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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刻農書與農學知識的傳播

原標題:明代官刻農書與農學知識的傳播


明代官刻農書與農學知識的傳播



原載《安徽史學》2018(3)


內容摘要:

明代官刻農書,指的是在明代官員主導或參與下刊刻的農書。根據初步統計,這一時期官刻農書的種數在51種左右,刊刻次數則約為68次。這些農書在官刻過程中,構築了從獲取到校訂再到刊刻與流傳的關係網路。通過這一網路,農書得以傳播,書中所載的農學知識亦得以散布。一方面,舊有的農學知識與私人的農學經驗通過農書的官刻而重現與「公共化」;另一方面,官刻農書更加強調有關教化與治理方面的農學知識的傳播。


明代是中國傳統農學發展的高峰期:一方面,傳統農學技術與思想得了到深化和整合;另一方面,承載著農學知識的農書不斷增多。在這一背景下,明代官府卻未如同元代與清代一般纂修大型的農書(如《農桑輯要》與《授時通考》),而且從《明代版刻綜錄》與《全明分省分縣刻書考》的著錄來看,這一時期官府對於農書的刊刻似乎並不熱衷。從官修角度而言,自是如此,但從官刻角度來說,筆者認為明代官方的農書刊刻數量與作用被大大低估,因此本文將首先檢討明代農書官刻的實況。其次,農書被視為所謂的「古代科技文獻」,而最近的科技史學科頗為重視對「科學」知識傳播的研究,曾雄生、杜新豪、邱志誠等學者,便率先考察了宋明時期農書及其承載的農學知識的傳播。閱讀以上學者的研究,筆者發現官府與官員在農學知識的傳播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那麼,對於明代官刻農書的考察便不應限於文獻的梳理,而應該進一步分析這些農書在官刻的過程中如何傳播了農學知識。


01


明代官刻農書考述


李致忠對於明代的官刻書有著如下定義:


所謂官刻,系指明朝中央政府的各個部門、地方各省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分巡道、各府、州、縣及其儒學,各地書院,各親王藩府、各郡王府等主持或出資刻印的書。這些書由於都是各級國家機構主持或是出公帑鐫刻的,故統稱之為官刻書或官刻本。


但是,筆者認為以上這一定義存在兩點不足:第一,各親王藩府的刻書並不能完全等同於官刻本,據陳清慧最近的研究,藩府刻書更多具有家刻本或私刻本的性質。第二,以上對於官刻書的認定在於「國家機構主持」與「出公帑鐫刻」兩個方面,但是不會有抽象的「國家機構」主持書籍的刊刻,而必定是國家機構的工作人員為之,如被認為是「明天啟元年松江府刻本」的《東吳水利考》,從其牌記中可以看出刊刻的主持人乃是「直隸松江府知府張宗衡」,而稍後誕生的《吳中水利全書》,其撰者與刻者同樣為地方官員,據牌記所載,該書乃是「欽差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張國維」纂輯,同時也是張氏所刊刻,但是該書在版本認定上僅記為「崇禎九年刻本」,為何同樣為地方官員出面主持刊刻的書籍,一個被認可為是官刻本,另一個卻不被認可呢?其次,從「出公帑鐫刻」角度定義官刻本也有不妥,如明代國子監的刻書,毫無疑問屬於官刻本,但是根據楊軍的研究來看,國子監的刻書經費並不完全由政府撥款,還有利用變賣庵寺、監生捐款等方法籌集刻書經費。因此,李致忠對於明代官刻書的定義需要修正:一方面,藩府刻書不宜再納入官刻本;另一方面,官刻書不應限定在「國家機構主持」與「出公帑鐫刻」之上。筆者認可劉嬌嬌在其碩士論文裡面對地方官府刻書的界定,簡言之,凡是官員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者進行的刻書活動,均可以定義為官刻書。


