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清貧嗎?他一年賺的錢是普通人10多倍,比得上現在的公司高管
提到魯迅,人們就想到他的「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沒錯,魯迅是文學大家,以筆代刀革命。所以很多人自然都以為清瘦的魯迅是一個無產階級,實際上他是一個中產階級,而且家產豐厚。
在1919年8月,魯迅已經38歲了,他一次性付款3675塊大洋,買下了一套三個院子的四合院,又花了315塊搞裝修。很多人看了會以為這沒什麼,在現在很多人20多歲就能買房,魯迅38歲才能買房。但是如果告訴你,購買這樣豪華的房產,其實才花了魯迅一年的收入你會怎樣想?
而到了1927年,魯迅又來到了上海,這時他是以一個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在這時候他的收入又急劇往上漲,水漲船高,當年進賬3770塊大洋,是他在北京收入的九倍。普通市民一年收入200多大洋,試想,這個收入即使放在現在也是公司高管才有的薪資水平。
儘管掙了這麼多錢,魯迅花錢還是有節制的。魯迅非常反感一味的節約吝嗇,就像他的童年,看到家人那樣的生活。當然,他也反對肆意的揮霍。魯迅一家的生活水平相當於現在的一個中產階級。
在北京定居後,他就立刻雇了三個保姆,負責伺候他的母親,還有伺候媳婦,還有買米買菜的管吃管住。保姆一個月的工資就是三塊大洋,而在那時候的3塊大洋,可以在當時的寧波買一畝地。
魯迅一個月就花90多塊錢,據說他喜歡看電影,買價格最高的好座位。每年他借給紹興老家和周家,常常接濟他的弟弟,幫助有困難的朋友資助文化事業。可以說,魯迅是一個非常慷慨大方的人。
魯迅的衣食住行都很精緻,這和當時人們殘破的生活形成了強烈的反差。但是,無論是在當時還是放在現在看,魯迅絕對屬於高端人士。他從公務員到自由撰稿人,他可以擺脫官商的威脅,實現了財務自由。
他認為知識分子必須先實現經濟獨立才有發言權,否則故作清高還是會被人踩在腳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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