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熱鬧!哈佛亞裔歧視案:杜克、耶魯、斯坦福等16所名校站隊,力挺哈佛
哈佛大學「亞裔歧視案」將於今年10月在波士頓聯邦法院進行審理,儘管離「塵埃落定」只有兩個月時間,但越來越多團體、組織加入這一案件並自覺站隊,事情越來越熱鬧。
就在這周一,常春藤聯盟其餘7所學校以及其他多所美國頂級名校(包括埃默里大學、斯坦福大學、喬治華盛頓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等)聯署支持哈佛大學,這16所大學聯合向波士頓聯邦法院提交意見書(friend-of-the-court brief),要求法庭在哈佛大學被指涉嫌歧視美籍亞裔申請人的訴訟中,判哈佛大學勝訴。
這16所高校在辯護中指出
聯邦政府禁止學校在錄取學生時考慮種族因素是「極大的干預」。招生在本質上屬於教育層面的判斷,受第一修正案保障。
教育機構擁有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權利,對設定入學標準作出學術判斷,特別是判斷學生類型、質量、數量或多元化程度…如果法院禁止將種族作為招生的一個因素,將是對大學學術自由的極大侵犯。
最後強調該案件有可能顛覆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努力。
除了美國多所大學,還有哈佛校友、在校學生、學生組織都在美國地方法院簽署辯護狀,表示支持哈佛大學。美國教育委員會及其他36個高等教育協會也站隊哈佛大學,表示這一訴訟是「nothing more than the first step in a backdoor attempt」,目的是為了撤銷最高法院關於平權法案的先例。
「學生公平入學」 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沒有對聯署辯護髮表意見,只是又一遍重申觀點:哈佛大學通過限制招錄亞裔學生來進行歧視。哈佛的招生程序違反憲法,不符合聯邦民權法,故意歧視美籍亞裔學生,即使美籍亞裔學生的學業成績比其他種族的學生更好。
此前,SFFA向法庭提交「哈佛的財政和招生」報告顯示,招生委員對亞裔學生的人格特質評分一向偏低,同時亞裔申請者被描述成「標準性強」(Standard Strong),也就是缺少特色,與此同時表現出來的是忙碌和聰明。
SFFA還指出哈佛每年會與其他15所名校舉行秘密會議,分享錄取學生的種族信息。
哈佛大學反駁控訴,SFFA的報告不完整,並帶有強烈誤導性,卻忽略關鍵的數據,例如個人自述以及推薦信等。
SFFA表示,儘管明白哈佛大學重視多元化,但是通過種族來實現這目標,顯然是錯誤做法。
哈佛大學2018年秋季學期錄取率低於5%,在42,749名申請者中錄取了1,962名,其中近23%是亞裔美國人,近16%是非裔美國人,大約12%的人是拉丁裔,2%的人是美洲原住民或夏威夷原住民,12%是國際生,其餘是來自美國的白人學生。
美國司法部、法律專家也都在密切關注這一案件,司法部的調查仍在繼續,保留酌情參與訴訟的可能性,以確保所有民眾免受於任何形式的非法種族歧視。專家預計針對哈佛違反平權法案的訴訟最終會到最高法院。
一方面,最高法院一再支持在招生中將種族因素視為審查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川普政府要廢除奧巴馬執政時間的大學錄取「種族配額」制,推行無種族公平競爭,秉持「種族中立」態度。
因此,「哈佛大學歧視亞裔案」很重要。最終,高校通過什麼方法來維持校園多元化,大家都在盯著這個案子的結果…
至少目前來看,這些頂級高校們是希望能維持現狀,畢竟他們自己的亞裔情況不比哈佛大學好哪兒去,哈佛如果頂不住,下一個是誰,也說不準。所以,大約只能站隊哈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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