明晰以上定義之後,明代官刻農書的景象便會發生極大的變化。繆詠禾根據杜信孚所撰的兩種明代版刻書目——《明代版刻綜錄》與《全明分省分縣刻書考》——統計出官刻出版機構有230家,其中中央有21家,地方則有209家。在這些官刻機構,刊刻過農書的機構更加稀少,據筆者統計,杜信孚撰著中著錄的官刻農書僅有以下8種:《飲膳正要》,(元)忽思慧撰,明景泰七年北京內府刊本;《東吳水利考》,(明)王圻撰,天啟元年松江府刊本;《皇朝馬政記》,(明)楊時喬撰,萬曆二十四年南京太常寺刊本;《重刊救荒活民補遺書》,(宋)董煟撰,(元)張光大新增,(明)朱熊補遺,萬曆四十年陝西布政使刊本;《農書》,(元)王禎撰,嘉靖九年山東布政使刊本;《農書》,(元)王禎撰,萬曆二年山東省章丘縣刊本;《農桑撮要》,(元)魯明善撰,弘治二年四川省重慶府刊本;《居家必用事類全集》,萬曆三年司禮監刊本。不過,杜氏撰著中的問題實際影響了我們對於明代官刻農書的判斷。


首先,由於資料的限制,《全明分省分縣刻書考》漏錄不少農書的官刻本,如上文所引《重刊救荒活民補遺書》,據《中國古籍總目》的著錄,還有萬曆二十五年霸州道刻本。


其次,杜氏對於官刻的認識仍在前引李致忠的定義之下,因此很多官員主持刊刻的書籍卻被算作家刻本著錄。例如在《全明分省分縣刻書考·江蘇家刻卷》中著錄了何淳之所輯的《荒政彙編》,該書的版本信息為「明萬曆江蘇省上元縣譚廷臣刊本」,但是,如果我們仔細查考這一版本,其中有時任四川敘州知府胡宗詢的跋文,文中記載了該書刊刻的經過:

頃府幕譚子(按:即譚廷臣)自都門來,公寄我原本一帙。焚盥啟緘,如獲珪璧。……詢拜公明賜,固喜不自勝,而尤惜其晚也。夫冥行者,眯東西南北,見斗極則寐矣。是編固救荒之斗極也。因亟付剞劂,以公諸司牧者,且廣公之惠於全蜀雲。


以上可見,該書其實是撰者寄給胡宗詢的,並且在胡氏的認可下才進行刊刻的,而刊刻完後,胡氏預想的閱讀者也是「司牧者」,如此似乎很難將其納入家刻本中。


最後,《全明分省分縣刻書考》在著錄版本之時,主要依賴的還是現存的刻本,而明代已佚農書極多,其中亦不乏較為明顯的官刻農書。例如溫純所撰之《齊民要書》,是書已經佚失,但是在溫氏的文集中尚存有《刻齊民要書引》一文,其中內容大略如下:「故遵聖諭,衍通俗歌,附諸賢關風化詩文,並世傳八行圖,家禮節要,庶幾易曉,而以勸農桑終焉。」同時,參考出土的溫純墓志銘,可知該書乃是溫氏以「兵部右侍郎巡撫浙江」的身份所撰刻,由此可判定該書應是官刻農書。


綜上所述,明代官刻農書在《全明分省分縣刻書考》的8種之外,還有著更為廣闊的空間,下文就筆者所知見的情況作簡要整理,上引杜氏撰著中的不再著錄,書籍的卷數亦從略,如未錄作者姓名,則表明作者未知,或撰者、編者與刻者為同一人,如此以「撰刻」標明,如是同一種書多次刊刻,則附於同一條下,另會交代刊刻者的職位,以明是書為官刻農書。


第一,綜合性農書。1.《齊民要術》,(後魏)賈思勰撰,萬曆二年侍御史按治湖湘馬紀刻;2.《農桑風化錄》,宣德年間四川布政司左參政陳述撰刻;3.《多能鄙事》,嘉靖十九年青田縣訓導程法刻,嘉靖四十一年河南布政使右參政范惟一刻;4.《便民圖纂》,弘治年間吳縣知縣鄺璠刻,弘治十五年信豐縣知縣曾政刻,嘉靖六年雲南左布政使呂經刻,嘉靖二十三年潯州府知府王貞吉刻,嘉靖三十一年貴州左布政使李涵刻,萬曆二十一年監察御史出按宣大於永清刻;5.《寶坻勸農書》,萬曆年間寶坻縣知縣袁黃撰刻;6.《齊民要書》,萬曆年間兵部右侍郎巡撫浙江溫純撰刻;7.《農政全書》,(明)徐光啟撰,崇禎十二年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等府張國維刻。


第二,蠶桑時令書。1.《四時氣候集解》,(明)李泰撰,大方伯陳公刻;2.《經世民事錄》,正德年間武康縣知縣桂萼撰刻;3.《蠶訓》,嘉靖年間廬陵縣縣丞金瑤刻;4.《農桑譜》,嘉靖年間河南布政司經歷毛艮撰刻;5.《月令通考》,(明)盧翰撰,萬曆十七年浙江巡按御史王道增刻。


