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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不公開不透明那就是筆糊塗賬

熱點觀察

最近,房屋公攤面積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先是武漢多名業主抗議開發商在公攤面積上玩貓膩——開發商對電梯、走廊等公攤面積也按室內精裝價收費,精裝修標準是2500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比例為28%,這樣算下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通過公攤面積多收了8萬多元。隨後,一篇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在網上熱傳,引起了很多網友的共鳴。

買房子不僅要買套內面積,而且要買公攤面積,對此人們早就習以為常。套內面積比較簡單,包括房屋使用面積、牆體面積以及陽台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則有點包羅萬象的意思,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等。

從道理上說,一套住房不可能獨立存在,它必然依附於電梯、樓梯、門廳、過道等公共設施。所以,每戶居民都得為公攤面積埋單。實際上,買房子是按套內面積計算,還是按套內面積+公攤面積計算,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如果只算套內面積,每平方米的價格高一些;如果算上公攤面積,每平方米的價格低一些。

現在的問題是,公攤面積所佔比例越來越超出人們的想像和預期。多層樓房的公攤面積佔比20%、高層樓房公攤面積佔比30%,很多購房者已經大呼受不了,有些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甚至超過了套內面積,更是給購房者受騙上當的感覺。而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公攤面積不公開不透明,成了一筆糊塗賬。

買房的時候,銷售人員只會告訴你這套房子的建築面積是多少;拿到房屋產權證書時,上面寫著房屋建築面積、專有建築面積、分攤建築面積,但也沒有公攤面積的明細。既然購房者稀里糊塗,開發商便可大做文章,把公攤面積當作橡皮泥,想捏成什麼樣都行——重複公攤、重複收錢,乃至於像上述新聞中把公攤面積按照精裝修價格出售,有些開發商竟也能幹得出來。

治理商品房公攤面積亂象,重慶市的辦法或可借鑒。早在2002年,重慶市就出台地方法規,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作出規定,無論商品房現售還是預售,均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據報道,絕大多數國家的商品房買賣都是採取這種方式,沒有什麼公攤面積之說,購房者只為套內面積埋單,一目了然。

以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固然操作簡單,公開透明。但是如果以套內面積+公攤面積作為計價依據,也未嘗不可,前提是得保證公攤面積的公開透明——公攤面積包括哪些設施,每個設施的面積是多少,這些情況都要交代清楚,接受購房者的監督,以及有關部門的監管。總之,商品房公攤面積不能再糊塗下去了,相關部門有必要出台政策予以規範。

晏揚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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