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陷害巡撫皇上降旨問罪,師爺說別怕,給你八個字定能反敗為勝
清代地方上有兩個系統,一個是直省制,由各省總督、巡撫負責行政、軍事事務;另一個是八旗駐軍制度,最高長官為八旗將軍。這兩個系統互不統屬,沒有相互制約的許可權,都直接聽命於皇帝。
清初時,由於戰爭頻發,駐防八旗將軍的地位在各省督撫之上。而在清中後期,督撫的地位逐步提升,手中握有更高的權力。一般情況下來說,八旗將軍和督撫們都是河水不犯井水,也犯不著撕破臉,只要不涉及對方的利益,大家相安無事。
可同治年間卻出了個兩虎相鬥的案例。浙江巡撫楊昌濬和浙江八旗駐軍最高長官杭州將軍德英就發生了矛盾。事情的起因源於一個人,他是樂清知縣張某。張某和楊昌濬本是師生。在清代,師生是官場上非常重要的一個人際關係,師生之間往往都會互相照顧,因此他們二人的關係很好。
可是杭州將軍德英和張某卻向來不合,一個小小的知縣敢於對抗將軍,說到底還是靠著巡撫的關係。但身為正一品的將軍卻不能直接處置七品知縣,於是德英就想找機會在巡撫面前施加壓力,以便整治知縣張某。由於德英多次向楊昌濬訴說知縣的不是,可是楊昌濬不但不責怪知縣,反而處處袒護他。德英非常生氣,捎帶著連楊昌濬也怨恨起來,他就決心想辦法連楊昌濬也一塊陷害。
這一年的元旦,浙江省的文武官員依慣例要齊集省城,遙對京城行朝賀禮,對於臣子來說,這是非常嚴肅的禮儀活動。朝賀禮儀結束後,德英就密奏朝廷,說樂清知縣張某在行朝賀禮時,行動隨便,態度不嚴肅,有失禮節。
這樣的行為對於皇帝來說是絕對不允許,按大清律例,這是大不敬之罪,就是殺頭也不為過。不久,皇帝的諭旨到了巡撫衙門,要楊昌濬查辦知縣張某朝賀的不敬之罪,並斥責巡撫對屬下約束不嚴,對其錯誤不聞不問,犯有失察之罪。如果查明屬實,知縣立刻革職押送京師問罪,巡撫降二級調用。
楊昌濬接到諭旨後,知道是德英背後搞的鬼,這明顯是栽贓陷害,可諭旨已下,總是要給出一個交代。可是如何措辭卻十分棘手,搞不好皇上還會嚴懲。
楊昌濬左思右想,始終拿不定主意,若懲治知縣,一來有師生之誼,二來也實在是冤枉,況且自己也會承擔失察之罪;若不懲治知縣,說將軍栽贓陷害,就必須提供證據,否則,自己為學生的辯白,非但無力,而且還會掀起更大的風浪。
不得已之下,楊昌濬找來了師爺楊某商量對策,楊某也是見過世面的人,而且對清代的各種制度頗有研究。他了解了事情原委後,對楊昌濬說,這小事一樁,只要巡撫大人在奏摺上寫下「參列前班,不暇後顧」這八個字便可迎刃而解。
楊昌濬聽後,恍然大悟,連聲稱妙。楊昌濬的奏摺遞到朝廷後,不久諭旨又下,嚴厲申斥德英,將其免職,楊昌濬和知縣張某反受到褒獎。那麼這八個字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威力呢?
在這場官場爭鬥中,將軍德英自以為高明。可他卻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朝賀的排列班序。巡撫與將軍是本省最高的軍政大員,按規定在朝賀時要站在最前面,而知縣是微末小吏,要站在最後面。
朝賀時,各官都要態度嚴肅,精力集中,而德英在密奏中說親眼看見位於後列的知縣的情況,那麼可以肯定,德英肯定是往後看了,如果是這樣,他自己就有失君臣之禮了,要麼就是根本沒有看到,那必定是撒謊,栽贓陷害。
因此,德英無論怎麼說也不能自圓,不是對皇上不敬,便是欺君。這位久經沙場的杭州將軍,不懂官場智鬥法則,一心要整人,卻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實在是咎由自取。
※她是唯一一個以軍禮下葬的公主,曾統帥千軍萬馬助父兄開創帝業
※大學士懸樑自盡尸諫,只為喚醒皇帝的良知,如此忠臣可惜生不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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