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憤!大通一女子因為長期遭丈夫家暴,忍無可忍之下……
家暴
一直是令人心痛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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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止是電視劇里才有的情節
生活中的家暴也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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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丁香是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一名農村婦女,經人介紹嫁到西寧市,想著可以過上城裡人的那種日子,心裡很高興。她聽說城市裡的女人不能沒有工作,不能不賺錢,於是丁香用婚前的一些積蓄在大通縣城開了一家小店,掙點小錢貼補家用。剛結婚的時候,家庭關係和店裡生意都是順風順水,生活也算富足安逸,而家暴卻改變了這美好的一切。每一次被家暴都讓丁香痛不欲生,家暴過後老公楊柏都會將丁香身上的錢、鑰匙等物品全部拿走,並將丁香趕出家門,讓她露宿街頭。
丁香相信丈夫有一天終會悔改,便一直默默忍受著,鑒於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她始終沒有跟家人談起她的遭遇。日積月累的家暴,使丁香身心備受摧殘,最終她鼓起勇氣提出了離婚。可每一次提出離婚,楊柏都要大鬧一場,鬧的左鄰右舍、親朋好友人盡皆知。與此同時,楊柏還威脅丁香及其家人,甚至多次前往丁香的娘家鬧事,打岳母、打小姨子……忍無可忍的丁香選擇了報警。
俗話說,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為了儘快結束這段婚姻,丁香先後兩次訴求基層法院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但每一次都因楊柏惡意鬧事,致使丁香的訴求被不了了之。由此,楊柏也變本加厲地對其及家人實施各種暴力行為,給丁香造成了難以忍受的痛苦,一度對生活失去了希望。
4月18日,楊柏因離婚問題找到西寧市城中區倉門街街道辦事處婦聯尋求幫助,朱曉霞接待了他。了解了初步情況後,朱曉霞認為背後一定另有隱情,恐怕並不是楊柏所陳述的事實那麼簡單。隨後,她帶領前營街社區婦聯專干一同趕赴大通縣婦聯,並與大通縣婦聯進行了溝通。經大通縣婦聯多次調解未取得有效進展,都因為在調解期間,楊柏多次到丁香父母家中鬧事。經過考慮,朱曉霞與倉門街派出所民警再次溝通,最終達成共識,先將楊柏傳喚至派出所,對他進行了法制教育並責令他在法院未判決前不得到女方家鬧事。在法律面前,楊柏有所改善,未到女方家鬧事。
據了解,丁香一直堅持離婚,不同意調解。丁香現已經上訴至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訴求。
一直以來社會上家暴事件
頻頻發生
一旦面對家庭暴力
請拿起法律武器
法條
鏈接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制定。於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家庭矛盾產生時,夫妻之間一定要多溝通,兩人均要表達出自己的觀點。否則當負面情緒積壓到一定程度時,就有可能用極端的方式表達出來,進而演變為家庭暴力。
遇到家暴,怎麼辦?
每一個公民或組織發現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時,都應通過報警等方式積極伸出援手;同時提醒每一個遭到家庭暴力的人,當你遭遇到家暴時,應注意這些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傷害:
一、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並保存出警記錄;
二、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後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範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小編提醒
面對家暴
不要抱著
「家醜不可外揚」的老觀念
反家暴法已經頒布
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青海大學舉行黨委中心組擴大會議專題學習《監察法》
※青海地方學習宣傳《憲法》《監察法》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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