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這條路真難走啊,所以我要走得有趣一些
流浪的紅舞鞋
王菲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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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回廣西老家辦事,因為時間緊急,要去的地兒也多,所以讓一個直男朋友當車夫。
大家熟得兄弟姐妹似的,我打扮就相當隨意了。
沒想他卻會問我:怎麼現在你都不穿高跟鞋啦?
我直言不諱地說:哦,那不是把車賣了嘛,現在大多數時候都是坐地鐵加走路,穿高跟鞋不方便。
車一到地方,我麻利滑溜地下車,風風火火大踏步辦事去也。
什麼搖曳多姿,回眸一笑,這些招數,還真沒空使將出來。
回頭想想,能讓一個直男注意到這個問題,說明以前我高跟鞋控的形象深入人心。
那也是,以前我買鞋子,鞋跟高度基本都要在10CM左右,因為覺得高跟鞋又有魅力又增氣場。
加上我165CM的身高,以及超長的長裙,或超長的闊腿褲,昂首挺胸走在相對嬌小的南方妹子中,自我感覺良好得很。
而現在,出門基本都是低跟涼鞋,平跟慢跑鞋,平跟帆布鞋,低跟靴……
所以很多褲子裙子現在都打入冷宮,因為它們太長了,配平跟鞋會拖地!
其實除了跟直男朋友解釋的原因之外,另一方面,也是自己的人生軌道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心態、生活方式、生活目標與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
走不同的路,穿不同的鞋。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個子非常嬌小,為此曾經非高跟鞋不穿。
她的腳只有四碼或五碼,這樣的碼數的鞋子,再加上超高跟,穿著的時候,整個腳面簡直要豎起來。
而她自己的工作性質,又是要到處東奔西跑的。
所以我曾無數次聽她訴苦,說自己如何強忍腳的錐心疼痛,強顏歡笑地陪客戶看工廠、看倉庫,以及長途跋涉。
不久前再見到她,也開始穿起平跟鞋來。
她說:「時時刻刻穿高跟鞋,如果場合不合適,自己痛苦,姿態難看,還不如穿舒服的鞋子大踏步走瀟洒呢。」
當然,除了鞋跟高低,還有材質、設計、質量等等方面,決定了我們穿某雙鞋子的舒適和美觀程度。
被鞋子折磨的人,是走不了長路的。
適合你自己的鞋子,才是好鞋。
你走得越久,越發現別人看你的鞋子是否光鮮,是否漂亮,是非常不重要的事。
以前我們為了美,為了讓人羨慕,什麼苦都願意承受,現在……方便舒服為第一要著。
以前想討好所有人,討好整個世界,現在只想討好自己。
每個女生都有被鞋子磨出水泡磨破腳的經歷,那種痛楚,足以令你懷疑人生。
我被鞋子磨破腳的最快紀錄,是從三樓走到一樓。
那雙鞋子穿起來確實美,但它的鞋扣設計有問題,居然是長方形的,每走一步都如刀片般割我的腳踝。
但因為它太美,雖然穿不了,但我捨不得丟,一直供在鞋櫃里。
直至我從廣西搬家到廣州,所有身外之物要進行大清理,才終於把它捨棄掉。
那一次搬家,我一共丟掉了70雙左右的鞋子。
有的從買來到丟棄,沒穿過一次。
清理的時候,深深覺得自己完全不必要的浪費。
不僅是鞋子,如果你買一樣東西,卻從未使用過,那麼只能說明,它不適合你。
無論它多貴或者多便宜,對你來說,都花了冤枉錢,都不值當。
當然,舒服至上,並不是說一雙帆布鞋就可以出入所有場合。
雖然時尚風氣不停變化,但在必要的場所,依然要注意穿著得體,這是對自己的講究,對他人的尊重。
我一位朋友與我約在五星級酒店喝下午茶,她會事先到酒店先換好高跟鞋,喝完茶後又換回平跟鞋去散步。
而我在北京太古里參觀《鞋履:樂與苦展覽》時,也穿著高跟鞋,以示對展覽的重視。
因為,雖然這次展覽是免費參觀,但展品來世界上最大的藝術與設計博物館---英國國立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物館(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 London)。
展覽上有來自全球各地超過140雙的鞋子,從1370年代跨越至今,當中包括傳奇設計師的作品、由世界名人穿過的鞋子、以及鞋類收藏家的珍貴藏品。
展覽由五大主題組成,分別為改變的力量,地位的象徵,性感的誘惑,創造的產物,和痴迷的對象。
參觀這個展覽,會感受到鞋子在歷史長河中,在不同文化、場合,歷史背景中,扮演了豐富的角色。
形形色色的鞋子,以及它們背後的故事與背景,令人腦洞大開。
比如,鞋子在以前的年代,越不方便行走,越不耐磨的鞋子,越顯身份。
幾個世紀前的歐洲貴婦,鞋跟可以高至54CM,以至於行走時要把女僕當拐杖。
相比之下,我的10CM鞋跟算得了什麼,區別只是萬一摔倒了沒人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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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幾百年前的鞋子,仍能保持完好,而幾百年前的人,已經化為塵土,只覺物是人非。
人只能活一次啊,百年之後,都灰飛煙滅。
既然如此,為何不走得多姿多彩一些,多行幾步路,多看不同風景。
讓自己不愉快的人,讓自己不愉快的生活,就把它們當成不合適的鞋子捨棄掉吧。
任其把你磨得鮮血淋漓,或者麻木成繭,只會讓你失去重新開始的勇氣,以及接觸更好的人和事的機會。
鞋子不適合可以再換,而人生不能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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