第三,花茶飲食書。1.《食品集》,(明)吳祿撰,嘉靖三十五年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蘇志皋刻;2.《茶書》,萬曆四十年福州知府喻政撰刻,萬曆四十一年福州知府喻政撰刻。


第四,畜牧獸醫書。1.《司牧安驥集》,弘治年間左副都御史督理陝西馬政楊一清刻,萬曆年間陝西苑馬寺卿兼按察司僉事張世則刻;2.《纂圖類方馬經》,成化年間內府刻,嘉靖間內府刻,天啟年間兵部車駕員外郎俞彥刻;3.《馬政志》,(明)陳講撰,嘉靖十一年苑卿郭孟威刻;4.《新刻馬書》,萬曆二十二年南京太僕寺卿楊時喬撰刻。


第五,水利荒政書。1.《重刊救荒活民補遺書》,(宋)董煟撰,(元)張光大新增,(明)朱熊補遺,萬曆二十五年霸州道刻,正德年間河間府知府常在刻,正德十五年南京吏科給事中徐蕃刻;2.《救荒本草》,(明)朱橚撰,嘉靖四年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畢昭、山西省按察使蔡天祐刻,嘉靖三十四年魏縣知縣陸柬刻,萬曆十四年陝西布政使李汶刻;3.《浙西水利書》,弘治十年提督水利工部主事姚文灝撰刻;4.《野菜譜》,嘉靖三十四年魏縣知縣陸柬刻;5.《三吳水利考》,嘉靖年間蘇州府知府王道行撰刻;6.《三吳水考》,萬曆八年蘇州府知府林應訓撰刻;7.《荒政彙編》,萬曆年間河南巡撫衷貞吉撰刻,萬曆二十三年敘州府知府胡宗詢刻;8.《南湖考》,萬曆三十七年湖州府知府陳幼學撰刻;9.《常熟縣水利全書》,萬曆年間常熟縣知縣耿橘撰刻;10.《救荒事宜》,萬曆年間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等處周孔教撰刻;11.《開荒十二政》,萬曆年間永城縣知縣魏純粹撰刻;12.《皇都水利》,萬曆年間寶坻縣知縣袁黃撰刻;13.《三吳水利便覽》,萬曆年間淳安知縣童時明撰刻;14.《賑備款議》,(明)王世蔭撰,萬曆末霍邱縣刻;15.《吳中水利全書》,崇禎九年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等府張國維撰刻。


除了以上諸多農書存有官刻本外,還有不少已佚的農書由於缺少文本證據,難以判定是否為官刻,例如李日華在《六研齋三筆》中提到一種名叫《六茶紀事》的農書:「余友王毗翁,攝霍山令,親治茗,修貢事,因著《六茶紀事》一編。」但是李氏並未進一步論述此書是否為王毗在霍山令任上所撰,也沒有說明是書是否有進行刊刻。因此這一類的農書筆者不敢妄斷是否為官刻,姑且將所知見的附列於此:1.《齊民要錄》,洪熙年間德安縣知縣杜縉撰;2.《亳州牡丹譜》,萬曆年間亳州知州嚴汝麟撰;3.《澹圃菊譜》,萬曆年間嵊縣知縣施三捷撰;4.《六茶紀事》,萬曆年間霍山縣代理知縣王毗撰;5.《茶馬類考》,萬曆年間巡察茶馬御史胡彥撰;6.《廬陽荒政錄》,嘉靖年間廬州府知府龍誥撰;7.《金華荒政》,萬曆年間金華府知府張朝瑞撰;8.《荒政要錄》,萬曆年間安福縣知縣吳應明撰;9.《荒政輯略》,萬曆年間戶部尚書宋纁撰;10.《救荒全書》,萬曆年間湖州府知府陳幼學撰;11.《救荒事宜》,萬曆年間河南道監察御史鍾化民撰;12.《荒政紀略》,崇禎年間古田縣知縣楊德周撰。

02


明代農書的官刻過程


通過前一節的梳理可知,有明一代的官刻農書大約有39種,如果算上存疑的則有51種,換成刊刻次數計算的話,則明代官刻農書有56種,同樣加上存疑的則為68種。本節將進一步探討明代農書的官刻過程。當然,官刻農書的刻者無疑是官府與官員,而從上文的梳理來看,地方官府或官員佔了絕對的優勢,請看:


