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對日抗戰總方針是什麼?其戰略部署又是如何安排的?
關於對日作戰方針,「計劃」乙案規定:「國軍以復興民族收復失地之目的,於開戰初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於規定同時間內,將敵在我國以非法所強佔領各根據地之實力撲滅之。並在山東半島經海州及長江下游亘杭州灣迤南沿海岸,應根本撲滅敵軍登陸之企圖。在華北一帶地區應擊攘敵人於長城迤北之線,並乘好機,以主力侵入黑山白水之間,采積極之行動而將敵陸軍主力殲滅之。」 而「計劃」甲案則以較為保守的觀點,以拒止日軍在中國沿海登陸,阻止敵人越過「天津—北平—張家口」一線為主要任務,同時明示:「不得已時應逐次佔領預定陣地,作韌強之抗戰,隨時轉移攻勢,以求最後之勝利。」
日軍入侵
關於作戰指導,「計劃」甲案以「守勢作戰」為原則,制定出「於不得已時實行持久戰,逐次消耗敵軍戰鬥力,乘機轉移攻勢」的方針。此案還計劃以平漢路為重點集中兵力,在華北與敵開戰,而後逐步後撤預定防線。山東方面最後固守濰河;徐海地區固守運河;上海方面固守「乍浦—嘉興—無錫」為最後抵抗線。海軍因力量不足則協助陸軍,以消滅敵在長江內艦隊並保衛沿岸要塞為主要任務,另計劃以主力空軍轟炸敵在外海艦隻及其本土目標。對於準備放棄之國土,一方面決定組織守備部隊死守大都市,另一方面要求在撤退前徹底破壞一切交通、資源,並組織別動軍等民眾武裝,「採用游擊戰術,以牽制敵軍並擾亂其後方」。 「計劃」乙案基本內容與甲案相同,只是沒有關於退卻計劃的安排。
國軍士兵對日作戰
關於戰略布置,「計劃」根據作戰實際需求將全國劃為山東、冀察、河南、晉綏、徐海、江浙、閩粵等7個作戰區及陝甘寧青、湘鄂贛皖、川康、滇黔、廣西等5個警備區,規定了第一至第五方面軍分別在山東、冀察、晉綏、江浙、閩粵各地的具體部署與戰鬥任務,同時要求第一至第三總預備隊分別集中於西安、重慶、南昌,分別為平漢、津浦、江浙、閩粵之援軍。「計劃」確定最高統帥部位置南京,並在鄭州、徐州、南昌分設行營,編成行營列車以便機動。
統帥蔣介石
比較之下,「計劃」甲案中關於作戰指導方針與戰略布置的設想比乙案中的有關內容更加切合戰爭實際。
根據這些情況分析,中國的抗戰只能是以守勢防禦為方針。國民黨當局後來在戰爭實際中逐步認清了這一點,這才導致了「以空間換時間」、「積小勝為大」勝的持久抗戰思想的確立。
馬振犢、陸軍:《抗戰正面戰場啟示錄——八一三淞滬抗戰》
編輯: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王艮創立的泰州學派,是如何發展為晚明顯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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