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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女童之國殤

小時候讀安徒生《賣火柴的小女孩》時,為小女孩在聖誕夜凍死街頭的悲慘故事而哀傷,尤其她只能在夢中感受到奶奶溫暖的慈愛,更加深化了對罪惡的資本主義社會的鞭笞。然而,在新時代的當下,一個九歲的女孩卻被自己的爺爺和爸爸推到河裡溺亡,這到底是人性的醜陋還是社會的悲劇?

6月25日,南京警方發布了一則尋屍公告:在轄區高速路下的跨河大橋下,發現了一具9歲女童的屍體,其中雙肩包中有兩塊重8斤的磚頭。一個月後,案情初步告破,女孩是被自己的爺爺和爸爸推下去的。相關的背景也逐漸清晰起來:女孩出生後,發現是腦癱,在奔赴多處看病無果後,孩子成了家庭的負擔,父母離婚,彼此都不要這個孩子,最後只好孩子的奶奶來撫養至今。然後,孩子的爸爸和爺爺常年在外打工。最近,奶奶被查出腸癌,要動手術,女孩就被暫時帶到爸爸和爺爺打工的地方。最終發生了這起看似違背人倫的悲劇。知道孫女被自己最親近的人溺亡後,手術後的女孩奶奶已經拒絕接受繼續治療。

尋找女童屍體的公告發出後,人們猜測案件的真相,希望儘快找到孩子的親人。當知道孩子是被自己的爺爺和爸爸推下河後,網上則是一片的咒罵聲,認為孩子的家人毫無人性,罪該萬死等等。在進一步了解孩子的案情後,指責女孩家人的聲音稍微減少,力度也有所減輕,但善良的人們依舊不能原諒女孩的爺爺和爸爸,認為再怎麼艱難,也不能親手扼殺幼小的生命,尤其還是一個殘疾的孩子。最後,人們感嘆,只有孩子的奶奶最摯愛這個無辜、可憐的孫女,但親人的悲劇發生了,奶奶的希望、疼愛也枯萎了。

世人的同情、憤怒、指責都是由衷的,既有對人性的感懷也有對社會的無奈。但有一點,女孩的溺亡不是簡單地個體命運的悲劇。在新時代,每個人理應都有讓夢實現的權利和自由,但一個九歲的女孩,在花一樣的年齡,連在夢中思念想疼愛自己奶奶的機會都沒有,就這樣消失了。這其中,更多的是現代社會需要反思的公民生存和發展深層問題。

一個9歲的女孩溺亡後,一個多月才發現線索,在信息化、互聯網的今天,我們的義務教育真的普及了嗎?如果女孩有機會上學,當時學校還沒放假,老師、同學就可以及時發現這個女孩的到校情況。

一個家庭因為孩子先天性腦癱,導致父母離異、爸爸爺爺長期外出打工,這不僅僅是個人的愛情觀、家庭理念問題,而是醫療保障危機。在我們國家,即使一般的普通家庭,一旦家庭成員有重疾的個例,整個家庭都會陷入生存的困境中,更何況一個貧窮的農村家庭?

爺爺和爸爸推下孩子的那一刻,真的沒有掙扎、煎熬的痛苦選擇嗎?而且這是他們唯一的孩子。是什麼顧慮、負擔讓他們冒著犯罪的選擇而拒絕親情、人性?

所有這些追問和質疑,只有一個合理性假設,即弱者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就應命該如此。然而,現代社會的文明恰恰正在於彌補、改進個體先天不能選擇的「命運」,從而證明文明的價值和意義。但是,在一個九歲女孩的溺亡面前,文明、現代失去了它應有的含義。相反,我們看到的是教育機會的不平等、醫療保障的等級化、個人財富的不公正。

這就是「厲害了,我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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