1 明代官刻農書刻者身份表

中央官府

中央官員

地方官府

地方官員

種數

4

12

5

3041

次數

5

12

6

4455

那麼,這些官員是如何獲取到農書的呢?簡單說來,可分為如下兩大類:第一,官員自己主持或參與撰修。從上文對於明代官刻農書的梳理來看,其中有17種(加上存疑為29種)農書筆者加了「撰刻」二字,以表明此書為刻者所撰或主持撰修。不過,官員參與農書撰寫的方法並不相同。有的官員所撰農書確為自己所寫,例如袁黃所撰的《寶坻勸農書》,他在序言中寫道:「予為寶坻令,訓課農桑,予得專之,今以農事列為數款。」也有的官員只是將前人舊有的文章合編起來刊刻,像是《浙西水利書》,編者姚文灝有言:「此書四十七篇,筆有為筆,削有為削,非苟然也。與我同志詳考而實驗之,自當瞭然,故不能義例盡也。」當然,更多是的時候,官員只是做主持工作,比如張國維編纂的《吳中水利全書》,集合了下屬、生員與地方白衣士紳,他在序中寫道:「鄉紳蔡藩參懋德,闕上言水利,深切究心,實與國維共詮次焉,而參稽僇力則屬之嘉定令萬任,蘇庠生王煥如。」


第二,官員從他處得到農書。首先,官員可以從一些官方機構中得到農書,例如賈啟在介紹郭孟威刊刻《馬政志》時,寫道:「瀛海郭君來按馬政,留心蕃庶,百廢俱舉,偶閱志文,見其歲久梓鏤摹滅,顧謂太僕陳子、王子及啟曰:『是不可重修邪?』召匠檢刻,務令如新。」由此可見,郭氏是在馬政機構內看到陳講所撰的《馬政志》,從而進行刊刻的。其次,朋友與同事的贈送也是官員獲得農書的一大來源,前揭《荒政彙編》即是衷貞吉贈給胡宗詢的,還有像呂經所刻的《便民圖纂》,便是他在曲靖行署遇到歐陽鐸,後者「偶以是書出之」,呂經方才在雲南刊刻。再次,購買也是官員日常獲得農書的方法,例如王道行所刻《三吳水利考》,查考皇甫汸序言,可知此書是在呂光洵的舊著上完成的,而王道行得到呂氏舊著的方法便是購買:「因覽茲圖,爰購全帙,校而刻之。」最後,下屬與士紳也會時常進獻農書,像是松江府所刻的《東吳水利考》便是「該府水利同知孫應崑,呈送鄉紳王圻《水利考》一書。」

官員獲取農書之後,並非立即刊刻,往往還有校勘、訂補的過程。這主要是由於官員所獲得的部分農書並非是「善本」或「定本」,陳子龍在敘述《農政全書》成書緣由時寫道:


文定所集,雜采眾家,兼出己見,有得即書,非有條貫,故有略而未詳者,有重複而未及刪定者。初中丞公屬子龍以潤飾也,自愧不敏,則以友人謝茂才廷禎、張茂才密,皆博雅多識,使任旁搜覆較之役,而子龍總其大端,遂燦然成書矣。


也就是說,「中丞」張國維初見此書時仍頗為雜亂,不得不委派陳子龍加以校勘、修訂方可刊刻成書。另有一些前人所撰農書,由於所存刻板或藏本時代久遠,字跡脫漏不清,故而才加以校訂的,例如張世則重刻《司牧安驥集》的原因便是該書「字跡漫滅」,因此才委派下屬「仆卿王君玉溪」進行校訂。以上兩個例子也說明了官刻農書的校訂者身份並不固定,前者陳子龍當時仍是白衣,而後者則為太僕寺的下屬官員,而這兩種身份也是農書校訂者的主流,再如耿橘所撰刻的《常熟縣水利全書》,校訂者便為「邑人瞿汝稷、陸化淳」,而王世蔭所撰刻的《賑備款議》,校訂者則是下屬「縣丞馬茂良、主簿俞開通」。至於校訂的質量,則需要具體文本具體分析,其中既有廣受稱讚的《農政全書》,也有被認為是「頗多錯字、脫文、空格、墨釘、脫頁」的馬紀所刻《齊民要術》。


