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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章瑩穎的案件是什麼結果,綁架者竟然是其老師,終難逃法網!

FBI公開章瑩穎案最全案情:嫌犯曾上網搜綁架教程

當地時間6月30日,美國警方逮捕了一名涉嫌綁架章瑩穎的27歲白人男子Brendt Christensen。

該男子是UIUC(章瑩穎訪問學習所在的伊利諾伊大學)物理系在讀博士生,在UIUC已工作3年7個月。他是章失蹤前乘坐黑色汽車的車主。他被逮捕前已被FBI監視。監視過程中,警方聽到其談及綁架章事宜,遂將其逮捕,並以綁架罪名起訴。

隨後,警方公布了對Christensen的起訴狀。其中要點如下:

1.起訴罪名為綁架。

2.嫌犯承認章瑩穎曾乘坐了他的車輛(此前監控拍攝到的土星牌阿斯特拉黑色轎車),但稱在一處住宅區讓她下去了。

3.警方發現嫌犯車輛副駕駛位置(即章瑩穎坐過的位置),相較車輛其他部分被格外仔細地清理過。

4.在章瑩穎失蹤前,嫌犯曾用手機上網搜索過綁架初步教程。

5.警方在對嫌犯的監聽過程中,聽到了他描述自己實施綁架的過程——他將章瑩穎帶回公寓並將其囚禁。

6.警方認為章瑩穎已遇害。

另據新華社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表示,根據訊問嫌疑人的記錄,以及收集到的相關線索,認為章瑩穎已經死亡。不過,聯邦調查局並沒有明確表示已經找到屍體。

美國司法部的一份媒體聲明說,克里斯滕森將於7月3日首次出席聯邦法庭的審訊。

以下是警方起訴狀全內容:

宣誓書:

我,Anthony Manganaro,正式宣誓提供證詞如下:

1、我是聯邦調查局特別調查員,目前被指派到伊利諾伊州厄巴納尚佩恩市,Springfield分局。我於2010年8月加入FBI,2004年7月到2010年7月,我就職於俄拉克荷馬州塔爾薩警局就職。我的工作領域主要包括暴力犯罪、綁架、詐騙等。在這些相關領域,我接受過專業訓練,並參與了大量案件調查。

2、作為美國執法部門成員,我有權進行調查,並實施逮捕。

3、這份書面證詞中包含的內容均來自我本人接受過的訓練和經驗作出的判斷,以及證人、其他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提供的信息。本證詞目的在於為實施逮捕提供足夠的原因,本證詞並未全部體現我對此案的調查。如需作為證人被傳喚,我將按照如下內容作證。

4、此證詞用於為簽發逮捕令和提起刑事訴訟提供支持,起訴對象為 Brendt Christensen(出生於1989年6月30日),起訴罪名為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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