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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國大臣趙盾並沒有弒殺國君,史官董狐為啥一口咬定是他所為?

文天祥在《正氣歌》中寫有「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杜甫在《寫懷》詩中有「禍首燧人氏,厲階董狐筆。」

詩中所說的董狐是春秋時期晉國的史官,以不畏權貴,敢於直筆記載歷史而著稱於世。

孔子評價他:「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後來人們用「董狐直筆」這句成語形容敢於秉筆直書,尊重史實,不阿權貴的正直史家。

董狐成名在於堅持「趙盾弒其君」的記載,更在於聖人的讚揚效應。董狐其他的歷史記載是否直筆已然無據可查,僅存的「趙盾弒其君」這一句是否直筆,還是有待商榷的。

據《左傳》記載:晉靈公在位期間窮奢極欲,荒淫暴虐。上下班常常讓幾個美人抬著。為了取樂,他用彈弓射擊屬下,觀賞人們躲避彈丸時的樣子,從中獲得快感。

有一次,侍從端上來的燉熊掌不太熟,這貨咬不動,結果倒霉的廚子被砍掉了腦袋。

他的第一副手——正卿趙盾多次苦口婆心地勸諫,他不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甚至產生除掉趙盾的念頭。

有一次竟然放出惡犬准,備咬死趙盾,幸好有人出手相救。

憤怒的趙盾開始派人刺殺國君,可惜連續兩次均謀殺未遂。無奈之下,趙盾選擇了逃跑,當他快要越過國境線時,聽說其族弟趙穿派人幹掉了國君,於是他立即返回國都,繼續執政。

當時的史官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這件事兒,同時在公共場所大肆宣揚。趙盾辯解說:「國君是趙穿所殺,憑什麼說成是我殺的?我逃亡在外,國君被殺怎麼能是我的過錯呢?」

董狐有自己的理論:「你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執政大臣,逃亡而沒有走出國境,回來又不懲罰兇手,弒君者不是你還會是誰?」這話看似合情合理,實則有些牽強。

趙盾聽過不再言語,在那個時代他只能冷處理,根據法律,趙盾要是逃過國境才能免責,所以只好作罷。

按說這麼一個混球國君,當如過街老鼠,人人皆可誅之而後快。問題是那個年代,領導再不好也是領導,下屬只能無條件服從。

董狐之所以不畏懼趙盾,堅持自己的寫作觀點,正是因為那個時代弒君是大逆不道,應該遭天譴人怨的行為。但是實際上,當時晉國老百姓普遍認為:「晉侯自取,非相國之過也。」看來董狐是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上。趙穿雖然是趙盾的弟弟,弟弟殺了人,哥哥就該受株連承擔責任嗎?

如果是真正的直筆,當應該把國君的荒淫一併記載下來,改成「國君荒淫無道,趙盾族弟趙穿使人弒其君。」豈不更直?

孔子對董狐大加讚譽的同時,對趙盾充滿了同情:「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趙盾是個好大臣啊!因為制度承擔惡名,可惜啊,要是逃過邊境不就啥事兒都沒有了嗎?看來孔老夫子也局限在那個可怕框架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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