校訂之後,便是進行刊刻了。官刻農書的序跋中對於這一過程介紹卻最為簡略,往往僅用「命工鋟梓」、「乃命刻梓」、「命工翻刻」等辭彙略帶而過。值得說明的有如下三點:第一,農書的實際刊刻者是所謂的「匠人」,山東布政使本《農書》中便記載了「刊字匠」、「畫匠」兩種刻者的職業,而這些人員的姓名有時也會附在卷末,如《常熟縣水利全書》中便有錄「譚伯翔刊」。第二,主持農書刊刻的官員實際很少監管刊刻工作,往往是參與校訂的下屬掌管,因此在書中時常出現「某某校刻」的字眼,例如南京太常寺所刻的《皇朝馬政紀》,作為實際撰者的楊一清便在序言中寫道:「授南京太常寺臣李博士、陳薄校刻。」第三,記載官刻農書刊刻資金的史料不多,但是就筆者所見,仍是公帑資助為主,如嘉靖甲辰本的《便民圖纂》便是「工價、楮費皆奉命以官公,蓋不以利民之為而先損民也。」再如松江府所刻《東吳水利考》則是「動本院贖銀鳩工庀料精刻成書。」


刊刻之後,農書又是如何流轉的呢?就筆者所見,這些書籍的接受對象大體可以分為官員、專業人員與一般士人、百姓三個層面。官員所接收到的農書基本為一些大部頭的農書與荒政、水利方面的農書,他們大體可以通過兩個渠道獲得,其一是上司刊刻農書的下發,如王禎《農書》在山東布政使司刊刻後,便「分發所屬府州縣學掌印治農等官,俱要用心講求,著實勸課。」其二是上司官員版刻完成後,下屬官員派人前往印,例如《重刊救荒活民補遺書》,陝西布政使司便要求「所屬府州縣,自備紙劄,差人赴司,各印數本。」而所謂「專業人員」的農書獲取,則集中在畜牧獸醫方面的書籍,因為這些書籍關係到管理與治療牛馬,它們刊刻後大多被選為教材,用作培訓之用,例如楊一清刻完《司牧安驥集》後,便「遍給監苑,暨諸衛所邊堡,俾師以是而教子弟。」同書在張世則重刻之後,仍是「命各監正與之,處立為師,選牧軍子弟識字者,從習其業。」此外,一般士人與百姓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獲得官刻農書,其中既有篇幅較小的《寶坻勸農書》,據袁黃所記,該書「里老以下人給一冊」,而篇幅巨大的《農政全書》,雖然不知道其具體刊刻數量,但當時普通鄉紳王道明在其藏書目《笠澤堂書目》中便錄有該書,可以說明《農政全書》的刊刻不僅僅面向官員,至少地方士人也是可以獲得的。


03


農學知識的傳播


官府或官員將農書刊刻以後,便通過不同渠道促進書籍的流傳。閻瑞雪關於宋代醫學知識傳播的研究證實「方書是醫學知識擴散的重要媒介,很多人都是通過讀書來獲取醫學知識的。」因此,本節便將檢討農書的官刻對於農學知識的傳播的意義。


首先來討論明代官刻農書主要傳播了哪些農學知識。明代專業性的農書增長迅速,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花茶譜錄,而這些農書大部分為私人撰修與刊刻。白馥蘭認為,私修農書與官修農書有著本質上的差異,即官修農書大部分帶有「教化」或「農政」的色彩。以上這一論斷在官刻農書領域也是成立的,請看:


