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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副班長槍殺了老鄉,被判死刑,鄉親們湧上主席台救他!

1949年7月,第三野戰軍第十兵團向福建進軍。進入閩北山區後,多如牛毛的蔣軍殘匪如驚弓之鳥,有的聞風而逃,有的則搖身一變為民,企圖潛伏下來,繼續為敵。

一天,31軍91師剛進入蒲城縣境,就接到有人報告:在石陂街鎮有一股殘匪,正在搶奪老百姓的財物。師長當即下令273團派一個連去消滅他們,保護百姓。

執行這個任務的是全師有名的「愛民遵紀模範」第8連。

他們借著夜色包圍了子石陂街鎮,一舉消滅了殘匪。為了不讓個別的漏網匪徒逃脫,第二天凌晨,連長又派出了幾個班進鎮內搜索。

副班長陳金庭進入鎮子後,看見一個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跑到了一個院落,緊緊追過去,用濃重的山東口音高喊:「你是幹什麼的?」

對方沒回答。他再喊一遍,對方還是沒理睬。

陳金庭大聲命令他:「快放下刀,舉起手來!」

對方卻手持砍刀,迎面而來。

「啪——」陳金庭斷定對方是個匪徒,便開槍射擊,打死了他。

不料,死者是當地一個靠砍柴為生的貧苦農民,不是匪兵。許多鎮民也作了旁證。陳金庭剿滅土匪,反而誤殺老鄉,犯罪了!

為了嚴肅軍紀,師部成立了臨時軍事法庭,經過討論,決定判處陳金庭死刑。

第二日,8連準備在當地召開宣判大會。

會前,連長和指導員問陳金庭:「你還有什麼話要留下?」

陳金庭抬起了頭,難過地說:「我是個解放軍戰士,是黨員,沒有執行好《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犯了軍紀軍法,受這樣處分是應該的。我願以自己的生命,來挽回黨和部隊的影響!」

他哽咽著說不下去了。

過了一會兒,他伸手從軍衣口袋裡掏出僅有的一元紙幣交給指導員,含著淚說:「我對不起黨!請代我交給組織最後一次黨費吧!」

誰都很難過。隨後,連長派人為他買了一口棺材。

上午,公審大會在石陂街鎮舉行。周圍的群眾都趕過來了參加。

大會開始後,首先由師副政委丁劍以軍事法庭的名義宣讀判決書。當他介紹陳金庭的經歷,說到他是膠東一個貧苦農民的兒子,土改翻身後自願參軍,一直作戰勇敢,多次流血負傷,立過戰功時,全場不再沉默了,有人開始高喊起來:「不能讓這個好戰士死!」

接著,台下一片呼喊:「不要殺他!」「不要殺他!」

宣判被打斷了。

之後,任憑大會主持人用大喇叭筒呼喊:「請大家平靜!平靜!」也無濟於事。許多鄉親們站起來,向著主席台擁來。

一位老人快速擠出人群,急步登上主席台,連連向丁政委等人作揖,懇求說:

「我代表全鎮的鄉親們,要求不能殺這個大軍同志!他是個好人哪,是從山東來解救我們福建百姓的呀……」

老人泣不成聲。

這時,棺材賣主也大喊:「我的棺材不賣了!」

在大家的呼喊聲中,死者的母親林阿婆也走上台來。她擦乾了眼淚,面向大家說:「我的兒子不是大軍有意打死的。解放大軍是毛主席的隊伍,和從前的紅軍一樣,愛護咱百姓的呀。現在,我的兒子已經死了,不能再讓咱隊伍死一個好大軍!」

說到此,她轉身雙膝跪下,懇求丁政委答應把陳金庭作為她的「乾兒子」,留他一條命,好讓他去消滅反動派。

全場爆發出雷鳴般的口號聲:

「不要殺了他,不能殺!」

「留下他去解放福建!」

結果,公審大會被迫停止了。

會後,91師軍事法庭根據人民群眾和死者家屬的強烈要求,重新作出判決:免除陳金庭死刑,讓他在解放福建的戰鬥中戴罪立功。陳金庭含著淚說:「老鄉們救了我,我決不負人民養育和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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