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誅滅九族的人,為什麼他的家屬不趕緊逃跑呢?因為跑不掉
中國古代最高統治者是皇帝,貴為九五之尊,俗話說天子一怒伏屍百萬,這種說法不是空穴來風,更不是聳人聽聞,而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但凡是一些十惡不赦,或者但敢挑戰皇權的人,極有可能會被判處誅滅九族,達到以絕後患的目的,那麼在得知要被誅滅九族的時候,那些家屬為何不趕緊跑呢?
首先來說說九族有哪些人
古代的九族一般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指的是自己一族和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和外甥一家人、出嫁的女兒和外孫一家人。
母族三指的是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一家人。
妻族二指的是岳父一家和岳母的娘家。
誅九族來自於秦變法後的夷三族法,這種做法一直到了清朝末期才結束。由於古代統治者大都比較提倡株連法來約束人們,所以一人犯法往往就要懲戒九族以此來達到威懾的手段。
那麼古代被判誅滅九族的人,為什麼他的家屬不逃跑呢?
原因一:消息閉塞
古代遠遠沒有現在通信發達,古代傳遞消息大都是依靠驛站、信鴿,由於消息閉塞,傳遞慢,京城發生點什麼事,往往傳到南方或者邊關就得幾個月甚至年底了,如果你九族裡有人犯事了,被朝廷判處誅滅九族,估計等你知道的時候,衙役都上門了,他的家屬到想跑,根本就沒機會。
原因二:跑不掉,無處可去
古代人除非仕子遊學,要不一個地方很少來外人,再加上由於宗族聚居,保甲連坐等制度和習慣,很少見到外人,如果來了陌生人,一般這人就有問題,很快就有官府來核實身份的,所以說這些九族親人們幾乎是跑不掉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能跑哪去?
原因三:心存僥倖
古代雖然刑罰比較嚴峻,但有的時候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比如被滅族的時候,有時候老人、幼兒和殘疾是不會被殺的,到了明清朝代的時候,16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被賣入青樓或者罰為官奴,所以這些人之所以不跑還是心存僥倖的。
不過歷史上除了被誅滅九族外,還有一個人被誅滅十族了,此人就是明朝大臣方孝孺,因為朱棣篡位讓其歸順寫繼位詔書,但方孝孺誓死不從還義無反顧的聲稱就算你誅滅我十族我也不會寫,朱棣大怒之下把他老師學生朋友歸為十族一併處理了,據說那時候牽連了873人,流放從軍更是數以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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