2明代官刻農書內容分布表

綜合性農書

蠶桑時令書

花茶飲食書

畜牧獸醫書

水利荒政書

種數

1011

55

36

56

1623

次數

1718

55

47

89

2229

以上可見,明代士大夫廣泛撰述的花茶譜錄並未獲得官方刊刻的青睞,官刻農書更多的集中於綜合性農書與以水利、荒政為代表的的「農政書」之上。當然,這些書籍仍是具有技術性的,如《農書》的刊刻,便是因為山東地方「男墮於耕,女不知織」,因此通過這本「凡南北治農治蠶之法纖悉具備」的農書來教導民眾掌握農業技術。不過,另如《多能鄙事》,其中所錄的日用技術囊括了飲食、農圃等多個方面,但是地方官員刊刻此書的目的卻不僅僅是技術知識的傳播,在他們看來「顯晦,時也;巨細,事也。而道則貫於顯晦巨細之中,非顯晦巨細所能奪焉。」儒家官員所追尋「道」正隱藏在日用的技術之中,因此日用技術的傳播也是「教化」的傳播,最終達到「天下無不可化之人」的目的。此外,作為「農政書」的水利、荒政書實際並無多少農業技術方面的知識,它們都是關於「治理」的知識,著重於維持地方的秩序,地方官府刊刻這些農書也是為了供給官員閱讀,如《東吳水利考》的「牌記」中所言:「江南水利,最關民生休戚,有地方之責者,亟宜悉心料理。」而此書的刊行則使地方官僚對於「東南利害,瞭然指掌。」結合以上討論,筆者認為官刻農書主要傳播了三種性質的農學知識:技術、教化與治理,而且它們更多的是共同存在官刻農書中的。


其次,筆者將討論官刻農書對於農學知識的傳播有著怎麼樣的幫助,這主要體現在農書的官刻可以延續並擴散前人已經生產出的農學知識,下文分兩點進行探討:


第一,官府或官員對於前代農書的翻刻正是在時間層面繼承並傳播舊有的農學知識。傳統社會技術知識水平發展緩慢,即便早明代近千年便已成書的《齊民要術》,在當時仍然被認可為「訓農裕國之術」,但是該書在明代的流傳情況卻不佳,據張國維所言:「賈氏所傳,在宋遂為秘本,非勸農使者,不得受賜,民間傳寫紕漏,特贗本耳。」因此,萬曆二年馬紀在湖湘所刻的《齊民要術》成了有明一代諸種刻本的祖本,後世私刻的《秘冊匯函》與《津逮秘書》中所收的本子皆出自這一系統。與之類似的是王禎《農書》的情況,據嘉靖九年山東布政使司刊本的跋文所言:「(該書)惜乎久無刻本,民鮮得觀,即今流傳抄本見在。」而該本刊刻之後,萬曆二年濟南府章丘縣刻本與萬曆四十五年鄧渼文遠堂刻本皆為此本之翻刻。由此可見,舊有農書中的農學知識也在官刻的過程中隨著文本的再次刊刻而重現。

第二,官刻農書可以促進私人農學知識的「公共化」。例如盧翰所撰的《月令通考》,乃是由於作者不滿《農桑撮要》「各據一事而未廣焉」,於是按月令增補事宜所寫,其目的在於供「家塾」之用,而刻者王道增與盧翰「同邑」,且在序言中寫道:「……此通考所由述也,爰命梓以廣其傳。」由此可見,該書在撰寫完成之後的流傳範圍應該是在盧翰的親友周邊,因此,作為浙江巡按的王道增刊刻此書便將私人撰修的農書「公共化」了,使得此書能夠走出原作者的生活圈,並使其所載的農學知識不僅供「家塾」學習,而且達到「有補於世」的作用。另一個例子是《救荒本草》的刊刻,該書最早為永樂四年周藩所刻,但是這一版本並未流傳開來,大約只在藩府有藏,直到嘉靖四年李濂重新發現後才漸漸為人所知:


《救荒本草》二卷,乃永樂間周藩集錄而刻之者,今亡其板,濂家食時,訪求善本,自汴攜來,晉台按察使石岡蔡公,見而嘉之,以告於巡撫都御史蒙齋畢公,公曰:「是有裨荒政者」,乃下令刊布,命濂序之。


因此,農書的官刻可以擴大一些私撰農書原有的交流圈,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交流圈的擴大,往往與農書在地域間的傳播聯繫在一起,如《月令通考》誕生於南直隸鳳陽府,而其官刻地卻在浙江省,《救荒本草》則誕生在河南省開封府,而它在嘉靖年間的重刊卻在山西省。那麼,官刻農書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地方性農學知識的交流呢?


