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何要纏足?不僅是因為「好看」,還有這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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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從古至今,我國在許多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古代流傳的習俗都慢慢被淘汰。今天小編給大家介紹一個延續了幾個世紀的惡習—纏足。
纏足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裹小腳」,一般女性從四、五歲甚至更小的時候就用布將腳緊緊裹住,直到骨骼定型後再將布條拆封。這種方法會使腳變得畸形,但古代以其作為「美觀」。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南宋時得到熱捧,明朝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三寸金蓮」的說法。明朝要求纏足者的腳不但要小於三寸,還要呈現弓彎的形狀。甚至有的女性將腳裹到不足三寸,導致行動不便,進出都需要他人幫助。
當時如果哪家的姑娘沒有纏足,就會被眾人嘲笑,甚至嫁不出去。纏足也很大程度的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導致女性只能織布看家。
清朝時期,許多女性意識到纏足的危害,逐漸改變這種習俗,不過由於纏足思想根深蒂固,難以改變。後「禁纏足」運動愈發激烈,這項惡習才逐漸被禁止,女性的腳才得以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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