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不合群
一
我有次參加大學同學聚會,因為都是男性,席間的話題尺度就比較「開放」。男士之間的開放話題,一種是圍繞女性展開的,另一種是圍繞政治展開的。我想這次聚會可能過於開放——因為組織者祝酒時就說,今天大家要告別在工作時的一本正經,徹底嗨起來——,故而這兩種話題在席間循環往複,令人疲累。剛開始時,我尚能跟著開開葷段子玩笑,扯一扯一些領域的制度問題,到後來乾脆認真吃起那家飯店的鹵豬手:一則酒後由人變獸是我極厭惡的事情;二則放鬆到放肆、發言到發泄是兩種概念;三則鹵豬手確實好吃,我還厚著臉皮多要了一盤。與幾個同學回家路上,有好事者不免教育我一番,反覆說我假清高,不合群。這不是第一次有人這麼評價,我因之對合群的問題有了很大的興趣。
二
公元1630年,也就是大明朝崇禎三年的八月,兵部尚書、薊遼督師袁崇煥自前一年十二月因罪下獄後,終被判處凌遲之行,家人流徙三千里。據計六奇的《明季北略》一書中記載:是時百姓怨恨,爭噉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然而,也就是在幾年前,袁崇煥還是這個搖搖欲墜的大明朝的頂樑柱,連連取得寧遠、寧錦大捷的朝廷英雄。
袁是忠是奸,時至今日史界仍是爭論不休。就連統治者對他的態度,也無非是隨著「推卸責任——教化臣民」而反覆變化著,明亡清興,又何是一個袁崇煥可以左右的事情。每當讀起這段歷史時,我常常在想,對於崇禎皇帝擬定的「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及至城下,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罪名,當時爭啖其肉的老百姓有幾人能真正讀懂,又有幾人能知道這晦澀難懂的書面用語之後上層官僚之間又有怎樣驚心動魄的爭鬥。而這些百姓顯得比那些擺弄和操縱著他們的人更憤怒、更狂熱、更不擇手段、更缺乏人性。
三
我曾想,若活在那個時代,我是不是也會如京城狂熱的百姓一樣,衝到大街上,賄賂劊子手,買一兩肉吃。大明朝搖搖欲墜,那是舉國皆知的事情,然而經過連年征戰不已、黨爭不休,苛捐雜稅時而繁重,戕害百姓之事司空見慣。聽說邊境上,軍隊和異族常常眉來眼去,搞點小交易賺些外快;國內的商人們更是見利忘義,與敵軍互市不已。人人都在作惡,人人又都背負著恥辱感的時代,袁崇煥真是個再好不過的發泄口,也是個再好不過的抵罪羊。反對袁崇煥,也就是堅持了正義,哪怕自己曾經做過再惡的事情,一口肉下去,彷彿靈魂都凈化了。袁崇煥究竟是怎樣的人?誰關心呢!大明朝要亡了?嗯,我吃肉了,所以跟我沒關係!
四
我又回到了那個曾經的飯局上,看著從前和女生說句話都會臉紅的老實人爭相傳閱小視頻,聽著一個又一個不知何處而來的所謂真相。他們說的放鬆的飯局,也不過是大家爭相把自己平時掩蓋起來的東西顯露出來而已。當周圍人都是裸體的時候,那你表現得再下流也同樣高尚;而如果此時你選擇穿起衣服,則就成了別人眼中的不合群。因你的反對,他們努力形成的美麗的海市蜃樓變為污穢垃圾;因你的消極,他們熱衷探討的新聞奇事因之成為了無聊八卦。
有時有人評價我,說我不會聊天,歸根結底終又回歸到故作清高上面。然而,當聊起當下熱點、政治八卦、名人軼事,你又終究不能以一種認真而審慎的態度,告訴對方朋友圈裡那些不過是杜撰虛假,不過是偽科學和無根據的猜測。因為一旦那樣,你會付出比附和對方百倍的努力來解釋一切,還要被認為是腦子有問題的偏執狂。索性不如沉默而已。
五
我從無意標榜所謂清高和偉大,從不認為人和人在道德品質上有過於明顯的區別。但我始終覺得,人之為人,所要背負的使命就是時時處處與自己的獸性爭鬥,不要成為一隻隨著族群奔跑的盲目犀牛。對於群體性意識我始終抱有謹慎而畏懼的態度,它既會放大人性的善,但更多時候是在積累人性的惡。古人說,法不責眾,大概就是說這個道理。
人大約是種孤獨的動物,跑團取暖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極為渴望和珍貴的事情,我們常常想要通過過於幸福或者過於不幸,過於燦爛或過於悲慘的事情,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朋友,更多的擁躉,乃至更多的「群」。然而珍貴的朋友從不是靠浮誇手段吸引而來的,在這樣孤獨的路上,恰是那些願意與你討論深邃話題,反駁你的一知半解,嘲諷你的不懂裝懂的人更為珍貴。
即便是你常常炫耀著盤中高貴的石斑、龍蝦、帝王蟹;可你心裡清楚,你從小吃的是饅頭、鹹菜、棒碴粥,而且只有這個才最合脾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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