根據先前學者的研究來看,對於以上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曾雄生還通過宋代士人蘇軾的個案,揭示了這種流動的方向:「士人的流動,特別是南方士人向北方的流域,又大大促進了農學知識的傳播。」杜新豪進一步論證,在明清時期作為當時農業發展最高峰的江浙,成為農學知識的主要輸出地。筆者在此處則以官刻農書為例進一步深化他們的探討。


曾、杜二人主要關注到江浙地區農學知識的「北傳」。實際上,由於明代江浙士大夫在科舉領域內的崛起,他們在其它地區任職的亦不在少數。從北傳來看,除了杜新豪關注到的北直隸外,如河南省這樣的中原腹地也在接受著江浙地區的農學知識,湖州人茅艮所撰的《農桑譜》即是一例,該書雖已佚失,但據看過原書的人記載其中主要為「湖俗農桑之事」,而是書的刊刻則在於:「嘉靖中,(茅艮)以例為河南布政司經歷,作是譜,頒示中州。」從西傳來看,早在宣德年間便已開始了,史載蘇州人陳述:「由御史歷四川左參政,……初蜀地之民不知力本,述凡巡歷,勸課農桑,教之樹藝,自是民用饒裕,復著為書,名《農桑風化錄》,刻之。」再從南傳來看,天野元之助發現江西布政使蔣浤與信豐縣知縣曾政曾經刊刻過《便民圖纂》,而前者為蘇州人,後者為應天人,皆為江浙士人,《便民圖纂》也被認為屬於「江南農書系統」。


頗有意思的是,《便民圖纂》完全可以作為明代江浙地區農學知識在全國範圍內傳播的範本,且官員在該書的刊刻過程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一般認為該書誕生在江南地區,即所謂的吳縣知縣鄺璠的初刻本,在這之後,除了蔣浤和曾政在江西省刊刻之外,嘉靖六年雲南布政使呂經在昆明再次刊刻,其序言曰:「嘉靖丁亥冬翻刊《便民圖纂》成。」之後,嘉靖二十三年廣西省潯州府知府王貞吉又刊刻了該書,而王氏在跋文中進一步交代,此書乃是當時巡按廣西的侍御陳維一所命刊刻的:「右《便民圖纂》二十卷,少岳陳公按潯,命刻之潯也。」再後來,據《四庫全書總目》的記載,還有一種嘉靖三十一年刻本,據載:「(《便民圖纂》)嘉靖壬子刻於貴州,前有布政使李涵序。」最後,於永清又在萬曆二十三年刻於「上谷」,《便民圖纂》至此又傳播到了北方邊塞。以上可見,《便民圖纂》在江西、雲南、廣西、貴州、陝西等地的傳播都離不開官員的介入。


不過,正如白馥蘭所言:


官修農書主要關注的內容是如何改進和傳播農業知識,它們被視為政府的工具。這些農書之所以被寫下來,主要是讓其它官員作「牧民」之用,……這些著作得到地方官員的推薦、刊印和傳播,這是他們「勸農」舉措中的一部分,其目的在於讓民眾受益(「利民」),讓國家的、社會的、道德-宇宙觀的秩序得以維護。


筆者在前文也已經證明官刻農書的傳播不僅僅是技術知識的擴散,也是教化和治理知識的擴散。如果我們以江浙地區農書與農學知識的傳播為例的話,或可進一步深入以上的探討。當然,技術知識在官刻農書的傳播中仍是相當重要的,如袁黃的《寶坻勸農書》便著重介紹了江浙地區的水田耕作技術與肥料利用技術。除此之外,蠶桑技術亦是江浙地區輸出的一種主要農學知識,上文已引茅艮的《農桑譜》與陳述的《農桑風化錄》,這裡以廬陵縣縣丞金瑤所刻的《蠶訓》詳細說明:


予家素能蠶,苦無桑。嘉靖庚戌春之任廬陵,邸後有桑數株,因取以蠶。屬下螺川驛驛丞胡綿,浙人也,以蠶方獻予,予按方治之,得繭如卵。越明年,中堂宋十洲先生至,予以告先生,又治之,復然。於是先生命錄綿方,刻布之。……土人劉承四者,學綿而精其業,嘗取綿方附以古方數條並蠶器圖為書,以進先生,受觀之曰:「是可見蠶學之大成矣。」余不得以迫辭乃躬訂,重刻之。

《蠶訓》已經佚失,以上為刻者金瑤的文集中所錄《蠶訓序》的內容,從筆者的摘錄來看,雖然金瑤率先接觸到下屬胡綿所獻的「蠶方」,但是只有在「刻布」之後才流傳開來,且確有如「土人劉承四者」學習了這一治蠶的方法。此外,這一史料的意義還在於記錄了地方農學交流頗為良性的一面,即《蠶訓》在江西廬陵地區的刊刻確實帶動了當地蠶桑活動的進步,且以「劉承四」為代表的「土人」也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接受者,他們可以通過學習而「精其業」,從而豐富原來的農書文本。


