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攔我,離婚就是最冷靜的選擇
很多中國人還是不能平靜地看待離婚。
當那些懷著心事的夫妻走進法院的,準備結束一段關係的時候,被告知如果雙方同意,可以在度過三個月的冷靜期,他們會作何感想?
離婚冷靜期,到底是善意之舉還是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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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張幼儀與徐志摩在柏林簽字離婚,這是中國史上依據《民法》的第一樁西式文明離婚案。
可是將近一百年過去了,我們中的很多人,還是無法正視離婚這件事。
距離老舍先生寫《離婚》這部小說,過去了將近一個世紀。
為了你好的暫時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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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高考從來不是一場只針對學生的考試,而是針對學生一家的考試。每年高考結束後一兩個月,考生開開心心收到錄取通知的同時,有時候還會隨機附贈來自父母的離婚通知。
就像對親朋隱瞞自己身患絕症的許多爛俗劇情一樣,父母為了大局著想,刻意遮掩感情裂痕也是常有的事。
「要不是為了你,我們倆早離婚了!」
合則來不合則去,離婚一事本應可以輕描淡寫,何來那麼多戲。一旦成為高考離婚潮的「弄潮兒」,下一代的傷痛記憶反而被強化了。高考之後的漫長時光,每當孩子回想起父母的種種偽裝,還能對婚姻有健康的心態嗎?
高考考場外焦急的家長們。/ 新華網
害怕離婚代價太高而勉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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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離婚在中國總是煞有介事?
首先可能與歷史傳統有關。比如唐代,夫妻離異的「七出之條」被寫進《唐律》,離婚的門檻和成本於是越來越高,離婚者越是排除萬難成功離婚,在別人眼中的形象便越是不堪。
到了現代,很多語境下,離婚就是隨便的、骯髒的代名詞。
比如,一些電視劇中,「做人最緊要開開心心」,下面緊跟著就是一句「一家人最緊要齊齊整整」。潛台詞是,你的個人情緒和感受和「齊齊整整」相比算不上什麼。
如果輕易地選擇離婚,很有可能招致來自家庭甚至整個社會的指責。
對很多人來說,繼續勉強過下去比離婚痛苦更多。/ 《我的前半生》
離婚是不冷靜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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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挽回無數家庭的幸福,國家政策也跟著幫忙。
去年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人民法院處理一宗離婚案件時,出於「實現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穩定」的目的,首次向「80後」夫婦發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令其冷靜三個月。
通知書內還附送一段「你們從相識、相戀到新婚燕爾組建家庭……」的深情描述,試圖從情感角度挽救這段婚姻。
事主正處於感情冷淡之際,居然被要求冷靜三個月,不知作何感想。面對「離婚」這種糟心事,能相安無事一起上法院,難道還不夠冷靜嗎?法官又是憑什麼法理判斷,離婚對他們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呢?難道法官堅持認為,一家人最緊要齊齊整整?
就在上個月,廣東高院發布了《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離婚冷靜期」走進了廣東。
婚姻法中明確規定了婚姻自由的範疇,其中當然也包括離婚的自由,但是我們的法官似乎鐵了心要在當事人身邊碎碎念:「冷靜一下,再考慮考慮?」
你需要冷靜一下嗎?
你有資格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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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前,江蘇東海民政局給辦理離婚申請者出了一套「離婚測試題」。慣信奉以考試解決問題的我們,連離婚,都要先做一套題。
試題仔細地提問了結婚紀念日、配偶孩子生日、配偶孩子喜好、家務活的分工,還羞恥地問及夫妻之間「最幸福」的事情是什麼。
一對「80後」夫妻答題後,經過不知誰的一輪批改過後,女方成績100分,男方成績則0分,也不知道民政局是怎麼拿到標準答案的。
「清官難斷家務事」成了過去時,只是不知道這套題做完,出了分,接下來準備做什麼呢?
連雲港東海離婚還要考試?
離婚自由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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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男性在生理上的先天優勢,加之社會經過父權社會的長期浸淫,女性往往是在離婚案例中的弱勢團體,這一點在建國初期人們就已經注意到了。
鄧穎超就曾多次發表文章闡釋對我國婚姻制度和婚姻法的發展願景:「我為什麼主張不加條件,一方要離就可離呢?理由是中國長期停滯在封建社會,最受壓迫的是婦女,離婚問題上婦女所受的痛苦最深。」她自始至終認為,男女婚姻的基礎是愛情,如果愛情熄滅,那種婚姻保持了也沒有意義。
由此觀之,如果將一個家庭比作一個組織,而這個組織又易進難出,是不是不合理呢?捍衛離婚自由,就是捍衛男女雙方,尤其是女性在一段婚姻中的自由,離婚自由和結婚自由是相輔相成的,只有兩者同時得到法律保護,「婚姻自由」才是完整的。
相比於一段糟糕的婚姻關係,離婚是最大的幸福。/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就是這個味兒!山東大漢=大蒜+雞蛋
※《流星花園》就是偽女權,我打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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