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種職業,地位在奴隸之上,小妾之下,更像是一種工具!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在中國古代有一種人,她們被人稱作家妓。這種職業是十分沒有社會地位的,在古代,女子要服從三從四德,這是一個正常的婦道人家所必須遵守的守則。要知道,古代的男人是可以有很多妻室的,本來正室的地位,就不是很高了,已經有人開始爭寵了,更別說家妓了,這是基本上可以說是毫無地位的。甚至可以說,很多人都不把她們當人看,在他們看來,只是一些工具而已。
但是,古代人們養著家妓僅僅是為了尋歡作樂嗎?答案肯定不是的,沒有那麼簡單。這種人一般是只有大戶人家豪門才能養得起,因為一般人連自己的家庭,開支都已經是很勉強了,哪裡有閑錢去養這種人?他們全部都是能歌善舞,她們的地位在奴隸上面,小妾下面。這種風氣在唐朝是大為流行,甚至他們為了爭奪好的家妓,會撕破臉皮大打出手。但是家妓它不同於在外面的青樓女子,因為它是個人私有財產,在沒有主人的允許下,別人是不可以碰的,這也是很多人喜歡圈養家妓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這樣可以顯示他們的社會地位,如果一個人的地位越高,那麼他的家妓就會越多,他的家妓的質量就會越好。這也說明了,主人是一個有錢有權的人。
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一些大戶人家,雖然他已經有很多妻子和小妾了,但是他們仍然需要家妓,因為妻子和小妾畢竟是屬於自己的親人,在一些場合是不方便拋頭露面的。那麼有的時候接待客人,就靠著家妓出場了。他們擔負著取悅客人的任務,並且如果哪一位客人看上了他的話,那麼就通過主人的允許就可以將其帶走,很多時候,她們並不不是人,而是一種工具。在有的時候,面對一些很有功勞的下屬,主人就可以選擇將她們獎勵出去,完完全全作為獎品。
總結說來,家妓這種人,是毫無社會地位的,只供人尋歡作樂,還有彰顯著主人的身份地位以及財富的多少,儘管如此,他們依然是得不到公平的對待,他們的命運一般都十分的凄慘,很少有善始善終的,在這個職業裡面有許多悲傷的故事。這些原因都是因為,很少有人把他們當人看,都只是當一個物品,在這樣的前提下,想獲得一個好的結果,那肯定是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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