另一方面,農書的刊刻也是地方政府傳播教化和完善治理的一種方式。《便民圖纂》的刊刻地,除了早期的南直隸與江西省之外,後期的數次刊刻全部都集中在偏遠、落後的省份,如南方的廣西省,在明代雖有一定的發展,但是「和同時期的發達地區相比較,就顯得很落後,而這種落後比之宋代的差距則是進一步擴大。」加之該地區民族眾多,衝突頻發,時任總督凌雲翼有言:「西粵民夷錯居,素稱多故,屢煩兵力,迄難久安。雖其山川風氣使然,亦或限於政教所未及也。」因此,此處官員刊刻農書的目的,便不僅僅在於傳播江浙地區的先進農業技術,更在於利於技術的引進,促使百姓「力本」,從而達到有效的地方治理。歐陽鐸的序言頗代表了這些官員的思路,茲摘錄如下:


況廣西遠中國,俗尚戈獵,鮮事耕織;疾病不知醫藥,貧於禱祀,夭於巫覡者,其常也;盜賊又不與焉!少岳(按:指陳維一)蓋傷之。是役也(按:指刊刻《便民圖纂》),以正令典,以通民志,自淺近要切者,以達於廣大悠久,嗚呼仁哉。


此外,江浙農書的北方流傳也具有如上特徵,像是經常從技術傳播層面被引用的《寶坻勸農書》,其實在教化與治理一面也頗為重視,請看:


(《寶坻勸農書》)有能遵行者,免其差役。如農人與工商訟,必稍右農。游手及在官之人與農訟,必重責之。國家之制,惟農為良家子,豈可與雜流為伍哉!考古制:民之生也,宅不毛者有裡布,田不耕者出屋業,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徵;及其死也,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不樹者無槨,不蠶者不棉,不績者衰。古人之重本如此,今知縣勤勸如輩耕織。有事到縣者必右力本之農,其能從鄉約保正勸息者,知縣所甚喜,即與准行。


以上袁黃的獨白,並沒有提到技術方面的問題。換言之,在以袁黃為代表的地方官員心中,江浙的農學知識或許確實高於其它地區,但是這些知識根本上還是為教化與治理服務的。


04


結論


本文討論了明代農書的官刻及其負載的農學知識的傳播問題。就筆者所收集到的史料來看,一部農書的官刻經過了獲取、校訂、刊刻、傳播四個階段,參與的人員不僅是主持刊刻的官員和下屬,沒有官職、功名的監生、士人也會參與其中。換言之,農書的官刻需要一定的人際網路:一方面,農書在這一網路中流傳,使得官員得以接觸到它們;另一方面,官員決定刊刻農書後,同樣需要依賴這一網路進行校訂、梓刻以及傳播。在這樣的過程中,過去舊有的農學知識會伴隨著官刻再次復活,私人的農學經驗也會因官刻而變得公開。因此,在明代,北宋那種「非朝廷要人不可得」的情況基本不復存在。然而,農書的官刻也不全然是「客觀的」技術傳播活動。趙克生注意到明代家禮「庶民化」的進程中,「修書」與「刻圖」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換言之,書籍的流轉與下移其實也是統治者意識形態的播撒。從農書角度而言,筆者以江浙地區的農書傳播為例,論證了在技術傳播的背後,教化、治理乃至對「地鄙」民眾的規訓都隨之而至。有意思的是,這些書籍中最為突出的《便民圖纂》恰好也是「圖」與「文」的結合。換個角度而言,安德森敏銳的觀察到:「印刷資本主義,使得迅速增加的越來越多的人得以用深刻的新方式對他們自身進行思考,並將他們自身與他人聯繫起來。」因此,農書在邊地的刊刻也促進了那裡的百姓對自身身份乃至對王朝的認同。王廷相在為《齊民要術》所寫的序言中有言:「富民者,農事其先務也;教農者,有司之實政也。」不過,在筆者上文的論述中,「農民」除了作為被動的接受者以外,幾乎很少能參與到農書的刊刻之中。這不禁讓筆者想起了馬克思的名言:「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並從上面賜給他們雨水和陽光。」


作者簡介


葛小寒(1990-),男,江蘇南京人,南京農業大學中華農業文明研究院理學博士,現為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博士後,主要從事明代農學史研究,相繼在《自然辯證法研究》、《科學技術哲學研究》、《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等期刊發表十餘篇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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