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1040陽光工程」傳銷骨幹14人 宣稱老總每月可獲利幾十萬
近日,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1040陽光工程」傳銷團伙14人批准逮捕,其中12人已是「老總」級別。
以「1040陽光工程」是國家宏觀調控工程為誘餌,聲稱2到3年就可賺1040萬元,實則靠拉人頭、發展下線牟利。近日,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1040陽光工程」傳銷團伙14人批准逮捕,其中12人已是「老總」級別。
投資9萬可賺1040萬
2016年7月,生意虧本的李某聽從朋友張某(另案處理)的建議,來到長沙做蔬菜、水果批發生意。2人見面後,張某向李某介紹「1040陽光工程」,也叫「連鎖業」,稱該工程為國家宏觀調控工程,沒有實體產品,只要按分數購買產品,2、3年就可賺1040萬元。
第一份3800元,剩下每份3300元,每個人至少買11份,最高買39份。購買11份是36800元,次月返還7600元,購買21份是69800元,次月返還19000元,購買39份是129200元,次月返還39520元。
「想到這麼快就能發財,我花129200萬元一次性就購買了39份。」李某供述道,「很多人都是因為聽說這麼快就能賺上千萬元才加入了,其實就是被洗腦了。」
晉陞靠發展下線,老總每月可獲幾十萬
該傳銷團伙實行「五級三晉制」的獎金分配製度,五級為實習業務員、業務員、主任、經理、老總,三晉是業務員晉陞主任、主任晉陞經理,經理晉陞老總。
「如果第一次購買39份,發展下線累計購買500份就能成為老總,第一次購買低於39份,則要累計600份。」2017年7月,加入傳銷組織1年的鹿某晉陞為老總,「宣稱老總每月可獲10萬至百萬的提成。
「我每天就是和新人喝茶、聊天,聊我們項目賺錢,聊我是怎麼做上老總的,讓新人相信我們。」鹿某交待,「每個級別都是靠發展下線才能拿到相應的獎金提成。」
「公司會教我們如何發展下線,如何讓家裡的親戚朋友加入。」2017年12月晉陞為老總的姜某交待道,「我直接發展的下線有我老婆、表弟。」
「老總」級別自稱體系,分工明確
據悉,該傳銷團伙以老總為單位自成體系,體系內分工明確。老總下面有大總管,主要整個體系業務發展;自律總管主要業務員紀律;能力總管主要負責培訓,教業務員發展下線;經晨主管主要負責晨會;申購總管主要負責購買份額事宜。
「我體系內的大總管發展業務主要靠帶人去看政府工程,宣稱工程是我們做的,讓他們相信跟著我們能賺錢,經晨主管會在晨會上帶領大家讀《羊皮卷》,鼓氣加油……」老總級別的姜某說道。
2018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鹿某等12名老總級傳銷頭目約定在天心區某咖啡廳碰頭交流經驗心得時被天心區工商局工作人員當場查獲。在天心區檢察院的建議下,該局將涉嫌犯罪的鹿某等人移送天心公安分局處理。天心公安分局經過審查,當日決定立案偵查,在天心區檢察院的提前介入下偵查取證,並陸續抓獲6名涉案人員。
經查,鹿某等18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由,要求參加者以交納費用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在繼續發展他人、騙取財物。
近日,天心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1040陽光工程」傳銷團伙14人批准逮捕,對犯罪情節輕微的4人不批准逮捕、直訴。[此文來源於三湘都市報,版權歸屬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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