置於紅星內。
(乙)軍徽用於臂章、獎狀、文書、車、船、飛機及建築等物時,則按照上述尺寸此例放大或縮小。
從此,中國人民解放軍又多了一個光輝的標誌。
海軍軍徽和空軍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公布之後,既是全軍的軍徽,也是陸軍的軍徽。我軍自成立之日起,就是單一的陸軍體制。軍徽公布時,海、空軍都有了一定的組織基礎,但是作為正式的軍種尚未成立。
1949年下半年,為了迎接即將成立的人民空軍,由新成立的軍委航空局精心設計制定了人民空軍的軍徽和機徽,在報經中央軍委批准後,於1949年10月1日開始實行。人民空軍的軍徽是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八一」紅星軍徽的基礎上,配以雄鷹的兩翼,它象徵著人民空軍的英勇果敢,為捍衛祖國領空安全而翱翔無阻。人民空軍的機徽是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八一」紅星軍徽的基礎上,邊配以鑲有金黃色邊緣的紅帶,它標誌著人民空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部分,是在陸軍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象徵著空軍在祖國大地上奮飛的雄姿。當時制定的人民空軍的機徽和軍徽沿用軍今,已成為人民空軍興榮的象徵。
空軍軍徽(帽徽)
1950年4月14日,海軍領導機關在北京成立。其後,海軍司令部組織了海軍軍徽的設計。1950年12月17日,中央軍委致電中南、西北、西南、華北、東北軍區,將人民海軍軍徽圖案含義通報全軍:鐵錨正中「八一」軍徽表明中國人民海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兵種之一,人民海軍的組成和建設,是在人民解放軍陸軍的基礎上發展壯大起來的,並繼承和發揚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鐵錨象徵海軍。藍色襯底象徵廣闊的海洋。
海軍軍徽
軍徽的使用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的意義和作用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相似,都具有標誌、象徵和作戰功能。所不同的是,軍徽在使用上較軍旗更為廣泛、靈活,是軍隊重要標識徽記及軍種符號的核心圖案。它不僅懸掛或建築於莊重場合,而且繪製於武器裝備以便於作戰中識別敵我,更多的則是用作軍兵種符號、帽徽、領花、獎章、勳章及其他服飾的中心圖案。
1951年2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草案)》中,曾附錄了陸軍軍徽、海軍軍徽和空軍軍徽樣式。規定陸軍軍徽亦即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海、空軍的軍徽以「八一」為主體,表示海、空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部分,是在陸軍的基礎上發展壯大起來的。海軍軍徽為藏藍色底,襯以銀灰色鐵錨,藍色襯底象徵廣闊的海洋,鐵錨代表艦艇,象徵海軍。空軍軍徽襯以金黃色飛鷹兩翼,象徵人民空軍英勇果敢,飛行無阻,並堅決負起捍衛祖國的光榮任務。
1990年6月,中央軍委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重新附錄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圖樣,並對軍徽的使用作了明確規定:軍徽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用於舉行典禮、檢閱、軍人宣誓、隆重集會時懸掛在主席台中央,也可用在臂章、獎狀、車輛、艦艇、飛機、重要建築物上;禁止在裝飾物品、商業廣告或有損於軍徽莊嚴的場合使用。
由指定廠家生產的各種規格的軍徽。
2018年4月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有關軍徽的規定:
第三節 軍徽的使用管理
第三百一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見附錄二)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象徵和標誌。軍人必須愛護軍徽,維護軍徽的尊嚴。
第三百一十二條 軍徽及其圖案可以用於帽徽、領花、臂章、榮譽章、獎狀、車輛、艦(船)艇、飛機、重要建築物、會場主席台等。
第三百一十三條 使用軍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嚴格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縮小。懸掛軍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顏色的軍徽。
第三百一十四條 禁止將軍徽及其圖案用於商業廣告和有礙軍徽莊嚴的裝飾或者場合。
2017年「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周年大會」主席台懸掛「八一」軍徽。
莫把帽徽當軍徽
說到軍徽,就不能不提帽徽。自從1949年軍徽產生後,我軍的帽徽除1965—1985年期間為全紅五角星外,其他時期都是以「八一」軍徽為主體,而49式和50式陸軍帽徽則完全和軍徽同案相同。
兩種制式的50式帽徽(陸軍帽徽)
50式海、空軍帽徽(1951年開始佩用)
55式三軍大檐帽帽徽
87式三軍大帽徽
07式三軍大帽徽(統一制式)
但是,帽徽上有軍徽圖案,並不等於就是軍徽。軍徽是軍徽,帽徽是帽徽,二者的形式和內涵是有區別的,不可完全替代。經常看到有的單位開會時在主席台上懸掛一個碩大的帽徽,甚至在有些軍事機關大樓或大門上,懸掛的不是軍徽而是帽徽,這是不規範的。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帽徽比軍徽多了一些裝飾物,視覺效果更好。但是,我軍只有懸掛軍徽的規定,從來就沒有懸掛帽徽的規定。
建軍節來臨了,網上可以看到很多製作精美的紀念建軍節圖片:
這些圖案的設計者無一例外地選擇了07式帽徽,而不是軍徽。好看歸好看,但是不規範。這種情況,竟達到95%以上!
這個才是真正的八一軍徽!反映了設計者的嚴謹。
(作者徐平系軍史專家)
※明天四六級考試,今晚如何踢出「臨門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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